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推动学校体育工作的开展,按照《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大型综合性体育运动会申办和筹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1〕24号)的精神,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共青团中央决定将全国大学生运动会和全国中学生运动会合并为全国学生运动会(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学生运动会),每三年举办一届,每届按大学生组、中学生组分类,同时同地举行。原计划2014年举办的第十二届全国中学生运动会更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学生运动会,由上海市人民政府承办,2014年8月18日至23日在上海市举行。
运动会以“团结、奋进、文明、育人”为宗旨,倡导“阳光运动,健康成长”的办赛理念,并在传统竞技比赛基础上加入更多健康元素。
本届运动会共有来自全国各省区市的3699名教练员和中学生运动员参赛,赛事竞技水平总体较上届明显提高,在田径和游泳赛场上,26人次、17次、14项打破全国学生运动会(中学生组)纪录,另有24名运动员达到健将标准,200多人达到国家一级运动员标准。上海、江苏、北京代表团分列奖牌榜前三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