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公路巡逻民警队应当履行的职责
公路巡逻民警应当履行的职责:
一、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
三、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
四、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或者受理机动车登记和驾驶证管理业务。
五、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六、排查公路交通安全隐患。
七、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
八、按照有关规定查缉拿违法犯罪嫌疑人员。
9、接受群众救助。
10、实施交通应急管理。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⑵公路巡逻民警执法执勤时应当执行的任务:
1、在驾驶警车巡逻执勤时,注意观察公路通行情况,检查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志线、交通设施等是否完好。
2、指挥、疏导交通,维护公路通行秩序。
3、依法制止,、正和处罚交通违法行为。
4、受理公民求助和报警,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救助人生财产安全受到侵害的群众。
5、控制被指控有犯罪行为或者现场作案嫌疑的人员,移交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处理。
6、根据上级指令处理其他情况。
在盘查可疑人员、机动车或者在先期处置公路上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过程中执行询问、检查、抓捕任务时,应当至少有两名民警进行,并明确警戒和检查任务分工,做好警戒,确保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