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界最至高无上的权力,属于9位大法官,他们对整个美国的司法系统影响,举足轻重。
刚好前任某位法官要退休,给了总统川普一次提名继任者的机会。川普当然要趁机安插一个支持自己的共和党人。
于是他选了:布雷特•卡瓦诺(Brett Kavanaugh)
好死不死,在提名还没通过的时候,卡瓦诺遇到一件倒霉事。一个叫做福特的大学教授指责这个法官趁机对他性侵,而且是未遂。
性侵的时间是.....36年前。
很难想象,36年前的性侵,而且是未遂会怎么调查取证。至今媒体没有报道出什么实际证据,物证自然是没有,36年前可能没有监控录像,就算有也找不到了。
36年前或许有证人,但目前没有任何人指证。
唯一有的,只有一个声泪俱下的女人,在形容36年前,卡瓦诺把他推到一张床上,然后压在他上面,对他上下其手,还用手堵住她的嘴,阻止她大喊大叫。
最支持福特控诉的,是民主党人。因为显然,能用绯闻搞掉一个共和党大法官的提名,是最划算的。
当然会有人去指责福特,为什么以前不说,非要现在说,是不是有政治阴谋?这让我想起很多纸牌屋里的剧情。
但福特却说,我当时太害怕,连父母都不敢说。而且他没有真正强奸我。
看完这种案子,有两个角度的思考。
如果是诬告,36年前,强奸未遂,没有证据。这么没有逻辑的诬告,也能成立,毁掉一个法官的前途,真是太可怕了。
任何女人,甚至男人都可以说,XX年前,你强奸了我,未遂。男人唯一可以辩驳的就是:「我没干过这事...」甚至连不在场证明都没用。
谁记得36年前的不在场证明....
而如果不是诬告,这个法官在高中时,真就是个流氓,就是一时兴起要强奸人,没留下任何证据,那该怎么办?
一个人是不是可以忍着36年,任他飞黄腾达,在仇人马上登顶的时候,给他致命一击,让他跌落神坛。
这算是一种华丽的复仇吗?我认为不算,因为他没有证据,如果他留着一条36年轻被精斑打湿的内裤,或许还能检测出DNA,更能提高可信度。
所以啊,被强奸告状要趁早,取证要及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