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颜梦
写于2017.3.25晚 杭州
1、股份结构平均化;
2、资金股占比太高;
3、控制人身份模糊、股权高度分散;
4、创始股东股权被过早稀释;
5、未实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过高;
6、代持股份未披露;
7、高估值的股权结构;
8、实际控制人后院起火;
9、股东退出机制缺失或瑕疵。
文/颜梦
写于2017.3.25晚 杭州
1、股份结构平均化;
2、资金股占比太高;
3、控制人身份模糊、股权高度分散;
4、创始股东股权被过早稀释;
5、未实缴注册资本股权比例过高;
6、代持股份未披露;
7、高估值的股权结构;
8、实际控制人后院起火;
9、股东退出机制缺失或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