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问起我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就算有千言万语,请原谅,我也只能回答,我爱成都。
李苏嘉又听到成都这首歌的时候,是在湖南卫视歌手的录制现场,赵雷一开口就震惊全场,她两只手交缠在一起紧握着,因为用力过度手背上有几根青筋突起,温热的泪水滴在她的牛仔裤上,慢慢的晕了一片。
第一次给她唱这首歌的男孩儿喜欢穿白衬衫,喜欢穿短靴,他比赵雷帅,比很多人都帅。
那天趴在吧台醉的不省人事的李苏嘉隐隐约约的看到了那个男孩儿的轮廓,淡黄色的光柱打在他的身上,不管是他的样子,还是他的歌,都和这个光鲜亮丽的酒吧格格不入,他就像误入凡尘的仙家,来人间沾点油烟。
李苏嘉看到他的第一眼,就发誓自己一定要祸害这个男孩儿。
那天她拖着醉的不成样子的身体颠三倒四的走到他面前,刚说了一句话,就看见眼前的人越来越模糊,然后在众人的惊呼声中“咚”的一声倒在了地上。
再醒过来的时候她已经躺在一张墨蓝色的大床上,刺眼的阳光透过一层薄薄的窗纱照进来,让她有些恍惚。
“阿西吧!我不会又喝多了吧!”李苏嘉一边看着这陌生的房间,一边揉着太阳穴想着昨天晚上的事儿。
像是听到了她的声音,成笑穿着棕色的凉拖靠在门框边上,笑着问她
“你知道你昨天晚上干了什么吗?”
听到这话,李苏嘉的第一反应就是掀开被子看看自己衣服还在不在身上,结果让她十分失望——衣服每一件都完完整整的在它该在的地方。
“干了什么?”
“你当着整个酒吧那么多人的面儿,说你要包养我。”
李苏嘉光着脚站在站在窗边,看见楼下的树上有很多的鸟儿飞来飞去的在筑巢,听成笑这么一说,她好像想起来昨天晚上自己在倒地之前是说了这么一句话来着。
“嘁,就这个啊?”
......
“就这个?”成笑感觉自己自尊心受到了莫大的伤害“你还想怎么样!”
“没想怎么样。”李苏嘉一直是漫不经心的回答着。
“那你打算花多少钱包养我呢?”
成笑不知道从什么时候站在李苏嘉的身边,将整张脸凑到她的面前,好让她注意到自己。
那是李苏嘉第一次那么近距离的看他,那么精致的一张脸,确实是让众生失色,但奶白的右脸上却有一道不深不浅的伤疤,还好只有一点点,否则这么好的脸可就糟蹋了。
李苏嘉也不甘示弱,就这么直直的对上他的双眼“你觉得,多少合适?”
两个神经病就这么莫名其妙的在一起了。
成笑每次带着李苏嘉去酒吧的时候,总是会咋咋呼呼的和别人介绍,包养他的富婆今天来捧他场了,然后一阵哄笑。
现在想起来,那段日子可真是美好啊,他在台上唱歌,她就在吧台上点一杯牛奶,一坐四个小时,只要有她在,成笑的眼光就总有固定的地方——她在哪儿,他看哪儿。
回家之后两个人一起做饭,看着对方烧焦的鸡蛋使劲的嘲讽一番然后夹起来吃下去,每天一起起床,一起躺在沙发上看书,一起抢卫生间,抱着爆米花可乐在无数的回头率里走进电影院,他们在成都的每个大街小巷里合影,成笑在书店里给她买了丰胸手册和菜谱带回家,李苏嘉立马就下楼买了本论男人的三从四德来还给他。
李苏嘉有一段时间特别喜欢大冰,她说自己也要过那种朝酒晚舞的日子,成笑说好,第二天就买来一辆摩托车载着她去了丽江,然后游遍云南,他们满世界秀恩爱,满世界接吻。
有一次李苏嘉让成笑唱民谣给她听,他说他不喜欢民谣,酒吧那次是他最后一次唱。李苏嘉难过了一阵也就不勉强他了,一直到他们在普洱和林遇西不期而遇,她才知道,成笑不是不喜欢民谣,是太喜欢太珍贵了,所以一生只能给一个人唱,那个人叫林遇西,不叫李苏嘉。
那么漂亮的姑娘扑到他怀里哭的全然不顾形象,求着和他破镜重圆。
林遇西这个名字她偶尔在他的朋友那里听到过,知道是成笑的前女友,也知道,她是那种让人挪不开眼的美人。
成笑和林遇西两个人从大学开始相恋,熬过了毕业,熬过了异地,熬过了春夏秋冬,却熬不过美人的虚荣心。
长得漂亮的人总是有无数的追求者,个中自然不乏佼佼,能佼到什么程度呢,就是开着能随随便便送她一个这辈子都可能买不起的阿玛尼的口红,香奈儿的限量包包,能给她定制红底鞋,顿顿吃法国大餐。
不止是林遇西,对于很多女生来说,奢侈品和虚荣的诱惑都是无敌的,哪个女生没个公主梦,只是长得漂亮的人有资格面对这种诱惑罢了。
林遇西和他分手了。
成笑脸上那道伤就是拿酒瓶子砸那个人的脑袋被成功,却被他的保镖一顿乱打,酒瓶子掉在地上碎了一地,玻璃渣扎进了他那张俊朗的脸上。
那天是林遇西要走的最后一天,她那个有钱的新男朋友要带她出去环球旅行,成笑把自己最后的祝福酿在成都里,唱给她听。
她听到一半就走了。
成笑那天眼睁睁的看着她离开,却留不下她,林遇西确实值得那种生活,然后李苏嘉就好死不死的在那个节骨眼上撞上去了,他把对林遇西的亏欠全部用在李苏嘉身上,拼命的对她好,她说她冷,他就抱她,她说她饿,他就半夜起来给她煮面,她说她喜欢大冰,他就把自己存的彩礼钱拿出来带她旅行,可他从来不说爱。
成笑的爱在林遇西那里,就像成都这首歌,只能给林遇西唱。
李苏嘉走了,订了当天的机票回了老家,她拿着在成都工作攒下来的积蓄开了书店,长得帅的人咖啡免费,长得帅又叫成笑的,送书十本。后来她看见了很多长得帅的人,也见过很多叫成笑的人,可都不是那个人。
那个人他是来凡间历劫的仙人,如今九九八十一难已过,他就该离开了。
有的人出现在你生命里,不是为了让你下半生幸福,而是为了让你此生思念,就像是小时候楼底下的豆腐脑,堪称人间极品,后来他们搬走了,李苏嘉这辈子再也没有尝过那个味道。
成笑也是。
“老板,我叫成笑,但我不喜欢看书,我给你唱首歌你把你给我怎么样?”
那个穿着白衬衫的少年笑着看楞在椅子上泪流满面的李苏嘉。
比起高飞的凤凰,他更喜欢自由的喜鹊,虽然烦人了点儿,可他似乎爱上了喜鹊没皮没脸唧唧喳喳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