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读书",算是文人的事,读书读书,顾名思义,必须读出来。
我普通话不标准,连女儿都会取笑,更可怕的是有些字它认识我,我不认识它。
摇头晃脑,用生涩的发音,遇到不认识的字搔破头皮也读不出……,此场景不堪想像。
所以我称为看书,目的就是看看别人笔下的故事,遇到不认识的字也没关系,略过即可。
即使是在现实中发生的故事,也会转眼即逝,你不一定会看到或听到,更别说到历史上发生的故事,因为你不可能真如电视剧主人公那般穿越到过去。
而拥有一本书的好处在于那是作者把它记录了下来,变成了文字,放在身边你可以随时观看,从容而无拘求。
即使內容是编造的也好,扯谈的也罢,起码也是别人的思想。
想找一大群各势各样的人来与你闲扯,告诉你他的想法,他的故事,即算你想听,他不一定有空,有空也不一定愿意。
而一本书就解决了一切问题,如果说买书贵
,那一定是借口。比起社交应酬,看书在现实中应该最划得来的。
至于看的什么书,或从中得到了什么,学到了什么,都没关系。
这个因人而异,绝无大同。
喜欢的是看书时的状态,嫌作者啰嗦,你可以把书弃之一边,不必顾他面子,受限于礼数。
看到喜欢的,你多翻阅它几回,它也不会嫌你的殷勤。
内容也无关紧要,喜欢就好。
因为你在翻看的过程中,就已经融入了另外一个世界。
脱离了个体,有了陪伴,也便少了些精神上的孤单,
而恰恰在人的天性里最恐惧的就是这个可厌的孤单。
所以古人称开卷有益,我也认为确实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