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主要是通过一个案件来探讨法律,故事是五名洞穴探险人受困山洞,水尽粮绝,无法在短期内获救。为了维生以待救援,其中一个提出了一个建议即大家约定抽签吃掉其中一人,牺牲他以救活其余四人。但是在抽签前提议人又收回了自己的建议,但是其他人又坚持抽签,结果这个提议人成为了牺牲者,在他们获救后,四人以杀人罪被起诉并被初审法庭判处绞刑。
书中共14位法官提出了自己的论述,有支持判处绞刑的,有支持无罪释放的,也有弃权的,不管是那一种陈述都有可说服的理由,当我们听到这个故事的第一反应肯定会觉得应该判死刑,但是细想一下,好像也并不是那么回事,把我们放在那个环境中,我们都想活下来,不管什么方式都想活着等着救援,这时候我们可能都想象不到自己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
这本书中提到了很多法律的相关知识,通过这个极端案例探讨法律,不论是那种判决,法律好像都是可以支持的。除了法律知识之外我们也可以看到人是受多方面影响的,其中环境是主要的因素,把同一人放在不同环境中塑造出来的性格都是不同的,就算是一个在你眼里完美的人把他放在一个极端环境下也会做出来一些令人不可思议的事情,所以说人能激发出来的东西是无限的,不要小瞧任何一个人,对每一个心存敬畏,是对我们彼此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