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许多年之后,我依旧会想起那个平静而燥热的午后,在教学楼的大树下那个面容清秀,性格却又那么放荡不羁的少年。
“阿阳,假如有一天我要离开,你会抛弃一切随我前行吗。”他抱着一把原木吉他轻轻拨弄着然后低头问我。
“一定要走吗?”
“那是我的梦想,拥有一只乐队,只属于我的。”
那时的他表情那么坚定,就好像……他一定会成功一样。
“在我二十五岁的时候,我未娶你未嫁,那你便嫁我吧。”
那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三天之后,他消失了,就像从未在我生活里出现过一样,我知道他去追逐他的梦想了,而我的挽留,就像是缠绕在他身上的那可笑的茧,被他的利刃层层破开,我留不住他。
他的承诺是那么的美好,我却不知道该不该相信,我知道,我没有那么勇敢,毕竟人生那么长,纵使纵使没有天灾人祸,也还是会有那么多无法预料的变数,即使我能保证自己的初心,谁又会确保,他不会变心呢。
那一年,他二十,我十八。
他,还会回来吗,或许,不会了吧。
【二】
就在我快以为我忘掉了他存在的时候,他回来了,带着他的乐队,在北城开他的第一场演唱会。
而这,是他离开的第五年。
第五年,他是为了我而来吗,他终究是成功了。
我开始幻想他是不是为了我而回北城的,这个念头让我很高兴,甚至雀跃。
我买了一张他演唱会的票,开始期待着演唱会开始的那一天,从那时起,我懂得了什么叫做度日如年。
演唱会开始的那天,人潮有些拥挤,有很多粉丝早早就入了席,手里拿着各种印着乐队照片的牌子,我开始有点不适应,但,依旧为了他而高兴,毕竟那是他成功的见证。
当他从帷幕后与那些乐队队员一起走到台前的时候,那些粉丝开始为之疯狂,在那些尖叫与哄闹里,我看见他缓缓开了口。
他是来实现他的承诺了吗?!急速鼓动的心跳几乎让我无法呼吸。
“这是我第一场演唱会,谢谢你们能够来到这里,在此,我要感谢一个人,感谢她从五年前一直陪伴我走到现在,走过我人生中最困难的时期,我爱你。”
灯光配合着他的话语落在了最前方靠近舞台的位置,是一个女生,在那一刻我如同雷击,我想那大概是我这一生中最难过的时分。
他,爱上别人了。
没有天灾与人祸,但还是会有变数……
他需要的是陪伴而不是漫长的等待,我应该早就懂得,不是吗。
最后,我迷茫的走出了演唱会现场,只听见背后他唱着。
只要一息尚存请握紧双拳,
在天色破晓之前,
我们要更加勇敢,
等待日出时最耀眼的瞬间。
或许爱是陪伴,而不是等待。
【三】
我没办法接受这个结果,可是我更没有勇气去质问他为何变心,所以我只能逃一般的离开了那座城市。
我拖着有些破旧的行李箱,背着画板,选择去了一个临县的小镇,车票是匆忙买下的,说白了,我也不知道我该去哪,我只想离开那儿,就是这样。
下车的时候外面下着小雨,我恰好没带伞,便问开车的师傅这儿哪里的旅馆近些好些,师傅说车站不远的的地方有一个叫幻夏的旅馆,那里生意虽淡但是环境却是极为不错的,问清楚了地址后便拎着行李在雨中飞奔而去。
因为淋了雨的缘故,我略显狼狈,一头长发早已湿哒哒的披散在肩后,我找到了那家名叫幻夏的旅馆,一打开门的时候我想我已经喜欢上这家外面看起来不起眼的旅馆了,一只憨憨的法国斗牛犬睡在大厅中间,整个大厅虽然很小但非常整洁,有很多古旧东西,大概是老板收藏的,很有意思。
就在我打量这家店的时候,一双白净的手递给了我几张面巾纸,我愣了愣,才看清楚面前那个看起来像是和我一样大的女生,五官秀气神情却略为淡漠。
啊,谢谢。我接过她手上的纸,第一反应却是擦我的画板,因为不擦干是会坏掉的。
住房吗。她问。
嗯,我需要一间单人房。我递给她我的身份证件。
我叫李骄阳,阿毓,也就是递给我面巾纸的人,她说我的名字像个男孩,我笑了笑,说,其实我更喜欢别人叫我阿九。她摇了摇头,表示不理解。
当她把身份证还给我,并告诉我她和我是同年同月同日生的时候,我惊讶的几乎合不拢嘴,因为这一生中这样的人你碰到的几率是极少的。
阿毓很会做菜,她说她开这家旅馆的时候资金不够,请不起厨师,就干脆自己动手,等本赚回来了,又舍不得放下厨房的琐事了。
虽然只是简单的三菜一汤,不过我吃的很开心,我说,如果我是个男人,一定要娶像她这样的女人。
阿毓笑了,却很落寞。
【四】
入住的第二天正是个大好的晴天,我又闲不住了,我问阿毓附近哪里有画画的地方,阿毓想了想突然决定停业一天,陪我去乡下走走。
她为什么要和我一起走呢,也许是想让她自己也透透气吧。看着阿毓往门上挂上【停业】的木牌,我这么想着。
走在一起的时候,我才发现阿毓非常的小鸟依人,或许是自己太高了缘故吧,她的神情大多都是一成不变的淡漠,像是带着一张面具一样,死气沉沉。
我不知道什么事才会让她从那种淡漠的伪装里走出来,我想,我或许是看不到了吧。
也许是刚下完雨,空气里夹杂着一股香樟树的味道,我笑着与阿毓说起这件事情的时候,她说我的鼻子比Lux的鼻子还要灵,Lux就是那只法国斗牛犬。
你想要画什么。走在前方的她转头问我。
我也不知道。是啊我也不知道我要画什么,或许是随着自己的灵感随行吧。
为什么不用相机。她继续问。
为什么用相机。我反问,其实我一直觉得自己画的远要比那种死板固定的照片要好的多。
她沉默了,低下头不知在想些什么,她开始走的很急。
这里离乡下并不是很远,所以与镇上的交界线也只是一条两旁种满了香樟的柏油马路,大约走上二十分钟就能看见一望无际的田野,满满的都是金灿灿的油菜花,这让我想起了北城的那一大片向日葵花海。
就这里吧。
我停下了脚步,找了一个可以坐下的地方把背上的画板拿下然后坐了下去,长发被我拿手上的黑曜石的手链松松的绾起,阿毓并没有与我一起坐下,而是站在我的身后静静的打量那片一望无际的油菜花田,但她的左脚一直在小幅度跺着,这让她显得有些百无聊赖。
原本是画着这片油菜花田的,但脑海里却频频出现的却是那一片片同样耀眼到极致的向日葵,少年的身影也随之出现,我有些心烦了。
阿毓,我打算去一个靠近海湾的地方。我盯着脚边的枯草发着呆,喃喃的说。
那个人曾经在那儿。
知道吗,这么久了我依旧还是会天天梦到他,我什么都没记住,唯一记住的就是梦的最后我穿着婚纱站在他身边,我们在牧师的见证下彼此交换誓言。
我该忘记他的,可是奇怪的是,这么多年了他一直盘踞在我的脑海里,怎么也不肯离去。
风突然吹起,有些凉,我放下了手中的笔,一下子失了继续下去的心思,画上的金黄一片,绿色星星点点隐藏在其中几不可见,轮廓太模糊了,让我差点以为我画的是向日葵。
阿毓并没有出声,我知道她看懂了我的情绪,却又不知如何来安慰我。
阿毓她,是个好女孩,她值得让人去爱。
【五】
不知过了多久,在我感觉身形快要变得僵硬的时候,阿毓却突然开了口。
我讨厌他。
明明什么都不懂,还装作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
完全不着调,偏偏,那么温暖。
是不是像太阳那样耀眼,那样热烈。我转过头对着还未擦干泪迹的阿毓笑着说。
或许是我的模样太搞笑了,逗得阿毓咯咯的笑了起来,其实,她很美,如果她的表情不是那么淡漠的话。
她说她以为人生就是这么冗长而枯燥的过程,恋爱,结婚,最后死亡。可是偏偏碰到了那么一个人,没有她的死气沉沉,没有她的冷漠苍白,带着一股子蓬勃的生气,硬生生的闯了进来。
直到现在,那个人也会偶尔在午夜梦回的时候出现,那么真实。
我突然间好像明白了什么,原来阿毓也有着她的故事,同样是那么痛,那么难熬。
最终我没有细说我与那个人的事情,她也没有告诉我她与那个男生的结局。
不过我们都已经知道答案了。
【六】
午餐是在路边的一间沙县小吃里面草草吃的,那一碗油腻的米线除了里面的青菜之外真的是让我难以下咽,阿毓把她碗里的香肠给了我,没办法的我也只是几口便吞食了下去。
在出了那家小店之后,我建议再往前走,我想去更远的地方去看看,阿毓扭不过我,只得答应。
田埂颇有些滑,我害怕摔倒便拎着裙角佝偻着腰一步一步小心的走着,动作颇为滑稽,我隐约听见阿毓在后面偷偷的笑着。
走了很远以后,我失望了,那边什么也没有,没有我想象之中的风景,只有一条光秃秃的水泥路,甚至一棵香樟树都没有。
回去吧。我说。
阿毓转身走在了我的前头,我突然想起了Doris Day的那首Que sera sera,然后轻轻的一路哼着。
When I was just a little girl
I asked my mather what will be
Will I be pretty
Will I be rich …
或许是看我午餐没有吃什么的原因,阿毓在回到旅馆后晚餐准备了火锅,那一大锅的东西最后有一大半都进了我的肚子,而阿毓可能是受不了辣,把原本准备的冰水全部下了肚。
她会不会拉肚子。我这样想。
那一夜我辗转难眠。
【七】
天又开始下起了细雨,我想了很久,终于做了一个决定,一个大胆的决定。
阿毓,我该走了。
我把洗完的碗放进厨房角落的碗柜里,目光透过透明的玻璃窗望向窗外,就那样放空着。
今天就走吗。
嗯。
那… …一路顺风,以及,再见。她笑了笑。
晚上我就像那天来时一样,拖着皮箱背着画板在细雨里离开了那家旅馆,我是笑着的。
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执着,我要去那个地方一如阿毓坚守着这家小小的旅馆一样,我们都有自己的生活。
我们萍水相逢,最后各自离散。
【八】
回到了家,我把对我而言最需要的东西都带走,我要与这座城市告别。
最终我离开了那座我生活了二十七年的城市,去往一个靠近海湾有他记忆的地方。
在那里一家路边的小饭馆我找到了工作,负责外卖,每天骑着刹车有点失灵的小单骑带着后箱满满的饭盒穿梭在那个城市里。
那家小饭馆的老板娘是个近五十岁的台湾女人,为人是极好的,偶尔下班的时候会叫住我一起吃饭然后聊着天,我也会问起那个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那个不羁少年,听着老板娘说着他然后想象着他在这里工作时的样子,不禁眉眼弯弯。
偶尔的休假时间也会去不远处的那所大学里去转转,他在这里读书时是什么样子呢,在那个礼堂里唱着追梦赤子心的时候又是怎么一个模样,就那样静静的坐在观众席上轻轻闭上眼睛,仿佛整个世界都安静下来。
我也曾去过海边,感受咸湿的海风,然后为那些沙滩上的情侣免费画情侣相。
多年以后,我依旧单身一人,但我养了一只叫二哈的狗,在那所大学门口开了一家名叫向日葵的书店,里面放着我喜爱的书籍,同时也卖着我喜爱的CD唱片,店里挂满了我画的画——一个面容清秀双眸却充满着放荡不羁的男生,也许会有人认出那是一个乐队的的主唱,但也只是调侃着老板娘喜欢他而已。
生活很美好吧。
对。
不过只是少了另外一个人的陪伴而已。
【九】
我没想过这么早就会离开,毕竟四十而死孤老一生这只是我跟阿毓的一句玩笑。
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没给我任何反应的机会。
我把我的东西托给了一个常来我店里的年轻人,叫他寄给阿毓,这么多年,或许她已经搬走了,或许还在那,我不知道,但我依旧是决定寄给她,那个淡漠的姑娘。
就让阿九这个名字的含义与我一起埋葬吧,这样谁也不会知道那个秘密了。
他说他会娶我,终其一生,我却没等到。
阿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