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指出,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此次学习教育“三大聚焦”的重要意义,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入心入脑、走深走实。
一、聚焦击鼓催征新征程,推动从严治党与时俱进
本次党纪学习教育以《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重点,在夯实全面从严治党理论基础的同时,也充分体现了适应新形势新常态的现实观照。一方面,《条例》在梳理总结十九大以来全面从严管党治党经验的基础上进行修订,在指导思想中增写“坚持自我革命”“推动解决大党独有难题、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等内容,将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思想新论断具体化为纪律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从严治党理论体系。另一方面,新形势新常态在提供新发展机遇的同时,也为广大党员干部提出新考验。新修订的《条例》在容易滋生隐形变异的模糊地带上划清界限,明确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收礼”“离退休人员利用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违纪行为的处罚规定,为党员干部擦亮双眼、严守底线提供明确遵循。
二、聚焦高质量发展新格局,激发干事创业主体动能
新修订的《条例》在指导思想中强调,党的纪律建设是“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在细则中也充分体现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例如将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行为由违反群众纪律调整到违反政治纪律,增加对党员领导干部“违背新发展理念、背离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处分规定等。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要立足自身发展实际,把反腐肃纪树新风的和善作善成谋发展紧密结合,始终保持干事创业的精神状态、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政绩观,为推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磅礴伟业保驾护航。
三、聚焦干部群众新期待,释放求真务实基层活力
针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条例》新增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违反精文减会有关规定搞文山会海”“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今年以来,习总书记在湖南、重庆等地考察的时也强调,要为基层减负,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深化党纪学习教育,要把握党章党纪中的为民情怀,以作风转变促进工作落实,让基层党员干部轻装上阵,更好地推动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确保上下同心、凝聚共识、增强合力,在新征程上不断创造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的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