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以为天底下所有的城市都是一样的。一样的高楼,一样的熙熙攘攘,一样的街头摊贩。以至于曾经有一度都觉得,干嘛要去城市旅游,反正看到的脸都是陌生,看到的步伐都是急躁。还不如夏日郊区的一抹星辰,华丽丽撕掉我在城市生活当中高档的伪装。尤其是美国,林林总总的城市,奔流而近的车流——城市都是一样的,所以我就不知道,为什么没事要来往在不同的城市。
可是其实城市是不一样的。就好像书的外壳都是一个样子,但是你能说书都是一样的吗?只有对于文盲,才是一样的吧。所以我就扎扎实实地做了好几年的“城市盲”,固执的认为,只要城市与城市有一点点的相似,就等于一样。
为了宣布城市盲的涅槃重生,我买了一张特价的机票来了洛杉矶。提前半小时check-in,一路飞奔到登机口,幸好赶上了最后一波上飞机的时间。这是一个最好的感觉,简直让我觉得旅程有了一个最棒的开始。因为这就好像考试前突击一晚然后刚刚60分通过,那你说那些努力复习然后考90分的有什么意义呢。
下了飞机,打uber到市中心,那么远那么远的路,居然只花了17刀不到。路途中的洛杉矶,灰灰土土,屎黄色调,简直就是国内二等县城把人都掏空了的感觉。经过了南加州大学,竟然发现,这个所谓有名的大学居然就是一个单层的教师楼,同行的女孩下了车就走进了一个非常老旧的疑似宿舍楼。最后来到的downtown,见到了琼月妹子,惊然发现她就住在一个墨西哥风情的酷似宾馆的房间,风情惬意,阳台习习凉风;然后吃货二人组奇袭韩国城,居然就是在那一群灰灰土土的房间里面吃到了超级好吃的牛排骨。
啊!城市。洛杉矶为什么会这样的灰灰土土?走在城市的中心,居然只能看见一个又一个流浪汉友好地对我打着招呼,还有一群的士司机在垃圾桶上面打牌。走了一个街区有一个街区,终于看到了一个开着的墨西哥酒吧,喝了一杯墨西哥小酒,里面有几颗点点粒粒的莓果,用吸管吸得两颊下限。在洛杉矶的感觉,就好像进入了一个大大的空城,里面的高楼大厦看起来就只是一些虚无的摆设。不像亚洲的城市,用摩天高楼来宣告繁华;也不像伦欧洲的城市,用文化来宣布风韵。洛杉矶市中心的感觉,不是贵族,甚至都不是暴发户,而是好像一个乞丐披着一件捡来的华丽外套,然后默默等待着身价提升。
更加惊奇的是,说感受城市,就好像去看一本书。其实看书也不是看书,而是看我们在看书时候的自己。就像我看博尔赫斯,一定是要在睡前深呼吸一口,调整情绪以至于清高孤独;而看刘瑜,那就是坐在凳子上抠脚吃薯片然后笑的哗哗啦啦,薯片渣渣还掉在好不容易洗好的白衬衣上;看陀思妥耶夫斯基,就带着一种高度的责任感,反复自我洗脑,“我一定要坚持,一定要坚持,”因为陀思妥耶夫斯基对我来说,就好像是哈佛法学院的学位,是用来装饰门面的。所以从小到大,如果有一本最爱看的书,那就一定是《小王子》了——无他,就是看着感动、舒服、还有平静。我有一天若是某种情绪特别强烈,就会按照这种情绪去找书看,有一种人和书相互关照的统一。看来看去,居然没有文采没有内容的浅显文章,已经慢慢就被我排除出阅读的范围;最后剩下的,也许是巧合,都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名垂不朽的名字
我想大概城市也是这样。在洛杉矶,又看到了新的景象;这种土灰的景象,充满了乡土中国的熟悉感。但是我对于洛杉矶的第一印象,为什么会是“土”呢?小时的时候提到洛杉矶,想的都是“遥远资本主义皇冠上的最亮眼的宝石”。如果我那个时候能够来美国,肯定是极尽炫耀的资本,看到了有名的迪士尼剧院。毕竟这里是洛杉矶,洛杉矶耶。可是兜兜转转真的来到这个城市,居然错了时间点;错就错在,我是经过了北京、波士顿、芝加哥、首尔、剑桥等等等等城市之后,才来洛杉矶的。所以对于繁华的阈值,已被拔高。
所以从明天开始我要好好攻克阈值提高的这个顽疾。哎呦今天就算了,累~
如花7.23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