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涯踏尽红尘
远处有青山绿水,头顶是蓝天白云,眼前尘土飞扬,耳边机器轰鸣,这就是史坤伦的社会初体验,工地厚厚的沙尘掩住了他清秀帅气的脸,掩不住他想仗剑天涯、做一方逍遥散人的心。他仰慕李白,喜欢李白“人生得意须尽欢”的豁达,喜欢“事了拂衣去”的洒脱、“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的恣意、“呼儿将出换美酒,与尔同销万古愁”的万丈豪情。李白的才华魅力确实足以跨越千年征服任何人,但是如果能早出生一千三百多年,或许史坤论还能和杜甫争一争头号迷弟的称号。
送行淡月微云
喜欢李白的人大多都是浪漫的,史坤伦也喜欢四处游历,走遍名山大川,欣赏壮丽雄浑的风景,看云青青兮欲雨、水澹澹兮生烟;亦或是邀三五好友共饮,男儿慷慨,酒中豪迈,于觥筹交错间起酒令,酿明月成酒,在推杯换盏中解新愁,古今多少事,都付笑谈中。
青山依旧在
青年的思想愈被榜样的力量所激励,就愈会发出强烈的光辉。以李白为偶像,他学到的不仅是豪气冲云霄,更是一份旷达。即使在现实中处处碰壁,仍能以高亢的精神飞跃现实中的蝇营狗苟,他不因遭受挫折而折损其自信,也不因与现实的矛盾而轻易其率真。我自清风明月,任他红尘滚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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