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后,我国正迈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的新征程。工资性收入一直是农民脱贫致富重要途径之一,很多地区自然条件差导致发展产业条件差,产业实力弱所以难以支撑所有群众受益,发展也就举步维艰,仅靠自身“一亩三分地”,很难带动域内全部困难群众致富增收。在这一关键时期,鼓励脱贫户外出务工,不仅是对脱贫成果的有力巩固,更是推动乡村经济振兴、提升贫困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途径。
就业是贫困人口主要收入来源之一,是有效直接的脱贫方式。城镇劳动密集的服务业缺口比较大,技术门槛也不是很高。门卫、送货、保洁、家政、修理之类的工作,劳动力需求旺盛,甚至供不应求。如果能把农村贫困人口与城镇劳动力的需求“缺口”有效对接,让脱贫人口通过进城务工增加工资性收入,无疑是一条不错的路径。城镇所蕴藏的潜力,不仅体现在对所帮扶地区的资金、人才、项目、技术支持,也体现在城镇发展对人力物力的巨大需求上。关键就在于如何充分挖掘和对接好这些需求:比如,打破城乡间的信息壁垒,送信息、送岗位到脱贫乡村,乃至送到脱贫户“家门口”,为脱贫低收入人口在城里顺利就业提供便捷、有效的途径,让进城务工的脱贫户进得来、有活干、稳得住。
通过技能培训,提升脱贫户就业竞争力。相关职能部门在深入了解城镇用工需求的基础上,可以有针对性地对群众进行技能培训,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帮助进城务工的脱贫户更好地融入城镇生活。城乡携手合作,共同为农村脱贫人口进城务工创造更多平台、提供更好服务,一定能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乡村振兴的美好蓝图。
同时,帮扶干部要切实做好务工监测,准确统计收入,脚下有泥,心中才有底。比如统计外出务工收入,要充分考虑找工作的时间和开支,十个月只按八九个月计算;计算养殖收入,按照出栏数而不是存栏数;做实入户调查,钱同群众算,账要群众认……只有把求真务实的导向立起来、让真抓实干的规矩严起来,才能实现乡村振兴的目标。
鼓励脱贫户外出务工,是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作为乡镇干部,我们要为脱贫户在务工路上越走越宽广提供有力保障,加强就业技能培训提升脱贫户自身素质。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外出务工只是脱贫致富的一种方式,更重要的是要激发贫困群众的内生动力,让他们通过自身努力实现可持续发展。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打赢脱贫攻坚战,迈向全面乡村振兴的新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