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VA高校精英计划第五期的第十八次课结束啦,这节课的内容依旧还是估值报告写作的内容,这次课的内容主要是估值报告编写的若干问题分析,主要讲了估值报告的基准日,使用者、披露等内容,具体的框架如下:
一、估值报告的使用者
估值报告使用者包括委托方、业务约定书中约定的其他报告使用者和法律、法规明确的估值报告使用者,除此之外,任何机构或个人不能由于得到估值报告而成为估值报告使用者。
二、估值对象
估值对象,是交易行为决定的;
估值对象,是由委托方明确的;估值对象,是有内涵、外延的;
估值对象,是由委托方提供给估值机构的;估值对象,需要由业务约定书约定;
估值对象,不应由估值人员决定,应要求委托方明确估值对象;
三、价值类型
市场价值、投资价值、在用价值、清算价值、残余价值
四、估值基准日
资产价值是时点价值,不同时点的资产价值是不同的。
资产估值,就是以货币作为计算资产的统一尺度,对在一定时点上的资产价值进行估算的行为。
五、估值结论确定及变化分析披露
对于∶交易当事人、相关监管部门、社会各界而言,估值报告中的结论、及其与账面值比较的变化十分敏感而重要;
在很多场合下,估值结论如何确定的?变化如何?也是最容易引发风险之处
客观、准确、不误导、不多意等披露,是估值人员应当不断研究考虑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