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的两个咨询当事人的困惑——
A说,我一直在帮助B,甚至在B婚姻遭遇危机的时候,为了帮助B隐瞒自己的财务状况,A亲自签下了一张10万元的借条给B,但当年双方说好,这个借条只是给B的妻子看的,不做真的借条意义处理,A实际上也并未欠B钱款。而今,B反悔将A告上法庭。
C与D是情人关系,作为专业小三多年,花费青春无数,于是在分手之际要求D写下借了C壹拾万元的借条,以此来证明其青春损失费。如今D久久未能够将壹拾万元支付给C,C果断将D告上法庭。
A和D说,自己签的虽然是真借条,但实际上是假欠款。
问题来了,A和D虽是认了真的签署过借条,但实际的借款并未发生,所以真心不想还那假欠款。
诉之法院,到底该如何抗辩?让真相应诉法院?
《合同法》二百一十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根据本文的两个案例,如果A和D确实没有把钱交给给B和C,那么他们之间的借款合同,即签署的借条,将是无效的。
法院的民事诉讼举证规则——
“谁主张,谁举证。”
即,如果B和C主张借条是真的,那么就应该由他们来举证,证明她的确曾凑齐壹拾万元交给了A和D。
敲黑板了,刚才讲到一个原则和一个法律条文,以此来讲举证责任的重要性问题,官司胜诉败诉在此一搏。
律师温馨提示:
从三个方面来进行核实借条是真的:
1、借款来源
证明的意义就是找到证据瑕疵的痕迹,没有发生的借款就是没有任何痕迹,但非常需要去证明。
比如说取款凭条(一般来说10万以上的借款一般系转账),回执短信(转款短信),向外借款的借条(如系向第三方拆借资金的需要证实)等。
2、交付凭证
如转账凭证、债务人收条、见证人证言等。
一般来说,债务人收到款后都必须要打一个收条证明自己确实收到款的凭据。
如果没有转账凭证、债务人收条,则如果有当场的证人作证证实其到底有无收款,这项在实务中也会有困难,因为存在大量的单独支付的情况,所以为了能够证明此据,最好在签署借条的时候结伴在场可以产生证人证言的证据。
3、 交付细节
如在哪交付,如何交付,有没有哪位证人见证了,钱有多重多厚、具体金钱的票面金额大小等。
这点是作为抗辩的细节对抗,不存在的就是在编织谎言,而谎言往往输在细节里,所以可以以此来驳。
比如B和C会答辩说钱都是和很多亲戚朋友借的,因为信任都没管她要借条,她收到短信后,就去银行取出现金交给了A和D。可因为时间久远所有的取款凭条,回执短信都不见了,也没有银行的转账记录。也就是说她无法提供这借款来源的任何书面证据。
证明的关键点就是债权人的可信度低。
如果借款金额不是个小数目,往输在细节里,所以可以以此来驳。 比如B和C向很多亲戚朋友借的,可居然没有任何的证据,连银行的记录都查不出来,这显然不太现实。
关于交付凭证,B和C声称她是通过现金交易在某个地方里一次性交给A和D的。
常识:
一般大额借款,出借人一般多要保留有利的证据,尽量通过转账,不通过现金。
B和C竟然说把好不容易借来的钱直接交给了A和D,有可能让法官觉得他们的可信度比较低。
如果B和C在庭审上提供的借款细节漏洞百出,比如根本不知道大额借款的重量和大小,也记不清楚交付方式等。有可能被法官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驳回诉讼请求。
“真借条,假欠款”举证提示
一、只有出借人将款项实际交付给借款人,民间借贷关系才生效。而这需要由作为出借人举证证明。
二、违反法律和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民间借贷是无效的。无论是人情安慰费、青春损失费、打胎补偿费等。没有法律的规定,一般法院难以支持。
结语
大熊律师严谨提醒广大手握借条的债权人们,借条虽重要,可毕竟只是要回借款的一个方面。不要以为手里有了借条就可以高枕无忧了,为了成功追回你的借款,你需要有一串相呼应证的证据锁链。
更非常严肃的提醒那些因为人情世故、爱恨情仇而轻易签下真借条的无辜又悔恨的债务人们,请一定要学会对自己的签字负责,如果自己没有能够完整举证抗辩债权人的借款举证,一般来说法院还是会支持债权人的诉讼请求的,毕竟你签的真借条是有相应法律效力的。
所以,请三思而后签字,签字后更要学会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