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一年开大平板车,老板为了多挣点钱,活赶得很急,从江西南康拉家具到贵州安顺,一路马不停蹄赶到目的地,我开了整整一夜的车,很困很困。
早上天一亮,我跟老板把雨布叠好,放进工具箱,剩下绳和网子就该我慢慢的干,老板打个的上安顺市找活去了。
我自已一人,看着卸货,挪挪车,卸了三个地方,快到下午三点左右卸完货,老板已订好上六盘水拉烟叶。
我已经是筋疲力尽,需要休息。我讲先吃完饭,休息一夜,等夜里二三点在走,反正是明天装货。老板说先开到装烟叶仓库再说。
老板自已开着车走了,从安顺上高速,到黄果树下高速,我睡得很香很沉,老板下高速叫我开车,我又困又乏又饿,想起爬起不来了,老板就一把方向把车开进路边饭店门口。
到饭店一点菜,都是鲜鸡活鱼,一问价格,都是六十八一斤,问这鸡多重,饭店老板讲大概七八斤,最后老板只好点条鱼,指了水池中最小一条鱼,饭店老板问可确定,拿起网兜,捞起那条鱼,飞快拿起鱼池边上的棒槌,对鱼头使劲一敲,动作熟练,一口哈成。我老板一看傻了,完蛋了,上了黑店,敲了鱼,再该敲我了,一称,八斤三两,五百元算了。
称应该是二三两称,实际那条鱼顶多有一斤二三两左右,我俩人都没吃饱,吃完饭,付钱让饭店开发票,拒绝不开,收据也没有,连写个白条也不会写。想报警连证据没有,老板气得没办法走了,我说我来开车,老板一肚子气,困意全无,一口气开到六盘水。害得我们吃了几天面条,弥补五百元的陨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