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家的时候整理衣服,看到自己大学时的一件裙子、刚工作不久买的一款风衣、还有当年初入行业参加组训班的班服。这三件衣服从离开家一直带在身边,再也没有正式穿过。从安徽到上海、到泉州、到福州,单身时搬来搬去,成了家、买了房子、卖了房子、带着女儿搬家、再搬家,喜欢的和不喜欢的衣服整理来整理去,送了很多人,唯独这几件,每次目光扫过,从来没有犹豫过,似乎她们是我的一种依赖,记忆中温暖的过往和支撑,陪伴我这些年在异乡的生活。
那件齐膝的浅绿色裙子是我大一时妈妈给买的。妈妈年轻时非常时尚,审美眼光很好,自己买衣服从不吝啬,对我也相当宠溺,觉得好看的衣服一定很开心的买给我,这件裙子现在看来也并不out。有人说父母宠爱的孩子一般都比较自信,的确,我性格中的自信跟妈妈的宠爱有密切的关系。看到这件裙子,就会想起妈妈的宠爱,最孤独无助的时候,知道自己可以给谁打电话,可以在谁面前毫不掩饰的哭泣。最失意的时候,明白自己要为了谁站起来,好好爱惜自己。
而那件长长的风衣,无疑是我的思乡情结。南方之于北方,最大的区别在于北方的秋天。风衣,是秋天必备的衣物。那件风衣是在上海的一个商场买的,一见钟情,虽然对于初出校门不久的我来说有点儿贵,但是她挂在壁橱里,似乎只为等我的样子让我心动,没有片刻犹豫的买下,只过了一个秋天就离开家来了南方,自此,她总被我收拾的干干净净,静静的挂在衣橱里。三年前,不死心的我在福州的冬天穿上她跑到郊外拍了几张照片,好歹留了点记忆。
最后那件组训班班服,因为是白底,怕时间久了发黄,每年都要拿出来洗一次,再好好的收起来,背后的111仍然在,代表了组训111的精神。当然,我并没有履行"平安事业第一"的精神,之后选择了离开。只记得18期72个组训班同学(后来生病退了一个)在两个月的时间从陌生到熟悉、离开时哭的稀里哗啦的样子、研讨时意气风发的样子、庆生会时演节目笑的要死的样子、实习时全心投入的样子,那时的我们,少不更事、年少轻狂、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我的衣服是幸运的,因为我是一个爱衣服的人。清洗,要用有香味的洗衣液;晾晒,要整理好边角;折叠,要整整齐齐;衣橱里有玫瑰香珠,每件衣服都有淡淡的香味;一件衣服买了来,若非完美,一定找了福州最好的裁缝,改到满意;实在不适合了,也要为她找到适合的人,浆洗熏香了送去。我有时候想,自己差不多是一个"衣痴",这样的我,不会辜负了那件衣服和当初做衣服的那些人。就像吃饭,如果不是应酬,就要吃完盘中的每一片菜叶、每一粒米饭。因为,那些食物是经历怎样的阳光雨露长大、经历怎样的磨砺加工、经历怎样的人工烹调,最后才变为一碗饭、一盘菜,用心品味,对食物的爱惜,就是对生命的慈悲,与节约无关。
这世间万物,若遇到珍惜她的人,就是最大的成全和圆满。如果遇到错的人,一切都会变得面目全非,白白糟蹋了时光,辜负了造化。所以,每一个生命,都要学会等待,在漫长的光阴里,可能会出现的那个正确的人。当然,也有另一种可能,就是永远不可能遇到,那么,就在孤独中,把生命一饮而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