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拥有国家执业资格的心理咨询师,一个高级私人心理顾问。
我的客户来自不同行业,他们有一个共同特征:有房有车,衣食无虞。不少属于所在城市的高净值人群,事业有成者。
但他们并非如外人看上去那么完美光鲜,事业之外,他们还有各种各样的苦恼,这些苦恼并不是通常意义上的小烦恼,而是已经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生活品质和身体健康。并且,这些苦恼属于他们的绝对隐私。
通常,在双方建立了咨询关系并支付了咨询费用之后,我会和他们签订一份保密协议。
这份协议包括,严守他们讲述的秘密,如果我和我的同行讨论个案,涉及到的所有个案都会隐去识别信息,比如使用化名、以及容易识别出个案的一些信息。包括如果我们都出现在公共场所,我不会认出他们,不会主动打招呼,如果迫不得已,我会隐瞒自己的身份,只说是邻居或者朋友,这样做的目的,是规避别人对他们私生活的猜测和窥探欲。
这也是我作为高级私人心理顾问的职业操守。
所以,你在我口里很难听到个案,除非我和我的同行做业务交流。
但是今天,我要讲一个个案,就叫他老高吧,因为他的故事极大程度地挑战了狗血电视编剧的想象力,并且触及到我一个知识点盲区。
当然,老高也非常乐意我写出他的故事和观点。
老高的故事
老高45岁,拥有数套地理位置俱佳的房产,它们都是名楼盘,总价值数千万。他还有自己的公司,有丰沛的现金流和存款,在金融机构眼里属于高净值男人。
小凤25岁,在金融机构工作,专门负责老高这样的高净值人群业务。
老高和小凤认识的时候,已经离婚了。他和前妻有一个儿子。老高说,前妻很优秀,她出国工作后他变成了留守男人,老高事业在国内,无法出国陪伴妻子,两个人的感情慢慢地被距离和时间冲淡,最后和平分手。
老高说他和小凤是春天认识的,老高1米76的个子,很精神,是一个帅大叔,小凤年轻漂亮有活力,两个单身的人下班后喝喝茶聊聊天,感情渐渐升温,几个月后就发展到了同居,年底时,小凤怀孕了。
老高当时想要小凤去做流产。他说他离婚还不到一年,还不想这么快就重新组织家庭,再说小凤比他小20岁,还需要相互更深地了解。
但小凤想要孩子,想要结婚。
老高的父母坚决反对,反对理由就是两个人年龄太不相称,长久过日子会有麻烦,并且说这种例子很多。
老高和小凤商量,要么在三个月内去做人流,要么现在去做财产公证,公证之后再结婚。
小凤问老高,为什么要做公证?老高说,这就像做生意签合同,没有纠纷它只是一张纸,有纠纷它才起作用。
小凤想要孩子,最后同意老高的要求做了财产公证,之后他们牵手走进婚姻。小凤也辞掉工作在家安心养胎,第二年他们的女儿出生了。
幸福生活了一段时间后,夫妻矛盾日益严重,老高两次提出离婚上诉后,法院判决离婚,此时他们的女儿已经5岁,判给母亲小凤抚养。
小凤两次都不同意离婚,由于婚前公证的法律效力,小凤除了每个月得到孩子两千元的抚养费外,一无所有。
小凤不服,认为判决不公,她说老高有那么多套房子,应该把现在他们住的这套300平米的房子判给她,否则她就不搬。老高打算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让小凤尽快搬离。
老高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找到我的,他说他的生活现在一团糟,小凤每天跟她吵架,晚上根本没法睡觉,公司业务都搁下了,希望我能帮助他,如何才能劝小凤,遵守法院判决。
听了老高的讲述,我也觉得奇怪,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一个屋檐下的爱侣变成仇敌?到底是什么样的公证,老高数套房子法院一套都没有判给小凤。
老高说:
小凤是独生女,被父母宠坏了,什么家务也不会做,我们结婚她就怀孕生孩子,我又陷入家庭生活的漩涡里,做家务、照顾孩子、带孩子看病都是我。我感觉就像是养了一个大女儿和一个小女儿。
我找阿姨来干活,她坐月子我为她找来日班和晚班的专职月子保姆。她生孩子住院,我照顾她七天七夜没睡觉,累得胃病伴有轻度肠化。
我还得了腰椎盘突出症,走动便会疼痛。我身体变差的原因是精神上太受折磨了,这种折磨真是难以形容,这么说吧,近三年来她拒绝跟我过夫妻生活,不履行妻子的义务。
我实在没有办法去问她母亲,她母亲说小凤心里有障碍。我问什么障碍?她母亲说,就是那张纸呀,你们做的公证要去撤销,她就好了。
她母亲还说要是早知道做这个公证,绝不会让女儿跟我结婚。可能是小凤婚后才把公证的事告诉家人,我觉得她父母知道这件事后对小凤影响很大,她对我的态度一天比一天差,我多次跟她说,你越是这样对我,公证书就越不能撤销。
为了打消她心里对将来的顾虑,我将一套房子过户给和前妻生的儿子名下,因为这个儿子对我很好。我的想法是给小凤做个示范,只要你对我好,我就会回报你的。谁知道这件事让小凤非常不高兴,她认为房子应该给她名下。
我说我们好好过日子,你什么没有呢?我又带不走,你着什么急呢?但是她从此更加变本加厉,根本不让我碰她。
我真是火死了,我是个男人呀。她每天晚上借口带孩子睡,不到我们卧室来,最后发展到什么地步呢?我竟要拿钱和自己合法的妻子买夫妻生活,天下奇闻是吧?丑闻是吧?那次她又不愿意,我说给你钱行不行?我本是试探的气话,谁知她说拿来呀,等事做完她就要钱走人。有一次做到一半,她说先付钱,让我恨不能去跳楼……这样的情形有很长时间,我这个男人真是活得太悲惨了。
她这不是在逼我离婚吗?两年前我到法院提出离婚申诉,她不同意,法院没判。法官问小凤,如果你们真离婚了,你想怎么样?小凤说,我要房子,要钱。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房子要钱,这样的女人,我怎么能给她房子和钱?
但我很喜欢我们的女儿,孩子跟我感情很好,如果小凤给我温情与爱,我也不想离婚。所以第一次申诉后,我又等了一年半时间,希望小凤的态度能够改善,但事与愿违,她还是我行我素。
无奈之下我只好再次提出离婚诉讼, 法庭了解真相后,确定感情破裂,同意我们离婚。离婚没有财产分割问题,因为婚前有公证。
这时候我问老高,什么样的公证?
老高拿出了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其中关于财产问题这样写着:“婚前婚后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怪不得虽然老高有数套房子,法院也没有给小凤分割一套房产。
讲真,之前我只知道婚前财产公证,即公证婚前男女双方的财产,原来婚后各自的财产也可以公证。老高的故事给我补上了这块法律知识盲点,原来这种经济关系的公证叫“约定财产制”。
写到这里,顺便安利一下相关法律:
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了夫妻财产的三种形式即法定财产制、个人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法定财产制即共同财产制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均归夫妻共同所有;个人财产制是新婚姻法的创设,规定了婚前财产等五类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约定财产制就是夫妻之间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
老高的公司常年聘请了法律顾问,他说这是律师的建议。
但是我对老高所说的,要向妻子买sex表示怀疑,真的?假的?
老高说,所有都是真话,不信你可以直接问她,老高把小凤的手机号写给了我。
小凤说:
电话里小凤的声音听起来情绪不太好。
她说,我不想离婚。他两次提出来硬要离,判决除了女儿每月抚养费什么都没有,难道这公平吗?现在又要赶我们母女走,叫我们到哪里去?
我求证小凤,听老高说他提供了市区一套40平米精装修房子让你们母女居住,并且要你和他签一个公证协议,他不能出租与变卖,你们可以一直住下去,住到你再婚,有这事吗?
小凤说,我没签,那是不能去的,房子太小,离我娘家又远,对孩子读书和将来成长都不利。他是身价几千万的人,我的要求不过分,把现住房过户到女儿名下,就是这个要求,是对我们共同子女的一个保障。
(这事我也求证过老高,小凤的要求并不过份,她要这套房子给你们共同的女儿,不是给她。老高说他坚决不能同意,他说小凤让他受到如此大的伤害,还拿女儿当摇钱树,他为什么要将他的财产给她?)
我问小凤:你们作了婚前公证,对财产的使用和分割说得很清楚,当初你为什么会同意呢?
小凤说,我不懂啊,连什么是公证都不懂,我以为不要紧的。他说怕我以后会变心,我还笑,我想我不会变,公证有什么用呢?没想到是他要离婚。
再问小凤:你们结婚时应该很相爱,有感情基础,是因为那份公证发生变化了吗?
她说,对公证书的态度是慢慢有变化的,当时我不懂,觉得一张纸不重要,我已经嫁给你了,夫妻不就是一家人了吗?现在想想还是婚前对他太不了解,他在家里对我用命令的口气说话,老是指责我这也不会那也不会,他把财产看得比什么都重要,他经常说:这个是我的,那个是我的,他让我感到在家里没有一点地位,那张公证书确实也很烦。
我继续求证,他说你剥夺了他做丈夫的权力,夫妻生活要用钱买?
小凤说,他老说我是图他的财产,图不到就变了,不是这样的。没有感情要我做我做不出来,夫妻之间不是只有那个,首先要有情。他这个人很小气,每个月只给几百块钱,我没有工作,几百块钱能买什么?所以晚上他说给钱,我就想给钱也好,可以补贴我和女儿买点东西……真的,都到这地步了,也太难堪了……
小凤在电话那头啜泣。
故事结局:
听了小凤的讲述,有的女性可能会痛骂老高是渣男,这样骂的确解气并痛快,但是解决不了任何问题。
年长小凤20岁的老高,在“奉子成婚”前,已经看到这桩婚姻中隐藏的风险,所以老高提出做财产公证,倘若这个婚姻没有了,自己的财产却保住了,这也是一些富人的思维。
年轻的小凤,并没有看到这桩婚姻的风险,她天真地以为公证只是一张纸,给男人生了孩子和他在一起生活了,就什么都有了,最令人遗憾的是连赖以生存的好工作也轻易给辞了。直到小凤面临今天这个难堪的局面时,才知道自己的无知冒险付出了多大的代价。
客观地说,这桩婚姻的初期,也曾经和谐幸福过,遗憾的是,性与金钱最后变成了双方自卫和刺向对方的武器,婚姻变成了战场,两败俱伤,年轻的小凤伤得更惨。
在老高上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小凤搬离现在的房子前,我给老高又做了一次更深入的咨询。
我表示了更大的共情,我表示非常理解他的愤怒,他是一个法制观念很强的人,小凤应该尊重法院判决。
但是我说,法律无情,但人有情,小凤给你生了一个可爱的女儿,你对女儿也很有感情,看在女儿份上是不是给母女俩提供一套大一点方便她们生活的房子,更有利于女儿成长的环境呢?
心理咨询通常不提倡直接给对方建议,但我知道如果不给困兽一般的老高提供一条认知路径,他就无法破解当下的僵局。
我也承认有女性的投射,希望为没有收入的小凤争取点什么。
老高显然听了进去,说让他考虑一下。
我们最后一次见面,老高告诉我,决定在小凤父母家附近给她买了一套经济适用房,装修的钱也由他出。这样小凤的父母可以帮助小凤接送孩子。
这个方案小凤接受了,她搬出了老高的大房子,开始寻找工作,也开始了自己的人生。
我也结束了和老高长达半年的咨询关系。
写出老高的故事是想通过这个真实的婚姻案例提醒年轻的女孩们:
1、能够拥有资产数千万的人,财商高智商也高,在选择婚姻时通常非常理性,如果你要嫁给这样的男人,他们让你签婚前协议,或者像小凤这样的约定财产制,可不是闹着玩的,是认真的,那不是普通的一张纸,它具有法律约束力。
2、无论你嫁给谁,女孩你必须拥有一份工作,这份工作能够保障你拥有起码的尊严。
3、他的钱不是你的钱,除非他愿意给你才是你的钱。
我问老高,你有数套好房子为何不愿意给小凤一套?他说,他的钱都是白手起家赚来的,有了钱就去投资房产,如果给了小凤,她会误认为跟有钱人结婚然后离婚就能赚一套好房子,这样她就不会自己去努力赚钱,而是想着再去找下一个有钱人,这样就可以通过婚姻不劳而获,所以不能给,不能让她去害下一个有钱人。这就是老高的真实想法。
4、和老高深谈时,我看得出来,老高其实内心还是很喜欢小凤的,但他比小凤大20岁的事实让他对未来产生不安全感,害怕小凤离开他,害怕老了被小凤抛弃,他会变得人财两空,被世人耻笑,所以他要签订公证协议。
这也是富人内心的恐惧。
(与此经历类似者,请勿对号入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