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略说界处
无著菩萨原著 释守正据《王恩洋疏》等贯
二、界
1、数别
界有十八,谓眼界、色界、眼识界,耳界、声界、耳识界,鼻界、香界、鼻识界,舌界、味界、舌识界,身界、触界、身识界,意界、法界、意识界。
2、安立原因
何因界[1]唯十八?由[眼等六根]身[与色等六境之]具[及六识]等,能持过、现六[识之]行受用性故。[不舍自相,能持为界,理通三世,就其体已生,持用殊胜而言,偏说过去未来]
3、明取
何故界、处名有取法?应如蕴说。
3、略明界相
(1)眼界等
眼界何相?谓眼曾、现见色,[依次持过去、现在识为受用义,]及此种子[或]积集[,为引当来眼根;或为]异熟阿赖耶识[,已成熟,生现在眼根故]。是眼界相。[虽通三世,偏说此二。]
如眼界相,耳、鼻、舌、身、意界相亦尔。
(2)色界等
色界何相?谓色眼曾、现见,及[依]眼界于此增上[生起于识,识复变相为自所缘,],是色界相。
如色界相,声、香、味、触、法界相亦尔。
(3)眼识界等
眼识界何相?谓依眼缘色,似色了别,及此种子积集异熟阿赖耶识,是眼识界相。[此中依《记》“似”有三义:一、相似本质,二见似于相,三依他非色。依唯识义,所见之色,是依他起,由识而变,似彼所缘境之相而起了别,黄者了其黄,赤者了其赤,不作异解。]
如眼识界相,耳、鼻、舌、身、意识界相亦尔。
三、处
1、数别
处有十二,谓眼处、色处,耳处、声处,鼻处、香处,舌处、味处,身处、触处,意处、法处。
2、安立原因
何因处唯十二?唯由由[眼等六根]身[与色等六境之]具,能与未来六[识之]行受用为生长门故。[理通三世,就未生当生六识而言,说未来。]
3、略明
处何相?如界应知,随其所应。
[1](何)+界【宋】【元】【明】【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