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官黄某
安徽新昌县令黄某,原来在袁州(今江西宜春)当司法官,后来向子长继任他的职位。向子长因为有事到江西南安府,事情办完后将回。另外一州的判官郑某有个妹妹,嫁到袁州,希望与向子长同路。于是他们邀请黄某同去袁州,黄某不肯去,他们竭力相请后才同意,然而心中很不乐意。到了袁州以后,黄又想在城外住,向子长将他拉入官署,坐定之后,子长要到里面去办事,让黄某到客房休息,黄某像没听见一样。到他近旁大声呼喊,而黄瞪眼不回答。一会发出大叫声,好像痛不可忍的样子,于是大量屙出血痢,通宵都不停止。子长与郑判官对他说:“先生原不想来,只是因为我们二人的缘故才来,先生还有什么话,希望强打精神告诉我们。”
黄某睁开眼睛倾听,忍着痛苦说:我原来在这里当官,宜春县武官派了三个弓手,到乡下买猪和鸡,十天之后都没回来,三个人的妻子告到郡守那里,郡守与武官有旧交,武官便欺骗他说:“地方上有一伙盗贼,已探明他的巢穴,所以派三个去侦察,以采买为名义,现在久久不回,可能已被盗贼杀害了。希望能够召集士兵,一起去抓捕这伙盗贼。”郡守同意了他的说法。武官于是前往搜捕,在山里逗留了两个月,毫无收获。
当时有四个村民在野外耕地,样子很憨厚,武官叫下属拿两万钱召他们来说话:“有三个弓箭手被盗贼杀害了,武官来追捕,但长时未抓着犯人。你们四人就假装盗贼去应付差事,他日结案后,表面上说是杀头,实际上不过打十来板就释放了。你们如此贫穷,今天各得五千钱去养活妻小,岂不甚好?你们到了官府,若问你们是否杀人,就回答杀了。于是吃饱了坐牢,预计过不多久就放你们回家了。”
四个人答应照办,于是捆来县衙,当时县官不在,由司户官主持政务,审核后,囚犯服罪,就送府查办。当时正好我主管工作,根据案情报告,得出判决斩首,就选择日子到街市行刑。我观察这四个人,不像凶恶的样子,便支开狱中的公差,询问他们的实情,都说不冤枉,我又对他们说:“你们如果真是犯了这种罪,明天脑袋就要搬家,再接不拢了!”他们这才吓得相对哭泣说,先以为可以生还,回家后得钱用,不知道真的是要死啊!于是全部说出了真实原委。
我大吃一惊,全都解开了他们的捆绑。武官察觉了,暗中对郡守说,狱中管事的人接受囚犯的贿赂,导致翻供。第二天,我到府中去汇报情况,郡守盛怒地责骂我:“你自己定案已结束,怎么又因为受贿赂而妄加改变呢!”我说:“既然知道了他们冤屈,哪敢不为他们辩白?”郡守不得已,只好将案情移到记录部门,又转到县上再审,按法律应当再向司法部门申诉。郡守说:“如果这样,那么这个地区的错案就相当多了。”便逼迫着要维持原判。我根据道义力争,经过十多天仍不得昭雪。临到要杀囚犯的时候,郡守说:“若是黄司法官不签名认可,到时候必然将我告到朝庭。”于是派遣同僚对我说:“囚犯必定要死,你固执毫无用处,今天就在案卷后边勉强签个名算了,个个都知道这事是郡守决定的,你有什么罪过呢?”我因力量单薄,寡不敌众,就勉强画了押。四个人无辜死去。过两天,两个县吏和院中两个官员突然死亡,又过了几天,代理县令也死了,武官已经调任他职,被雷击死,而郡守则中风不起,前后相距才一个多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