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个小事,关于耽美、同性同婚合法化。
前两天看一耽美文,评论区有人提到最近同婚合法化投票时有恐同人士恶意刷票的事,号召一起看文的姐妹去投票,楼中楼有一位清醒的女士说“姐妹,耽美是耽美,不要代入现实,现实里无论是gay还是直男都吃女人,他们婚姻合法受害的还是女人”,这位女子的言论让我一惊,难道同婚同的只有男同不包括女同的?但怎么可能?那么就是在这位女士心中默认只有男同没有女同,只有耽美没有百合,所以她眼中的同性恋也只包括男同。但这样的认知其实挺可怕的,你该说她无知,还是该叹息她用无知来教导别人。
最近关注了一个新的博主,她在谈到同婚事就能自然的想到女同的群体,这一相对比,就看出了差别。
然后说“这种换了个性别的耽美文太让人恶心了,这不是我心目中的耽美,作者你让我恶心了”这种言论。
可能还是年轻,她认识不到无论同性还是异性,爱情本质并无什么区别。性别相同带来的困难并不是忠诚执着不离不弃真爱的象征,而他心目中都很“男”的男同可能才是少数,觉得我曹一个男的怎么这么骚还以性为乐?看不下眼,然而这也是男性作者写男同和女性作者写男同的区别所在,类似于很多直男画手把对女性身体的幻想寄托于画笔创造出来的大胸翘臀蜂腰的可甜可盐的萝莉,如果你看过一些,在觉得她们很可爱的同时,也该想到这其中的不真实之处,不过既然本身便是出自幻想满足幻想的产物,写实本就不是要求。
但万万不该的是用幻想的产物去对标现实。一些小女孩看了晋江大热的耽美文,里面男帅男强的爱情好令人动容,便喜欢了,然而如果她们身边出现了一对同性恋——与这些虚假完全不同的,便要厌恶起来了。
说起来一些人喜欢的并不是同性恋,支持同性恋,只是喜欢里面描绘出来的另一种童话,然而喜欢童话本身没什么错,但如果用这样的标准来要求现实不就是有些过分了么?
突然想到为什么外国的一些作品在塑造男同时就敢塑造喜欢亮皮衣涂口红画睫毛的gay,而我们上映的耽美剧大多是帅帅帅,都得很男呢?可能是因为资本也懂得市场中大部分的女性爱的耽美是哪种耽美,所以也许不给放耽美剧也有那么一点好处,至少不会误导太多人同性是这样的美好,男同竟然这样的潸然泪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