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七十多岁的时候,看到我戴了一串珍珠项链,羡慕地说,也想要一条这样的项链。我拿下来给她挂上,她推辞着说,不是问你要的意思,我可以自己买。项链似乎带有魔力,任何女人也挡不住它的吸引。出席重要场合的女人不会忘记戴项链,买不起钻石项链,珍珠项链也要有一条。
莫泊桑《项链》里玛蒂尔德,为了一时的虚荣,埋葬了十年的青春。毛姆曾经学习和模仿莫泊桑的写作,他写的《珍珠项链》又是另外一种风格。
故事讲的是,有次劳拉去参加利文斯通家的宴请,有一个客人临时缺席,只有十三个人就餐,利文斯通夫人便叫家庭女教师罗宾逊小姐凑数。就餐时,鉴宝专家伯爵发现,女教师戴了他见过的最好的项链,引起贵妇们的怀疑。趁她出去时她们议论说,像她这样卑微的人,项链肯定是偷来的。事实真相是店家拿错了项链,派人来换了回去,奖励给女教师300英镑。劳拉说,由于这意外之财,女教师堕落了,成了巴黎的高级交际花。
我第一遍看这篇小说,很奇怪毛姆设计了劳拉这个人物,没有她,故事不是更简洁吗?毛姆的写作风格历来以简明扼要,用词严谨著称,怎么可能设计一个无用的人物,而且还占如此大的篇幅?读第二遍时我才恍然大悟,毛姆根本不是写罗宾逊小姐的 堕落,而是写劳拉为代表的上流社会虚伪,假道德真小人的形象。我被他 用俄罗斯套娃的形式骗了,他的文字没有一点累赘和多余。
一、罗宾逊的堕落
罗宾逊是个家庭教师,很漂亮的姑娘,是牧师的女儿,她的推荐信表明她很优秀。事实上她确实是个不错的女孩。利文斯通家宴请朋友,都要是上流社会的人士,作为家庭教师本无资格参加这样的宴会,只因有一位女士临时告知不能来赴宴。十三人就餐,对于西方人很忌讳,没办法,利文斯通夫人把她叫来凑数。
她家境贫困,收入也不高,这样的场合,她也只是穿了索菲(利文斯通夫人的昵称)的旧衣服,但她举止得体,看不出穷酸和卑微,戴的项链非常漂亮。贵妇人非常不礼貌地对她高喊,“罗宾逊小姐,你戴的项链价值一万五千英镑。”她没因她的无礼而回击,而是涨红着脸,羞涩地笑着说:“那我这个买卖太划算了,因为我只付了十五先令。”她在这些大人物面前不亢不卑。
宴会期间,有两位男士来找罗宾逊,她去客厅见他们,原来是两位店员,把她的那条廉价的项链带来交换。那些在宴会厅吃饭的客人以为会出现喧闹、争执、逮捕,可是什么都要没有发生,罗宾逊回到宴会厅时,脸色苍白,有些激动,把项链笑着扔到餐桌上说:“这是我的项链,我告诉你们是假的。”她把价值五万英镑的项链还给了店员,拿了三百镑的赔偿。她表现出善良诚实的品格,不贪不义之财。
假期到了,她告诉索菲,她要去法国多维尔旅游,把三百英镑花掉。她不愿意做守财奴,而是把金钱用在开阔眼界,世界那么大,她要去看看。在旅途中结识到了赏识她的有钱男士,从此辞职到了巴黎,过上了有房有车,穿金带银的富裕生活。几个月后和阿根廷男士分手,和一个希腊人交往。劳拉说那张三百英镑的支票害她堕落了。
她真的堕落了吗?从前面的铺垫来说,罗宾逊不可能因为这张支票而堕落。如果她是贪财之人,完全可以抓住这个机会讹一大笔钱,何至于去巴黎做水性杨花的女人。
富贵人带着有色眼睛,认为贫穷的人不配拥有贵重物品,不是偷来的,就是不正当手段骗来的,劳拉就是这样的人,她认为罗宾逊小姐过富裕生活不正常,不必去探明真相,主观意断就是客观事实。莫泊桑的《项链》是另一种偏见,穷人认为富人的东西一定是价值昂贵的真品,用十年的代价去买了真的钻石项链偿还一条假项链。
生活中带有阶层的固有偏见处处可以看到,比如男人长得帅气但没钱,女人不会认为他有魅力;男人事业成功、住豪宅、开豪车、出手大方,即使他长得丑陋,女人也会认为他长得出色,魅力无限。
二、劳拉的高贵
小说中,我是作家,劳拉是文学爱好者。劳拉自认为出身高贵,处处高人一等。开头就是劳拉要讲个故事给我听,我不想听,劳拉偏要讲故事,我用菜单来打差,又用喝汤来引话题,可是没有用,她坚持要讲这个故事,可见劳拉是个非常自我的人。
劳拉第一个批评临时告假不能来的女士太自私,完全不为他人考虑。第二个批利文斯通夫人,聘请这样漂亮的家庭教师,不可思义,年轻漂亮的家庭教师整天想着年轻男子,会忘了怎么把事情做好。第三个批评的人是作家的“我”写的是老掉牙的故事。第四个批评的是家庭教师不涂胭脂不对,索菲化了妆也不对。第五批评店员真假项链都要认不出。劳拉认为所有人都愚蠢、可笑,突出她的身份高贵,定位自己是高人一等的有思想的聪明人。
一个人对所有人都看不惯,所有人都一无是处,那么这个人的人品就值得怀疑,说话的真实性也值得怀疑。劳拉把故事讲完后说:“如果借此创作一部小说,她会把结尾改一下,写成罗宾逊和一银行职员庆婚,这位职员在战争中受重伤,只剩一条腿,且一贫如洗,积存多年的钱也不够在郊区买一个小房子。她拿出了三百英镑,终于够买到小房子而结婚。他因受过重伤经常生病,她只能在家细心照顾。”她认为这样的结局才符合伦理道德。
劳拉带是上层社会那种傲慢、刻薄、嫉妒的眼光来看待下层人的美德,她站在道德的至高点上自认为高贵,恰恰暴露出她的浅薄和低俗。以俯视的姿势态去品评他人,对他人和自己实行双重标准。这样的人被人厌恶而不自知。所以小说开头,“我”会不要听她的故事,一再阻止她说。
不管你的出身如何,学历如何,社会地位如何?都没有值得自傲的资本,真正智慧的人往往很谦逊,只有浅薄之人才显得狂妄自大。
三、故事套故事的方式使小说 曲径通幽
短篇小说要在不长的篇幅内刻画中鲜明的人物很难,毛姆是个中高手,他把“我”和劳拉在一起对比,把劳拉和罗宾逊进行相互映衬,把人物塑造得很丰满。罗宾逊是一个羞涩美丽,有教养的人。劳拉喋喋不休,所有人都要不放眼里,用恶意去猜想他人。“我”在劳拉面前一退再退,劳拉对“我”是咄咄逼人,一进再进。
人们习惯于把故事中的人物当主角,像《十日谈》那样,《一千零一夜》也是如此,毛姆一反常态,把讲故事片的人当成主角,故事成了她的陪衬,仿佛给小说蒙上了一层幕,需要读者透过文字的表面,探索内涵,增加了阅读的深度。
小说语言运用讽刺的笔调,让主角表演言行不一,构成前后矛盾的事实,形成强烈的幽默讽刺效果。比如“我”说汤太油腻,为了保持体形就不喝了,劳拉先是鄙视地白了“我”一眼,既而自己也不喝了,还说得理直气壮。劳拉把罗宾逊小姐的故事讲完后,自己加了一段有教育意义的结尾。这些描写无一不是讽刺的语调,无一不是蔑视的态度,毛姆运用反话正说,正话反说的手法,让小说具有极大的魅力,读完还回味无穷。
四、结语
毛姆用劳拉讲故事片的形式,把高贵的人贬低成堕落的人,浅薄的人自抬到高贵的人,从而让小说内部产生巨大的张力,产生无穷的魅力。一条项链揭示出了人性的善与恶,美与丑,高贵与堕落,告知人们,不要以出身和金钱来衡量人的高贵,而是要用真实善良的本性与人平等相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