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体中不可传达的因素就是作者在其个人作品中所留下来的印痕。因此,文体乃成为作者人格之神密的表现。作者的人格渗透在他的观念和文辞中,使其文辞和思想有其显著的个性。风格确实可以代表作者的人格。文学中的风格是从精神和灵魂散发出来的。作者对于所知道、所看见、所感觉到的事情要忠实,对于名家巨匠的作品要用心揣摩,这样自然可以逐渐形成自己的风格。
文辞的美不足以概括文章的风格,完全以咬文嚼字为价值的小说是不会流传久远的。最广义的“风格”是不能自主的,它和心跳血流一样,是小说家自身所不能控制的。这是一种心境,一种下意识的表现,小说家没有直接管理的能力。只能自己创造自己的风格。你的风格应该是你脑中的意象。文体才是由练习得来的技术,因为文体是对文字的选择和支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