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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五晚上八点左右,我和往常一样加完班,途经泉城广场的天桥。
夜幕完全降临了,悬挂着半轮下弦月,点缀着几颗疏星。风里有劣质的香水味,耀眼的霓虹灯,还有流浪歌手沙哑苍凉的嗓音。
可惜不是你,陪我到最后……
我停下脚步,斜倚在栏杆上。不知怎的,那一刻我心痛得无法抑制,泪水就这么汹涌地泛滥。
就连一个月前杜威和我分手,我半滴泪都没掉过。
大抵是这几年里忧时伤事,把一切都经历到了,似乎没有什么新鲜的东西能够撩拨我的感情了。
然而岁月在这儿温凉如丝也能灼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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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2日,我和杜威几乎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到奥体中心看了一场陈奕迅的演唱会。
杜威喜欢陈奕迅,我喜欢梁静茹。我们从高中就在一起了。
那是2007年。我忽然开始在小说中搜寻所有的爱情故事,他也忽然开始走进了我的日记。
他很自恋,老说自己比《仙剑奇侠传》里的“李逍遥”还酷;
他很无赖,尤其是在数学课上,故意把身体挺得笔直,一米八的个子完全挡住了黑板;
他很爱笑,扭过头来冲我笑的样子——很贼也很贱。
午后的阳光很可人,杜威就坐在我的前面,动情地哼唱着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前
我不认识你 你不属于我
我很陶醉地听着,在本子上写着我此刻的心情。
突然,他夺走我手中的日记,一脸坏笑地翻看着。
我涨红了脸,趴在桌子上低低地饮泣。
他摇着我的胳膊,柔声说道:“好了好了,还给你了,别哭了。”
我没理他,反而哭得更厉害了。
他好似有些慌乱了,语气很急。“夏妍,是我先喜欢上你的。现在,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
我不可置信地望着他,眼里是少有的笃定。我瞬间破涕为笑了,他也重重地吐了一口气。
那天是5月20号,他拿走了我的日记本,也顺便带走了我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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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的日子像被人拧紧了发条,每天的节奏都是加速度。而我们的小确幸是调解酸碱平衡的缓冲剂。
我会在早餐给他带一份豆浆油条,他会在课间为我买一杯红豆奶茶;
我陪他坐公交,他陪我逛街;
我习惯了晚睡,他也习惯把“晚安”说成“wan an”。
高三那年,我整个人郁闷到了极点,不时地向他吐露负面情绪。
那时候,他总会牵起我的手,带我一遍遍地走过十九棵树下的晴天或者阴雨天。
他笑着说:“小妍,每当我想起你,眼前首先浮现的是你灿烂的笑颜。别怕,不管以后发生什么,我都会陪着你。”
我说:“这个‘以后’,会是‘永远’么?”
他回答:“那当然了,傻缺。”
可我还是不争气地给考砸了。当我觉得天都要塌了,他却摸着我的头说:“不还是有我这个大高个儿顶着吗?”
我难过极了,“可我们就要分开了。”
他安慰我,“我会一直在原地等着你。”
我选择了复读,他留在了省内。
高四的压力更大。有一天半夜,我神经质地给他发短信。本以为他睡着了,他却打来电话,问我有没有事。
我泣不成声地说想要放弃。
第二天,他坐了一上午的汽车来看我,带我去吃了我最爱的大盘鸡,又给我买了一大堆的营养品。
我把头埋在他的胸前,一种踏实的安全感传遍我支离破碎的躯体。
现在想来,杜威大概是我那段颓败生活中的英雄梦想。而我的梦想,就是与他白头共死。
高考前夕,他鼓励我说:“我相信你,尽力就好。”
成绩出来后,我发挥地很好。我想把第一志愿填在他们学校,他却极力要求我到省外的高校就读。
他说:“丫头,上大学就要到外面长长见识。”
我回他:“那我们可真的要分居两地了。”
他看着我,笑笑说:“没关系,只要我们彼此相爱,什么都不成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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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我们同大多数情侣一样,开始了漫漫的爱情长跑。我们相距520公里,他说那是爱的距离。
我会努力替他照顾好自己,他会记得我无意中说出的某句话。
我们恨不得抓住每一个长假短假,竭尽全力穿越人海去拥抱对方。
大一的黄金周,我们一起去了青岛看海。那是我一辈子中最幸福的时光。
每个清晨,他都会在我的枕边醒来,彼此相视一笑。我们从菜市场买回许多海鲜,对照食谱做成美味的佳肴。
每个黄昏,我偎在他的怀里,他陪我看日落。凉凉的海风吹起我的头发,缠绕在他的脸颊上。
我们就像多年的老夫妻,即使一句话也不说,也能感应到彼此的心跳。
我们骑着双人自行车,环绕在柔软洁净的沙滩上,连空气都充满了自由。
他给我拍了很多漂亮的照片,我给他买了情侣的贝壳手链。
那个时候,我会嘟着嘴跟他撒娇:“老公,以后我来写文,你来配图。我们要把所有的回忆装订成册。”
他会把我的头往他的怀里按:“宝贝儿,我会努力赚钱,带你去看梁静茹的演唱会。等你二十五岁了,我会让你成为世界上最美的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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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2016年4月27日,就在梁静茹郑州站巡回演唱会的前天晚上,杜威跟我提出了分手。
我想和他说好多好多的话,却删去成行的字,最后只打了个“好”字发给他。
文字猜不到喜怒,电话看不到表情,视频触不到对方。我也不知道怎么就弄丢了他。
大概就像张嘉佳所说:
离得太远,争吵像千里奔袭的战争,和好像举国同庆的节日,相见变得盛大无比。走到后来才明白,在一起,要歪歪头就能靠到肩膀,要伸出手就能互相拥抱。在一起,是你高不高兴,健不健康,我真的可以看到。
我疲惫地躺在床上,身体如同被人掏空了,连竭嘶底里的力气都没有。
我戴上耳机,闭上眼听陈奕迅的《十年》。
十年之后
我们是朋友 还可以问候
只是那种温柔
再也找不到拥抱的理由
情人最后难免沦为 朋友
我们相识十年,其间分分合合无数次。这一次,他是真的累了。事已至此,如果换做是我,也是同样的下场。
记得我们第一次吵架,我哭着扔掉他的戒指,他也赌气地与我背道而驰。后来,我们越走越远。我听到他气喘吁吁的脚步声,他从背后紧紧地抱住我。
然后我们坐在马路边忘乎所以地拥吻,和着痛苦的幸福的泪水。那时候,不管我们吵得再凶,好像都不会分开。
后来,我们不吵了,反而那么容易地就分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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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我们矛盾尖锐到了白热化。或许到了“七年之痒”,怎么都过不去。
可无论我再怎么爱耍小脾气,也不敢轻易玩关机。因为我们之间所有的联系,就是那个仅有的手机。
杜威学的是广播影视编导专业,大四一毕业,他就到电视台实习,忙着录像剪片。
这种工作,时间很不固定。几乎每次我给他打电话,他都不在服务区。
“今天有没有想我?”
“嗯。”
在我听来,全是敷衍。
就在我下定决心要戒掉他的时候,他发短信要我到车站接他。
那一年的冬天,济南下了很大的雪。我们从大明湖走到趵突泉,一不小心就白了头。
在呵气成冰的寒风里,我冻得瑟瑟发抖。他把我的手攥在他大衣的口袋里,到商场给我买了一双粉色的泰迪熊手套。
直到后来,我才明白。“glove”,寓意着“给你,我的,爱。”我想,这辈子都不会再有第二个人像他这么疼我了。
在宾馆的房间里,杜威搂着我从13年跨到14年。似乎这样就可以一生一世地走下去了,可到最后我们不还是分了开。
真是太过自以为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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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之前我看过一部《恋爱的温度》的韩剧,里面有一句台词是这么说的:
分手的两个人重新复合的概率是82%,但是复合后能走到最后的只有3%,剩下的97%再分手的理由其实都跟第一次一样。
关于分手的原因,我仔细分析了很多。
也许是我太过依赖他,总要在他最忙最累的时候无理取闹;
也许是他把我宠溺到无法无天,凑合不了任何人;
也许是距离太远,时间太长,我感受不到想要的安全感。
而正是这些细微的小事,一点一滴地毁了我们的爱。
但归根结底的是,我们总要求对方做出让步,而拒绝改变自己。我们一直自欺欺人了这么多年,骗得了自己,却瞒不过别人。
大概这才是成年人的爱情,放在天平上小心地计量,你给我几分,我还你多少,经不起虚掷和挥霍。
我怀念的是年少时不计代价奋不顾身的爱情。我们所有的社交软件,昵称都是“The one”。这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你和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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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6月,我论文答辩完毕,脱下学士服,然后也毕业了。
我留在了济南,找到了一份广告策划的工作;他还在郑州,已是小有名气的电台一哥。
我们不再急着去想未来的事,也渐渐学会了相安无事地和平共处。因为我们都越来越清楚深情不如久伴。
如果我不提我们的约定,估计他也快忘得一干二净了。
我说:“亲爱的,明年来济南看陈奕迅的演唱会吧。”
他说:“行。”
电话里,永远是不咸不淡不暖不凉的气息。
半年未见,我们居然没有些许的兴奋。即便是赤诚相见的同床共眠,也寡然无味了。
可笑的是我们都没有第三者的介入,却平白无故地被那个叫做“爱的距离”的东西消耗殆尽了。
我想,再怎么强烈炽热的感情,也经不住这翻山越岭的重重阻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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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买好了梁静茹演唱会的门票,也打算辞去了工作,到郑州和杜威重新开始。可他怎么就不能再多等我几天呢?
要我跟他说什么好呢?比如“我好想你,我们结婚吧。”
我那么心酸,不还得微微一笑,咬紧牙关硬着头皮往前走。这些不都是他教给我的吗?
我现在做事比以前果断很多,想来他是我唯一的犹豫。我跟别人讲起他来还会哽咽,但我平生做过的最不后悔的决定,就是用整个青春爱过他。
只是,那个陪我走过青葱岁月的男孩,那个说好要带我回家见妈妈的男孩,那个曾经很爱很爱我的男孩,没能陪我到老。
故事的最后,免不了俗套。听说他买了新房,换了新车,交了新女友。真好。
我们从校服到婚纱的爱情,就到此为止吧。
只是,从今往后,再也不会有人替我挑出鱼刺,跟我抢半边西瓜,陪我彻夜聊天了。而我再也不会同时开心到爆和难受到死了。
这些记忆都还犹新,而我们唯一的联系仅剩下了天气预报。
4月30号,我没去郑州。我怕走在大街上,随便看到某个人的背影太像他。
十年,他注定是用来惊艳时光,而不能温柔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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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济南最繁华的桥上,我梳理着那些太过拥挤的记忆。眼泪鼻涕披了一脸,任其风干。
如果可以,我愿意时光倒流。回到高中时他守候在路口接我上学的日子,我写给他满满一本子思念的日子。
如果我们晚一点遇见,会不会在恰当的时间谈一场永不分手的恋爱?
可是,梁静茹唱了《如果有一天》,后来她又唱了《没有如果》。
很多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了,再见了也无法再见。谁都无能为力。
就这样吧,想他却绝口不提了。就像没人见证过我们的开始,也没人体会过我们的分离。
桥下还在唱着肝肠寸断的《可惜不是你》。
可惜不是你 陪我到最后
曾一起走 却走失那路口
感谢那是你 牵过我的手
还能感受那温柔
时间改变了两个人,我们也不再叫做我们。放手,或许是最好的结局。
傻缺,请你一定要比我幸福,才不枉费我狼狈退出。
这是一个朋友的真实故事,我终归写不出万分之一。
毕竟,不是任何人都能感同身受的。
但我们还是要相信爱情,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