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间十点,城市人真正的生活仿佛才刚刚开始。如果说白天的城市是一个奔波忙碌焦头烂额的打工仔,夜里的城市则变成了花枝招展千娇百媚的美少妇。
生活在城市里的人也一样,白天大部分都是生活的傀儡,到了晚上才活回自己,那些享受“福报”的人当然就另当别论了。
刑峰坐在公交车倒数第二排,扭头看着窗外,不知是在欣赏车窗上自己沧桑的倒影,还是冷眼旁观外边熙熙攘攘的行人。
坐在他前边的一个西装革履小年轻头贴着车窗打着盹,一路上几个坑都没能把他从周公身边召回。挨他坐的是一个长发披肩衣着时髦的小姑娘,带着一副耳机一边听音乐,嘴里还低声轻唱着。
车厢里像这样的年轻男女不少,他们背井离乡来到陌生的城市打工,生活拮据却并不吝啬的为自己投资,过的穷却精致,慢慢就演变成了现在所谓的“精致穷”一族。他们拿着二三四五千的工资,却混迹在高消费城市的各个角落小心又不小气消费着。他们打扮时尚青春洋溢,却在各种“呗”和各种“条”里欲罢不能的透支未来。这种享受当下的生活态度,新新人类叫他“精致穷”,老一辈人则称之为“穷讲究”。
公交车路过星海广场的时候,刑峰看到了刚刚解散了广场舞大军,一个打扮怪异可唱腔一流的流浪歌手,以及XX杂志社的编辑浪哥。
三十分钟后——
“七六,七七,七八,七九,八十,八一……”
刑峰大脚有力的踏在楼梯上,空荡荡阴暗暗的楼梯间带着轻微的回声。
跨过一百八十个台阶,刑峰来到了租住的公寓门口,闭门思过似的停顿了两秒钟,这才慢慢掏出钥匙依依不舍的打开门轻轻推开。面对一团漆黑,他并没有立即开灯,而是静静的扫了一眼空荡荡有些死寂的屋子,然后才按下开关。
刑峰漆黑的眸子里闪过一丝不易觉察的悲伤,转身走到客厅重重坐到沙发上点燃了一支烟。打火机的火并没有立即熄灭,而是随着不知名地方吹进来的风娇柔的扭动着身体。刑峰看着它,深吸一口烟吐了出去,吹灭了打火机的火苗,起身把自己的脑袋身体裹在烟雾里。
围着客厅的桌子转了一圈,刑峰慢慢朝厨房走了过去。厨房很有厨房的样子,而且比大多数有家佣人家的都要干净整洁。刑峰看到冰箱上的两张贴纸,那是一年前他陪着杨雪和倩倩拍的大头贴。这个时候裤兜里的手机震动提醒他收到了一条短信,他起身掏出手机,打开收信箱看到了八个字:
“好久不见,最近可好。”
刑峰心里默念着从东南亚某个陌生地方的熟人发过来的八个字,看了很久,嘴角露出一丝久违的笑意,漆黑的眸子突然闪过一丝光亮,旋即一滴泪从左眼滑过脸颊流了下来。他咬牙抿着嘴唇,眨了眨眼盯着手机屏幕,用手指轻轻触碰了几下拨号键,突然手机铃声响起,是一个来自陌生人的来电。
“你好。”
“是刑峰吗?”电话那头的人说话嗓音怪异,而且语速很慢。
“是我,你是哪位?”
“你朝思暮想最想找的人。”
“……你是螳螂?”
“有兴趣见一面吗?”
“时间地点。”
“明晚十二点,星海广场兰顿咖啡厅。”
“不见不散!”
与此同时——
星海广场上,刚刚从兰顿咖啡厅出来的浪哥躲在一群人后,有些入迷的看着一个人唱歌。
这个人戴着面具,衣衫褴褛,坐在地上,动情的唱着一首并不为大家熟知的闽南语歌《雨夜花》。吸引浪哥的并不是对方优美的唱腔,而是这首歌跟曾经他认识的一个人唱的是如此接近,简直就是同一个人的声音。不仅声音,就连斜四十五度仰望星空的小动作和时不时甩头的神态都一模一样。
一曲唱完,面具歌手带着家伙事儿起身离开,浪哥则在后边一直跟着,在一个阴冷狭窄的巷子里,俩人同时停下脚步。
“呜呼,阁下为何跟踪一个乞丐?”
“因为我觉得你很像我曾经一个旧识。”
“哦?什么样的旧识?”
“生死与共的旧识。只不过当年在一场昌普岛的战斗中他永远离开了我们。”
“……你是谁?”面具歌手突然转身看向浪哥。
“你……你真的是歌神?”浪哥看着对方慢慢摘下面具,虽然面具下的脸绝对不是曾经那张脸,但是那细微的表情和眼神却还是那么熟悉。
“你……你是……朗格?”四目相对,面具歌手嗓音微微颤抖。
“真的是你?真的是你吗歌神,WCNMD竟然真的是你,你没有死,你还活着!”浪哥兴奋的大叫起来,上去一把把眼前这个人搂在怀里,然后又松开仔细打量着对方。
歌神缓缓摘下面具,“认不出我了?呵呵,没关系,不光你,其实对着镜子连我自己都认不里边那个怪物是谁了。更何况,当年还是你们亲手埋葬的我。”
“歌神,真的是你,你没死?你怎么……怎么……不管怎么样,很高兴见到你,很高兴你还活着。”
“……我也很高兴。”
两只手握在一起,有力而温暖。
“没想到我们到最后还能在这个城市再次相遇。”浪哥看着这个熟悉又陌生的曾经的战友,努力让自己平复着心情。
“你说的我们还包括大龙和大山吧。”
“还有来福。”
“来福?他……他也在?”
“应该还在,很久以前见过一次面。”
“李队呢?”
“……死了。”
一阵沉默之后,浪哥还是忍不住问道:“当年昌普岛那一战,我们都以为你已经死了。后来到底发生了什么?既然你没死,为什么不回来找我们?”
“当年的歌神确实已经死了,准确的说是他的肉体已经死了。”歌神说完后指了指自己全身上下,“现在的歌神的身体实际上是由七个不同人拼凑出来的。左腿、右手,舌头,肝脏,甚至心脏……”
“当年我被一发RPG从直升机上打下来坠入了北冰洋,当我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竟然没有死,而是被当年那个光头阿三给救下了。那个光头阿三你还有印象吗?就是做人体实验的那个印度人。”
“出于好奇,他把我救了。就是为了做个实验,看看人的生命力究竟有多顽强。我就是那次实验的成品,一个身上不部分零件都是别人的怪物,一个终日带着面具不敢以真面目示人的小丑。”
“你知道吗,那段日子,我每天出工前必须要先对着镜子给自己一个微笑,因为那是我唯一还能认出自己是谁的方法。”
“慢慢的到最后我突然发现,那些心灵肮脏的人根本不配拥有健康的躯体。于是我竟然慢慢开始认可那个阿三的某些做法,然后我找机会干掉了他取代他并重组了他手下的整个螳螂组织。我要把那些灵魂黑暗的人的器官给那些更需要的人。那些需要这些器官的人都是触摸过死神的人,他们更懂得珍惜生命。”
“可你不觉得向一些孩子下手有些太残忍了吗?”
“有些孩子比大人更可恶,更该死。你知道吗。知道我这眼睛是怎么回事吗?刚从阿三手里逃出来那段时间,我在俄罗斯街头靠乞讨为生,然后有一天来了一群小孩子,他们完了被一群男孩殴打羞辱,当时有个男孩就用刀把我的眼睛给挖了,然后很得意的笑着,把它给吞到了肚子里。我问他们为什么?”
“你猜他们说什么?因为好玩,呵呵,而欺负像我这样的乞丐更好玩,哈哈哈哈。天真可爱的小孩儿,哈哈哈哈!”
“当然,他们没走多久就被我给追上了。我杀了那个男孩,剖开他的肚子豁开他的胃,想要找到我的眼睛。可是当我剖开他的胃时才发现眼球已经被嚼烂了。没办法,我只好顺势挖了他的眼睛回去给自己装上了。你看,我的左眼,是不是很特别,哈哈哈哈。”
歌神使劲儿拉开自己的下眼睑给浪哥看,然后开始笑。他笑得有点疯狂,有点干涩,笑得眼睛都红了,一只绿色的眼珠,一只蓝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