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眼睛有多清澈可能就有多温柔。
这几天晚上闲来无事,就把晾在那很久的书又拿了起来。
这个是我很喜欢的一个作家的书,他写出来的东西随性,桀骜,但掺杂着一股让人信服的味道,说实话,这样的文字让我为之着迷。
于是,前几天我又买了一本,当然不是我自己看。
我把它送人了。
我极少买书送人,尤其是我喜欢的书。
归根结底,我觉得她就是书中人,只是作者没碰到,被我遇见了。
第一次见她,是在公司暗的发黄的走廊里,已经忘了她穿什么颜色的外套,也忘记她说过什么样的话。只是她一回头,我竟对她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好像很早就认识,但的确没见过。
后来一来二去也就熟稔起来。
上班路上,下班途中也总会遇到。
几句简单的寒暄,漫不经心的问候,聊胜于无。
记住一个人的好,是从一件小事开始的。
那天清晨,风很暖,天格外蓝。
她就站在大厦的楼梯口,低头询问一位老人,我从拐角处一直看着她。
老人显得有点儿局促不安,她安抚着,极尽温柔。
老人说是从电视上看到这个活动的,过来兑奖的。老人说她问了很多人才找到这个地方,老人说谢谢你啊,姑娘,你真是个好心人。
她笑了笑,嘱咐了几句,就走了。
我快步跟上她,打了个招呼,和她并肩而行。
阳光也落在身后,映长了身影。
那一刻,我就觉得,老白的诗可能写对了。
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
后来啊,我自己又添了一首。
流云独自行,寻得此光景。
自诩莫作停,怕惹妙人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