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拣一出现,隋意把欢欢忘在一边。
她一直没等到王拣出来,猜测可能从正门走了。临近中午,爸爸妈妈回到家,此事到此作罢。
隋意说,她想去外婆家,可以的话在那边吃午饭。隋闻友没说什么,楚歌表情严肃却也没拦着,不忘叮嘱她一定要吃午饭。
隋意跑出门外。
欢欢跟到门口,又跑回屋子,它刚来新家,对外面的世界还不太熟悉。
隋意的目的十分明确,她想看见他,看见王拣。但事与愿违,她一个人影也没看见。
就这样错过了?或许我走的那段时间,王拣已经回到家。或许是我听错声音,王拣根本没去过学校,更没有打过篮球。这一切不过是自己的想象罢了。
隋意在王拣家门口徘徊,又不知不觉走回家。
楚歌已煮好挂面,正和丈夫一起吃着。他们看见女儿回来还觉得十分诧异,忙问怎么回事。
“突然想起来,午后椿儿会打电话约我出去玩。我怕她找不到我。”隋意随便找个理由搪塞过去,又注意到楚歌还想再问,她立刻表现出如释重负的样子继续说,“妈,我饿了,给我盛碗面条吧。”
“你吃蛋炒饭吗?早晨还剩些米饭。我还想你不在家,我和你爸随便对付一口算了。要不,我做手擀面?”
“不用啊,怎么?面没煮够吗?”
“还不是怕你不爱吃。”隋闻友说。
“没事,我能吃。”隋意一直装作没事,其实心里早已翻江倒海,她怪自己没胆量爬高墙,恨自己没早点出门。眼前那一碗挂面像是看穿她的心思,故意将升腾的热气尽数糊住她的脸,惹得她掉下泪珠子,也不知是烫出的泪还是难过流出的泪。
可巧这时候,电话铃声响起。一定是慕椿儿,隋意放下筷子,立刻去接,果然是慕椿儿。
“意儿,是我。”
“嗯,我知道。”
“我妈同意我出来玩一会儿,我们在哪儿碰头?”
“要不,老地方见?十分钟后,我能到。”
“好,那我现在就走。”
“好。”
挂断电话,隋意回到饭桌前,她猛吹一大口,试图将升腾的热气吹散,可热气很快又聚了上来,她再猛吹一口。如此反复四次,面才不那么烫。她“秃噜噜”快速吃完挂面,跟爸爸妈妈打招呼:“爸,妈,我出门咯。”
“早点回来!”楚歌说这句话时,隋意早风也似的跑出门去。
刚刚隋意回家的时候,日头正热,这一会儿云朵聚集,挡去大半太阳,反倒变得很冷。时值秋天,天气变化多端也是常有的事。
隋意不想椿儿多等一分钟,她走得急,风呼呼往脸上吹。穿过一条林荫路,右转,是靠着河沟的玉米地,她们约好的地方,近在眼前。
看着近,可走起来其实还有段距离。隋意刚刚走得太快,吸进凉风,好像岔气了,肚子痛。她靠在柳树旁休息,眼睛不时望向远处。
一个小小的身影落入眼帘,浅咖外套,深咖条绒裤,模糊却熟悉的人,没错,是椿儿。
隋意顾不得疼,急忙赶了几步,趟过一片枯黄的草坡,爬上一段石板,终于到达了她们约定的老地方——贯穿铁路的桥。
椿儿也看到隋意,加紧步子。朋友见面格外高兴,哪怕上学的日子里,每个课间都有机会见面,可能在周末约出来一起玩儿,还是很难得。
隋意真想拉着椿儿的手,一圈一圈转个不停。但椿儿双手始终插着兜,围巾长长地甩在背后。不去管她,隋意絮絮叨叨说了好久,又是班里的谁谁怎么样,又是老师如何如何。椿儿只是笑,露出一颗小虎牙。
“其实,我最想告诉你,我遇见一个人,是我们学校的,大约比咱们高一年级,我喜欢他。”
“是谁,你了解他吗?”
“大约,大约.……”
“大约什么?”
“嗯,我认的弟弟里面有认识他的,上周,跟这个弟弟的表姐见过面,她知道的更多。”隋意避开椿儿追问的目光,继续说道,“听起来,比我大一岁,学习很好,喜欢打篮球。好像,叫王拣。”
“什么时候的事?在哪儿?”椿儿追问不舍。
“就上周,我跟弟弟的表姐约在村子的漫地里,就是村里唯一的二层小楼前。你说巧不巧,那个就是他的家。”
“我不是问这事,我是问你跟他什么时候的事。你喜欢他吗?他知道你吗?”
“这个……说来……”隋意犹豫了,她不知道该怎么跟椿儿说,难道要如实告诉她,一切只因一个篮球,一个篮球不偏不倚打在她的头上吗?
“好啦,你不说也没关系。以后我会帮你的。”两个人会心一笑,又说起别的。
时间过得真快,眼看着日头偏西,洒下一片橙黄。温度也越来越低,椿儿必须回家了。
隋意恋恋不舍,又怕椿儿回去太晚,被阿姨说,于是她先陪着椿儿走回家,走过一段铁轨,看着椿儿走下坡,拐过弯,她才放心地往回走,她并不急于回家。
隋意重新回到桥上,她想再走一遍铁轨,正如以往一样,踩着夕阳余晖,站在光滑的铁轨上,伸展双臂,保持平衡,一步一步慢慢地向前走。
她告诉自己,只要平安地走过这段路,没有掉下去,就可以再次看见王拣,那个已经走进隋意心中的少年。她仍然记得,暑假里的一个午后,她从外婆家回来,路过铁轨的时候,一个不经意的回身,正好看到王拣跟在她的身后走着。自那日起,隋意经常来这里,她想着一定会有很多机会遇见她一心想见到的他。
可是,并不是每一次都能如愿,隋意会找出各种各样的理由安慰自己:或许是我不够真诚,或许今天是个意外。
今天依旧如此,隋意没有等到王拣,带着遗憾,她回家了。
秋日傍晚的气温很低,风像碎玻璃似的划过肌肤,隋意感觉自己的脸刺啦啦疼,不知是干裂还是冻坏的缘故。
楚歌发现回家的女儿脸色不太好,倒碗热水递给她。她却歪倒在床边,闭上眼睛。眼前不断闪现着同年开春,初次遇见王拣的画面。
当时,她正和表弟弹玻璃球。尽管那时隋意已经小学毕业,是标准的中学生,可她骨子里贪玩的本性还在。尽管她是女孩子,喜欢布娃娃之类的玩具,可她对男孩子的宝贝——玻璃弹珠,更感兴趣。
透明的玻璃弹珠里,有红的、黄的、绿的、蓝的,不同颜色的条纹,映着阳光,显得晶莹透亮。
隋意一家刚刚搬到这里时,隋闻友就把门前的土地铲平,铺上红砖。每天早晨,他都会打扫一遍。地面干净极了,一点沙子都找不见。不过,砖与砖之间有缝隙,隋意想出新玩法——顺着缝隙弹玻璃弹珠,若一不小心被弹出来,就算输。
小表弟才七岁,只要有趣,怎么玩都觉得新鲜。两人正玩得高兴,从学校后门走出来三四个男孩,有的拎着外套,有的抱着篮球,乱哄哄从她身边走过。
“砰!”不知怎么回事,隋意的头突然很痛,一只篮球从头顶划过去,撞到她身后的墙又弹回地面,滚出去好远。
隋意捂着头,快速起身,靠着墙沿往外看,正撞上一个少年的目光。本以为会得到道歉,却迎上少年“戏谑”的笑。少年拾起篮球,头也不回地走掉了。
隋意不知如何想,本能地抓起一把地上的沙土,用力甩出去。可白白抓了一把空气,地上根本什么都没有。她很是生气,丢掉珠子,闷闷地回家,关上大门。
小表弟紧忙跟上去,咧着嘴笑:“大姐,他好像住庄里。”
那天的隋意和此时此刻躺在床上的隋意是一样的心情。莫名欢喜,莫名生气,一会儿偷偷笑,一会儿撅着嘴。隋意想,这一定就是喜欢,是同学们偶尔小声议论的喜欢。
喜欢,如同石缝中的一粒种子,在细雨滋润、阳光沐浴下,生出一瓣儿嫩芽,又在施过肥料以后,从隋意的心底开始茁壮成长。
她感到她的心脏如同被火烤灼,又感到她的脸皮上似有刀子摩擦。不,她突然坐起来,喝掉那杯已成为凉白开的水,这才慢慢恢复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