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1.1发放《岗位操作证》的目的是进一步完善安全教育规定,促进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消灭事故。
1.2《岗位操作证》发给本公司各类独立操作的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技术工人)。是安全技术考核依据之一,自发证日起才允许独立上岗作业。
1.3加强岗位操作证的管理,保证职工持证上岗率达100%。
2.适用范围
2.1本标准规定了《岗位操作证》的发放原则、范围(考核)要求、考核审批签发的管理权限及使用与管理。
2.2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各类操作工人(包括特殊工种工人)和技术工人。
3.职责
3.1安全环保部负责《岗位操作证》的发放、复核,特殊工种安全作业证由安全环保部统一到上级监管部门办理。
3.2公司安全专职管理人员与各事业部安全员负责《岗位操作证》的填写。
4.发放范围及条件
4.1岗位操作证的发放范围
4.1.1新入厂经三级安全教育合格后,岗位熟悉三~六个月(根据合同签订的试用期决定)的各类操作工、分析工、行车工、防腐工。
4.1.2未经上级考核发证的电焊工、电工、钳工、仪表工等。
4.2岗位操作证发放的必备条件
4.2.1熟知本岗位生产原理、工艺流程,懂得安全装置、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性能、作用,会正确使用,理论和实际操作考试考核合格。
4.2.2掌握本岗位一般事故和紧急停车等事故的处理技能。
4.2.3经过“三级”安全教育且考试合格。
4.3学徒工、临时工、代培实习人员不发《岗位操作证》,一律严禁独立上岗操作。
4.4凡具备领取《岗位操作证》资格者,由各车间主任或安全员负责,统一到安全环保部审核办理。
5.考试(考核)内容和要求
5.1考核内容
5.1.1所在岗位安全技术知识及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和实际操作能力。
5.1.2对不正常状况及紧急事故的处理和操作的掌握。
5.1.3对岗位的劳动保护及安全设施熟悉程度和使用情况。
5.1.4本工种专业技术理论知识掌握程度。
5.1.5本岗位中有毒有害物质的性质,以及自身简单急救方法的了解。
5.1.6特殊工种的考核内容按上级考核部门规定要求执行。
5.1.7安全标准化工作相关内容。
5.1.8 安全生产事故综合应急救援预案、现场处置作业指导书相关内容。
5.1.9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相关知识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5.2考核要求
5.2.1特殊工种经培训熟练期满后按上级考核部门规定进行。
5.2.2技术工种熟练期应不短于1月,熟练期满后,方可参加考核。
5.2.3生产工艺较复杂,技术要求较高,危险性较大的工种(岗位),熟练期应不短于三个月。工艺较为简单、技术要求不甚高的满一个月后进行考核。
5.2.4采用新的生产方法、新技术、添设新的设备、生产新的产品,应针对其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合格,并将考核成绩及时登记入《岗位操作证》。
5.2.5各操作工调换工作(岗位)时应经半月熟悉,具备独立操作能力,经考核合格后在原发证上登记,并注明调动工作时间。
5.2.6各类工种的考核由质量技术部组织各事业部、车间的技术骨干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并经各事业部经理审核。考核结果报安环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建档。
5.2.7 三级安全教育考核有公司安全环保部、各事业部、车间(班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并将考核成绩记入《岗位操作证》。
6.管理权限
6.1电工、仪表工由公司总调度室主任负责考核(考试)审核。
6.2质检化验员由质量技术部质管办负责考核(考试)。中控分析人员由各事业部负责考核。
6.3钳工、防腐工等工种由质量技术部设备办负责考核。
6.4公司内铲车、吊车等驾驶员由总经办负责考核。
6.5各类化工操作工,由质量技术部工艺办和各事业部考核。
6.6电焊工、电工、容器操作工等特殊工种,除公司内部考核外,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发证方能认可。
6.7公司安环部负责各种工种考核检查监督实施。
7.安全作业证的审批签发
7.1工种考核合格后,车间负责人按照要求记录好相关的安全、技术以及现场操作考核成绩上报事业部,各事业部经理审核后连同二级安全教育成绩(交一寸正面半身照片一张)一同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填写好《岗位操作证》。
7.2岗位操作证的考核、发放、签发,各级部门、车间都应建立台帐登记。安环部负责发放、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和发放台账的归档汇总。
8.管理与使用
8.1岗位操作证管理
8.1.1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上岗操作必须携带岗位操作证,以备查考。对岗位操作证的检查是各级安全检查的重要项目之一,对持证者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由安全检查人员和车间主任及时填入岗位操作证内。
8.1.2岗位操作证应妥善保管,不得转借,不得涂改,不得伪造,违者一经查实视情节给予罚款等处罚。
8.1.3离岗六个月(含六个月)以上的工人,复岗后必须经半个月的熟悉,重新进行考核(考试)合格,并在原证上填写考核(考试)成绩后方可复岗操作。
8.1.4各类工种每年应进行一次考核,考核的内容以安全知识及操作技术规程为主。考核成绩由各事业部安全员登记台帐,在操作证上记录,并列表汇总送安环部一份存档。
8.1.5考核(考试)不合格者限期补考,如仍不合格则取消独立操作资格,降薪下岗学习补课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8.1.6拒绝参加考核者,除不得独立操作外,下岗教育或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8.1.7未经考试合格或无证上岗操作,各部门、车间领导和操作者及有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8.1.8《岗位操作证》必须妥善保管,保持整洁,如保管不善遗失、损坏等,要及时书面报告车间主任,经事业部经理审查报安环部核实后才能补发或调换,并收成本费5元。
8.1.9有意损坏他人操作证,涂改证内照片者一经查实,除经济处罚外,并作检查。
8.1.10安全环保部设立《岗位操作证发放台帐》以备查验。
8.2岗位操作证的使用
8.2.1本证只限本人使用,持证人为取得独立作业之证明,不作其它用途。
8.2.2发生工伤或责任事故时,经分析确定为事故责任者,必须持本人岗位操作证向公司安环部登记并填写事故报告表方可办理工伤手续。
8.2.3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的特殊成绩和奖励应登记入证。
9 附则
9.1本制度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标准、规范、法规执行。
9.2 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