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之意义

死的意义

人在生死关头不动声色很难,豪杰之士,因为有道义担当,就能无所畏惧。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

之中

死有什么意义?或说这问题毫无意思,死就是死,还有什么意义,还要什么意义。然而不可否认,死是人的最后告诉。老辈人讲,死了死了,死就是了。司马迁说,人固有死,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用之所趋异也。毛主席说,为人民的利益而死,就比泰山还重,替法西斯卖力,替剥削人民和压迫人民的人去死,就比鸿毛还轻。文天祥说,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臧克家在纪念鲁迅先生时说,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

我的理解,死至少有两个方面的意义,其一,对于死者本身的意义,死是结束。至少是生理学意义上的归零。人死如灯灭,灭就是沉寂,黑暗,化为尘埃。化为尘埃符合物质不灭定律,也符合老子“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意思,分明是说怎么来的怎么回去吧。其二,对于与死者有关的人与物来说,见证由生而死的过程,看着活者死去、鲜活渐渐消亡,产生的各种反应。亲人悲伤、房屋空寂是一种,乡邻议论而后给一个盖棺论定“他是这样(那样)的”人则是另一种。即使草木禽兽的破灭亡故亦有同样昭告,在人仍然会“感极而悲者矣”。任何事物的死去湮灭对留存者来说都是某种警示或者预告,都能让其产生感同身受、兔死狐悲的情绪。

至于人的存在到底是以生理学意义结束而结束,还是以被人忘记的一干二净为依据,并无定论。至少,人死之后再也不能表达意见,不能对别人的说法赞同或反对,生前作出的决定几乎全部无效,只能由活人说什么是什么,是毫无疑问的。

痛苦悲伤多是因为死寂消亡带来。死者临别伤悲中包含着不舍与不甘、未尽之情等等。“死去元知万事空,但悲不见九州同”,表达了陆游见不到国家统一的悲怆心情和再也无力为收复失地而驱马战斗的深切遗憾。此刻,他在一念之间肯定设想过,如果还能年轻几岁,身体还能健壮如初,那该多好!无数人曾在艰辛苦困之时说的“活着不如死了”“活着有什么意思”等等,到了濒死一刻全部作废,变成诸如“如果能再活一年半载、花多少钱能起死回生都行、让我能再看着谁谁长大上学嫁娶生娃就好……”的祈愿。其实这话也不管用。假使死而复生,给了一年寿命,希望又会变成再多活个两年三年,甚至希望长生不老。换位思考,人贪生之念在死亡面前达到峰值,期求与盼望与日俱增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生者在死亡面前的感伤既有不舍惋惜,又有自艾自叹。悲痛是亲人种在心底的忆念与悔恨,是无法感恩与回报的遗憾,也有猝然临之而疼痛至极的心景。毕竟,没有几个人时刻准备着与亲人朋友永别。

但也确实有人把死看得通透。

哲学家认为,死生相依。死者生也(死是生的开始),生者死也(生又是死的开始),这是不可否认的存在。

论语中说“生死有命,富贵在天。”有神论认为,在现实世界之外存在一个凡人看不见的世界。人在结束了现实世界的生命之后,会在他们神化世界里永久存在。存在于佛教、道教、印度教、婆罗门教中的“轮回”说,认为有本世与来世,还能投胎。至于来世在哪里,就不便追索。但这样的“理想”十分诱人,这也是有人痴迷于教义的原因。归根结蒂,还是想得到比别人多的“霸占”世界、长生不老、永久存在的时间。说来好笑,但一点也不好笑。因为这种东西能把人性贪婪巧妙地隐藏于种种“高大上”的说辞之后,成为一些人百折不挠参与其中的精神支撑。

仁人志士认为,只要为了国家、民族、人民、他人,自我牺牲就有了超越生命的意义,这种牺牲奉献是最有价值的。所以自古至今如文天祥、刘胡兰、董存瑞、邱少云等视死如归的英烈并不孤单。

死亡面前面不改色、慷慨就义是有前提条件的。

人在生死关头不动声色很难,豪杰之士,因为有道义担当,就能无所畏惧。孟子说:“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避也。”——有比生更为留恋的是道义,有比死更厌恶的是苟活,所以为了美好愿望,为了理想,为了天下大众的利益,先贤志士断然作出舍生取义的选择。陈天华写下《警世钟》,以死警世;李大钊“铁肩担道义”,毅然走向绞刑架。国家民族在前,亲人百姓在侧,为之牺牲,是无数长逝者眼睛都不眨的选择。自己的痛苦与舍弃,较之放眼远方的美好愿景,似乎全都化为甘甜了。

所以毛主席说,“有奋斗就会有牺牲,死人的事是经常发生的。但我们想到人民的利益,想到大多数人民的痛苦,我们为人民而死,就是死得其所。”好一个死得其所,它概括出革命志士赴汤蹈火在所不辞的本质,大大深化了人们对死的意义的理解。

无论怎样,死亡都是对人和社会最深刻地教育。

诗人臧克家所以说鲁迅先生“死了还活着”,是说鲁迅的精神光辉千秋,照亮黑暗,尤其在20世纪二三十年代,鲁迅先生的文字像一道光,给无数迷懵者以光亮。人死了,能留下精神财富,是对死者的最高褒奖。

由此看来,死并不完全是黑暗。既然它是事物的一种形态,自然也符合“关上一扇门,打开一扇窗”的原理。死终结了生物学意义上的人生,却开辟或延续了精神领域的道路,让无数人从死者身上看到自己、看到别人、看到过去现在和将来。而如鲁迅先生这种精神领袖人物留下的遗产,更加广大深远。

哪怕是普通人的死,悲哀痛悼之余,也会逐渐显示它的教化意义。为什么死,死的意义在哪里,解脱了什么,封闭了什么,告诉了什么,等等,都是人们从死者那里可能得到的东西。去年12月到今年元月,我有三位亲朋逝世。婶婶的死告诉我,人其实是可以延续生命的,叔叔走得早,婶婶得以86岁高龄仙逝,替代叔叔多活了三十多年。但其实,人的长寿也并不完全都是好,最后瘫在床上的一段时间就惨不忍睹。“寿则多辱。”巴金先生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人们:“长寿是一种惩罚。”表嫂的死告诉我,人的生死不单是自己的事情,一定受家族、家庭某种传统影响。迷信对普通百姓家庭更多的是懵懂无知中的付出而不是获得,但沉溺其中者并不自知,是可悲可叹的。小姨夫的死告诉我,并不是脱离乡村劳作辛勤的“苦海”就能换来生命的长度。与条件艰辛、生活困顿的人相比,生活条件变得更好并不一定是生命赢家。一个意外,就会把盘算得非常美好的生活远景打得粉碎……

死亡的最深刻处,在于告诉了生者一个非常通俗易懂的道理:人没什么了不起,人没那么强大也没有想象得那么脆弱。死于自负的人是可悲的,死于自卑的人是可怜的,死于清醒的人是痛苦的,死于无知的人是可叹的,死于做作的人是可恨的,死于苦难的人是怯弱的。

人在大千世界中十分渺小,渺小到根本就是过眼烟云。无论高官显禄也罢,至尊至亲也好,死了跟其他人并没有两样,时间总会在或长或短间把逝者抛之脑后而不顾。只有像孔孟以及唐宗宋祖等把生命之火燃放在山巅上的人,才能万代传颂。

物质有状,堆积成冢,所以须破灭让事物新生;精神无形,精粹彪炳,所以得留存使历史昭彰。世界一日千里,不可能背着越来越沉重的累累死尸踽踽而行。故人类必须“死去活来”才能代际相传。怕死不死吗?求各路神仙保佑不死吗?人尽管有各种看法,终归都会被死亡的必然规律说服,都会在死这样一个没有差别的结束语里得到追求一生的公平。

怕死吗?怕。死是希望的终止,死是理想的破灭,死了“万事成蹉跎”、一切都没了。但怕死没用,所以就得不怕。站在死者面前,起伏胸腔,不由得悲怆、畅想。死者面前的表现有多种多样:坦然自若的,悲痛欲绝的,假痛苦的,真悲伤的……一个个问题飞进脑子又跑出门外。一个人的死往往会照见许多面目,对死者的态度通常也是对生命与生活的态度。

不怕死但不能糟蹋生命。所有死中,作死是可恨而最为不齿的。活着哪怕不能贡献,也不能成为风景的破坏者。哪怕不能高尚,极其卑微,也不能卑鄙。

一个生命的逝去,最直接的教导就是生命极其有限,从此须更加珍惜珍重。自己的生命其实不完全归自己所有,它是父母给的,为了父母的辛勤养育,得珍惜;它是孩子盼的,为了孩子的依赖期待,得珍惜;它是社会的,民族的……为了来到世界只有一遭的机遇,得珍惜。每个生命都是天地赐予的美好,为了这美好的表达,为了让后来者知道这种美好表达,也得十分珍惜。

死是不以自己意志为转移的——当然路是人走出来的,生命的长短、轻重与自己的习惯与选择有莫大关系,但生而向死的必然规律不可逆转。

看到生的欣欣向荣,便懂得枯叶掉落地下的价值所在。死的意义,自然是再一茬的生,是年轻一代的生,是又一轮春夏秋冬的转换,是又一个白天黑夜的告示,是河开了冰封了带给无数孩童的快乐。是老家那几座沉睡了近一个世纪无主坟的告示:终究,今天变成昨天,昨天不复存在,只有明天与新生同在。

只有精神存在。

《易》辞云:“亢龙有悔。”

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走进老年的人无不感叹:日子能停会儿多好,能回到青春时代多好,生命能重新来一次多好!

【编者按】生命对于人只有一次,但是面对这个大自然的规律,人总有一天会走向终结。在有限的生命里,人为什么活着?活着的价值又是什么?本文作者给出了自己的想法,也阐述了自己的鲜明的观点。死,是一个绕不开,躲不开,又不得不面对的话题。无论是普通市民,还是达官显贵,不管活着的时候多么平凡多么辉煌,生命的结局是公平的。那么,既然都有这样的结果,我们该如何让生命过的有意义呢?作者给大家留下了一个思考。文章开篇明义,观点明确,然后层层论述,最后结论。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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