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剑客。
也是一个杀手。
我忘记自己是怎样成为一个杀手了,而且那也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乐此不疲。
我的剑快、狠、准,杀一个高手从来不需要半柱香的时间。
一个杀手只要杀了一个成名人物,便可威震武林,何况穿梭江湖十余载,死于我剑下的屈魂冤鬼有多少是豪门俊杰,江湖名宿。
我杀人如麻,江湖中人搜集了所有恐怖的词来为我起外号。例如“剑鬼”,见了我如同见了鬼,这外号我喜欢。简单而淋漓。
杀手的武功不一定是冠绝武林,但总能杀到要杀的人。了无牵挂,以命搏命成了杀手最大的优势。
我杀人只为一个理由:银子。以我的剑术,要偷要抢不难;要成门立教,享受荣华富贵也不难。但我做不到,我过惯独来独往的生活。一个杀手是从来不愿意身边有一堆人围着的,因为任何人都有可能出卖他,手下,朋友,甚至亲人,这是一个杀手混迹江湖十数载的经验。我没有朋友,没有亲人。
不,我原先有过朋友。他叫吴松,也是我的中间人,专替我接活。五年前吴松不幸身亡,自此我开始独揽一切。杀手与委托人直接碰面,这是大忌,但我没得选择。
江湖是我的,也是有钱人的。因为有钱人出得起钱让我杀人。
我只懂得并且喜欢过为钱卖命,为财拔剑的生活。
谁都能收买我,只要银两足,我随时可带剑上马,随时可拔剑出鞘,剑一旦出鞘,不出人命,绝不往回收。除非我死——被杀或者自杀。
我和吴松常到城郊的城隍庙,这里白天人来人往,烟火不断,黄昏后便开始人烟稀少。偶有几只白鸽飞来,扑着翅膀在屋檐栖下,一会又飞落庙内,叮食地上的剩米虫子。吴松喜欢养鸽子,十年前开始训练飞鸽传书。委托人只需到城隍庙将目标人物,价码以及委托者本人信息写于纸条,绑鸽脚上。飞鸽带信飞回,我们接信后会主动联系委托人。以前是吴松,现在是我。
十年里,鸽子换了一批又一批,鸽子脚下的目标人物,也逐个消失人间。而这一次,将会再添一个。下单的是个中年胖子,遍身绸缎,俗气熏人。我望着此人,好生面熟——通元赌坊老板王海。
江湖中人,一生未必只杀一个人,因此我们总有回头客。五年前,王海出十万银两,要取梅雪山庄庄主唐雪生的命。我杀了唐雪生后,梅雪山庄跟着就被灭了门,而吴松的死,也发生在几天后。
王海为我准备了一桌饭菜,脸上横肉绽放,“作为一名商人嘛,生意往来,总会遇到一些不顺利——”
我冷冷地打断了他的话, “先交十万定金。”
王海不再说下去,从怀中掏出十万银票,放在桌子上,“只许成功,不许失败。”
杀手只须失手一次,便可能命丧黄泉,不需多余提醒。我未动筷,将面前的酒饮尽。“三天后,此时此地,收下你要的人头。”我拿了银票,转身要走,却听得王海喊:“慢!”
“除了杀范大成,劳烦你把一个人平安地带回来。”
我立住身,却并不回头,“希望你清楚一点,杀手只杀人,从不救人。”
王海站起,走到我身后,“五十万!”
我顿感不耐烦,掌心一紧,弹剑出鞘,搭于其颈,“我再说一次,我只杀人,不救人!”
“好,好,只杀人不救人。”王海轻轻推开我的剑,“三天后还是这里,等你的消息。”
范大成创立金辉镖局已有二十余载。江湖年年厮杀,刮风起浪,金辉镖局却平安无事,旗帜不倒。范大成在江湖上小有名气,成名绝技“霹雳十三刀”砍死了不少二三流山贼。其年过五旬,膝下一儿一女,儿子庸碌无能,常年不出门,小女儿虽聪慧刚烈,却是女儿身,始终不是合适的接班人。范大成早年行事光明,接的都是小票,虽未涉及武林纷争,但盈利相对较少。念及后半生,晚节便不保,于走镖各地之余,顺手捞了不少银子,端不是正派人士。
范大成带领镖师护旗,已出城一日,时间紧迫,我连夜追赶,飞马前进。次日傍晚,深秋凉夜,落叶萧萧。我闯入一片密林,见一镖队人员正解鞍下马,拾薪起火。我快马突至,高立人前,引起他们的警惕,纷纷握紧了武器。当中一人高喊:“来者何人?”
我不言语,目光横扫:五六匹马,一辆马车。众镖师样貌不惊,衣着一样,分不出哪个是镖头。见我不语,前面几人拔出刀剑,目露凶光。一白鬓长者站起了身,走到前面,双手抱拳:“有礼了,少侠远道赶来,不知在寻何人?”
我盯着此人,“你就是范大成?”
“正是老夫……”范大成话音未落,我抽剑飞身,“那就受死吧。”
范大成措手不及,急退数步,旁边镖师忙上前迎架。我屈身撒剑,剑气如潮,顷刻将众人逼退。范大成举刀扑来,力道刚猛,“金辉十三刀”果然名不虚传。我只为杀范大成一人而来,招招攻其要害,却被左右镖师牵制,四面兼顾,分心劳神。对于拖沓的打法,我向来厌恶。只好先放弃攻打范大成,运气发力,飞剑离手冲破刀网,划了一周,一下子放倒了十数人。剩下的人全傻了眼,闪避一旁,不敢向前。
范大成瞪大了眼,惊问道:“你是‘破魂剑’沈飞?”
沈飞是我的名字,“破魂剑”是我另一个外号。
我未作回应,挥剑逼进,这一剑,值三十万。
范大成似乎也放弃了抵抗,默然闭眼。我剑至其胸,忽然身旁掠过一阵风,一个黑影掠到跟前,震开我的剑。一股力量如电流般涌上前臂,抓剑的手被震的发麻,我还来不及缓过劲,一把同样快的剑已经逼了过来。
我连退三步,上身后仰,疾步避过。想站稳看清对手,对方却不予喘气之机,流星快剑,步步紧逼。我挥剑防守,倏尔惊觉,每一个破绽都被对方知晓。
我知道遇上了平生劲敌。
衣袂已经被划破,几处地方伤及皮肤。黑衣人气息稳定,剑招有条不紊,丝丝入扣。天慢慢的暗了下来。不远处一堆镖师们燃起的火把,照的我的眼睛发亮,忽然映入一袭蓝衣,一张姣美的面孔,眼神冰冷诡异。
程柔儿。对,她一定是刚才坐马车里的人。此番见她,距离上次已有一个月。
一个月前的秋夜,我独坐镜花亭石桌前,举杯听风。风轻树静,凉月孤垂,几只鸽子忽然飞来,落于长亭石凳上,继而飞落我面前。我抓起一只,解落纸条,上书娟秀的两行字:目标:青城派萧春木,一百万两。仙鹤楼程柔儿。
仙鹤楼不远,我飞檐踏月,不到半刻钟便至楼下。店已打烊,楼上却闪着灯火,一女子坐在临街栏杆边的桌子前,默坐未动。我拥剑上楼,坐到桌子前,“你就是程柔儿?”
“没错,”程柔儿眼珠未动,表情冰冷,“你就是剑鬼沈飞。”听语气不像在问我。
“一百万,先交三十万定金。”
“三十万就三十万,”程柔儿往我面前的酒杯倒满了酒,“先喝一杯,预祝你成功。”
我端起酒杯,酒色清,无杂味,略见浓稠,挂壁明显。我从容地将酒倾倒木桌上,轻叩着酒杯。酒水化木沸腾,烟气上升,吱吱作响。
程柔儿冷哼一声,“剑鬼果然名不虚传,还是瞒不过你。”话音刚落便抽身拔剑刺过来。我稳坐不动,脚下用力往上方一踢,掀起的桌子将程柔儿连人带剑重重摔在一边。
“沈飞,有种你杀了我,不然我还要找你报仇!”程柔儿重伤在身,但口风犀利,满脸怒色不甘。
纵横江湖十数载,仇家何止千万,我早已淡然习惯,起身下了楼,“若有人出钱买你的命,我会考虑的。”
时隔一个月,程柔儿竟出现在了范大成的镖队里。
(未完待续)
图片来源:电视剧《大刺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