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生下来到死,躲不开的就是社会关系。同学,同事,朋友都是可以后来的,可深可浅,可近可远。虽然相处也不容易,但是大不了一拍两散,终究是可以选择是否继续下去的,也还算有条出路。原生的关系比如父母,子女,兄妹,共同育有子女的夫妻,都是死了都绕不开的社会关系。相处好的就不说了,怎么都好。相处不好的,就麻烦了:因为这些关系始终是你生活的一部分。
为社么会相处不好?我们要明白原生社会关系存在的本质:一是生存,二是繁衍,三是利益。按未来通行的说法就是“生物算法”。活着是生物的第一追求,活好是占有更多的追求,繁衍后代本质也是“活着”的延续。爱也是生物算法,是利益最大化的选择。原生关系的核心是生物本能,猫狗都有。
父母和子女是最典型的原生关系:父母爱孩子是繁衍的本能,孩子离不开父母是生存的需要。孩子青春期开始,就是摆脱父母的开始,建立他自己的地盘。如果父母还是拿他当成自己的财产,控制他的生活就违背了孩子要利益最大化的追求,一定就是噩梦的开始。这种冲突如果父母成功控制,子女就窝囊,无法成功地建立事业家庭。子女成功摆脱,就会远离父母,不再和你多来往了。父母在子女成长过程中如何转换角色,从监护到建议是个难题。到老的时候,子女是否尊重父母是个检验标准。赡养父母是法律层面对利益回报的界定,小时候父母养育孩子,老了子女赡养父母,没什么可多说的,赤裸裸的利益交换。
共育有子女的夫妻也演变成了原生关系的一种,即使离婚,这是很多人不太意识到的。离异后,监护方诋毁另一方,不让孩子和离异方见面都是通常的做法。原来的爱人变成仇人是很多人的选择。但是因为孩子还在,双方又不可能老死不相往来,最终变成最痛苦的关系,孩子又是最大的受害者。为什么会那么恨呢?被动离婚的一方除了无法分享到另一方未来可能的获益以为,也是被否认了“我是谁的谁......" 孩子原本是可以得到父母双方利益的,监护方要拉个垫背才能抚平一下嫉妒。弱者的理论大致如此。
兄弟姐妹是原生关系中利益冲突较少的关系。父母在的时候,一般问题不大。父母去世后如果有遗产纠纷那就是反目的开始。当然你可以选择从此老死不相往来。
明白关系中的利益导向,无论是金钱诱惑,纯粹帮忙还是精神愉悦,适用于包括最亲密的原生关系中。无非原生关系可以容忍回报的时间更长,信任度更高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