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需求。近些年,乡村旅游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迅速,成为城镇居民休闲放松、体验生态、丰富精神生活的重要方式,也成为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形式。同时,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认可与传承也开始引起社会各界重视,文化创意产业成为满足人们精神消费需求的主要业态,将乡村传统文化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创造性开展新型旅游模式,是乡村旅游经济转型的大势所趋,有利于盘活农村旅游资源,丰富乡村旅游形式,赋予乡村旅游新的生命力和活力。
一、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性
1.丰富乡村旅游资源,推动乡村旅游发展。随着城镇化程度的不断提高,紧凑的城市生活给人们生理和精神上均产生了较为负面的影响,焦虑的城市环境催生了人们追求慢生活的精神追求,这为乡村旅游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乡村旅游为城市居民提供了体验放松与休闲的慢节奏生活的场所,有效带动了农村地区经济发展与基础设施建设,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助力。但是,传统乡村旅游发展模式对旅游资源的利用相对较为单一,对城市居民的吸引力递减,需要开发新的旅游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将农村传统文化作为特色资源,与乡村旅游融合发展是一种创新,以文化创意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既挖掘了农村传统文化的吸引力,又拓展了乡村旅游发展空间,丰富了乡村旅游资源种类,有利于推动乡村旅游持续发展。
2.创新乡村旅游模式,促进乡村产业转型升级。乡村旅游经过了快速发展时期后,其单一的资源开发模式以及由此形成的相关产业已经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旅游业的跨界融合打破了原有旅游发展模式的瓶颈,传统旅游与农业的融合满足了旅游者体验式需求,与互联网及大数据等现代技术的融合形成了智慧旅游,有效提升了旅游管理效率。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的发展模式,则是在传统旅游项目中,融入特色文化内涵,发展特色文创项目,通过改变传统乡村旅游模式的要素配给结构,甚至形成新的乡村旅游模式,从而优化乡村旅游产业及相关产业结构,推动新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提高农村经济发展质量。
3.体现传统文化特色,推进文化传承与传播。我国广阔的地域形成了丰富了农村传统文化与习俗,在历史的发展中农村是传统文化的延续地与传承地。在城镇化进程中,农村地区不仅是地理和人口的逐渐萎缩,更重要的是农村地区传统文化的逐渐消亡。在现代化发展过程中,要想实现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的有效融合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方式。借助于经济与社会发展趋势,采用现代社会发展途径,将文化特色融入旅游产业发展,以文化创意产业形成新的旅游资源形式,不仅在最大限度实现历史文化的保留与传承,还在更大范围了促进了传统文化的扩散与传播,实现文化传承与旅游经济发展的共赢。
二、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存在的问题
1.政策性支持不足,限制产业深度融合。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属于新兴产业形态,在发展中涉及农业、旅游、文化等多个地方性政府行政部门,需要指导性和方案性政府政策支持,以协调各部门资源调配,为融合发展消除制度障碍。尽管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均是地方经济发展的新的增长点,也是各地区着重发展的产业形式,但是,二者融合发展的政策性支持仍然不足。在我国地方行政管理框架下,各部门在现有政策指导下各自为政,缺乏有效的体制与机制有效协调政府部门间的合作,促进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单靠市场的力量无法克服制度性障碍,导致二者互动融合受到限制,缺乏持续的发展动力。
2.文化资源开发不足,文化旅游产品体系不足。作为一种新的产业融合形式,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落脚点是通过对当地文化资源的开发,形成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并最终产生新的产业发展增长点。但是,当前对地区文化资源的开发深度不够,难以形成创新性的文化旅游产品,文化旅游产品种类较少。这是由于很多地区对乡村旅游和文化创意产业的推动是建立在已有产业发展基础上的,比如乡村旅游的文化创新中,体验式旅游如何加入文化要素。大部分地区是对二者融合发展的探索是在现有发展基础上的修补与提升,虽然能够保证现有产业发展能力,但也限制了文化资源开发的方向,约束了文化旅游产品的开发与创新,难以形成系统性的产品体系与文化特色。
3.产业链融合度低,难以支撑产业结构转型。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的理想状态是二者深度融合与互动,形成相互促进相互提升的共赢局面。但是,目前大部分地区的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流于表面,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不足,在很多乡村旅游地区中认为销售一些纪念品、玩具就是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或者将文化创意产业的开发地搬迁至乡村旅游地区,完全没有与当地乡村旅游项目进行合作互动,也没有形成乡村旅游新的增长点等。二者的融合发展程度较低,没有形成新的产业价值链。即使有些地区在短期内出现旅游经济增长,也不会形成长久的旅游吸引力,更不可能形成产业支撑力,无法带动当地产业转型升级发展。
4.融合发展人才缺乏,经营主体创新不足。人才缺乏是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是两种完全不同的服务业发展形式,需要掌握二者融合发展的切入点,并形成产品推向市场,这要求相关人员具有较高的旅游市场敏锐度与深厚的文化素养。但是,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是新兴业态,在现有产业发展的人才引进与培养体系中,很少有针对此类新兴的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方向。同样不足的是能够将二者融合推广的经营主体,大多数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项目由政府作为主要承担方,依托政府力量集合社会资本与企业参与,欠缺市场敏感性,产业发展组织的竞争性不足,难以通过竞争形成有创新力的产品与项目。
三、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路径
1.以政府主导发挥政策协调与激励作用。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发挥指导作用。首先,立足于各地区乡村旅游资源与文化传统,合理规划并引导区域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重点突出不同区域差异化与互补性,防止各地区盲目推进造成的资源浪费。其次,以政策倾斜、技术支持和财政补贴等形式鼓励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模式,以乡村振兴建设要求,整合不同地区的农业资源于文化资源,推动不同地区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特色。最后,以政府为主体推动典型融合项目的宣传与推广,挖掘不同融合特色与方式的亮点,打造区域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品牌,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并推动农业农村发展。
2.挖掘文化潜力,提升旅游产品文化附加值。以旅游消费者精神文化需求为痛点,深度挖掘地方文化特色,与乡村旅游资源深度融合,打造乡村文化旅游新形式,赋予乡村旅游产品文化生命力。因此,要以保护性开发为主,将传统文化、民俗习惯、娱乐技艺等融入到乡村旅游产品与服务中,形成乡村旅游的文化产品体系,例如,打造民俗特色景观、地方性娱乐项目表演等。需要立足于当代文化与价值观念,借助现代网络、声音、灯光等技术条件,对传统文化资源进行再加工;或者采用现代生产技术,研发具有文化创意的产品,打造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化旅游形式,提高文化旅游产品的附加值。同时,对于没有市场价值的文化传统也要进行保护,形成完整的乡村文化开发、保护与传承机制。
3.鼓励多种经营主体,促进产业融合与聚集。改变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单一主体经营局面,发挥产业组织的创新能力。首先,政府要鼓励社会主体与资本进入乡村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与产品创新中,改变以政府为开发主体和创新主体的情况,发挥市场竞争在促进产业融合与创新发展中的作用。鼓励专业旅游企业与文化企业等通过合作方式参与投资、开发与经营。其次,要大力发展社会服务组织,鼓励搭建产业资源与信息的共享平台与合作平台,为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提供资源整合平台,通过信息共享与资源协调的沟通与交流,促进产业融合,推动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对地区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
4.保障专业人才培养,发挥人才作用。对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视可以保障人才供给不受约束。首先,需要设置相应的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打破现代人才培养体系中对专职人才的限制,针对乡村文化旅游的融合发展需求,逐步制定并实施综合性人才培养方案,从长远来看解决人才稀缺问题。其次,注重对现有人才的引进与培养,挖掘人才潜力。一方面,要加大优秀人才的引进力度,以政府和企业的双重优惠政策吸引相关人才开展乡村旅游与文化创意产业的融合发展研究,鼓励自主创业,发挥人才自主性。另一方面,对现有乡村旅游产业与文化创意产业的管理层进行相关培训,提升相关人员推动旅游业与文化创意产业融合发展的综合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