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成熟的青涩自然不必说,二十三岁的小伙子,缺少足够的时间经历和思考世界。
戏剧的痕迹太过明显。
故事很简单,情感纠葛的四个主要人物:丽莎、吉姆、布雷克斯顿夫人、汤姆。这是经典的悲剧布局,关键在于人物太过扁平,我无法想象汤姆在得知丽莎怀孕后一瞬间就接受了这件事,还表示自己愿意娶丽莎,这在舞台上是有可能实现的,但对一部小说来说这样做显得人物很单薄,很容易给人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舞台上观众知道这是假的,更愿意接受汤姆就是一个简单的舔狗,但放在小说里太出戏了。
节奏过快,二十岁出头的年轻人头脑里很难储存足够丰富的场面和常识维持着故事,让它以一种自然的方式发展。这样的安排只能放在剧院里,一幕一幕的上演。
单线故事,读者看着故事一步步走到矛盾的爆发点,死亡是这类戏剧最好的,也是最常见的结局,似乎没有死亡的爱情都不配称之为爱情。有板有眼,规规矩矩,却也看不出天才之处,是一出标准的悲剧。
想想那时伦敦的文学界还是宽容啊,放在现在不是名家写的一流作品连被看一眼都难,合格都不行,必须要优秀到百分百盈利。要是毛姆生在当代中国,恐怕起码得晚十年出道,或者干脆做了一辈子医生了。
不应该苛责,毛姆毕竟是戏剧家出身,更何况那时还是189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