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7年以后,国家出版机关规定:出版港台书籍,要有作者或出版社的版权委托书。翻译国外书籍,须得到作者或出版社的书面同意,
既有规定,就要执行。
那么,对当时还不习惯或很不习惯出书要买版权的国人来说,如何应付呢?
其他书不知道,学术著作,老步知道一点,那就是求情,请对方无偿放弃版权。
有一天,老步去一重点大学办公室里有事,见一熟人趴在办公桌前写东西,写一会,抬起头发会呆,一副穷思苦想模样。
老步问:写啥呢?
答:要译本书,给对方作者写信,出版社要书面同意证明。
奥!老步自以为懂了,对外国人写信,外语,自然要费点斟酌。可,这位不是专教外国学问的?写起来,不会有问题呀?
他看出老步眼光里的疑问,于是解释说:向别人讨版权,要找点理由的。
用啥理由呢?
我先说,亲爱的教授,中国是发展中国家,我们穷教师,收入低。然后说,中国是人口大国,您这书在中国翻译出版,将会产生很大影响。
老步大笑:好好,即使前面悲情没用,后面一点读的人多影响大保证也能打动人心。
事情就这样办成了,书,顺利翻译出版了。
这方法,据说成功率极高,多少人试过,不知道,反正不少。
外国书呆如果计算,会自得其乐地以为:不用说多,只要中国有百分之一千分之一或哪怕万分之一人读他的书,那数字就不得了!中国14亿人,百分之一1千400万,千分之一140万,万分之一也有14万啊!
可怜的外国书呆不知道,自市场经济开始后,中国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是不读书的,百分之一读书的,其中百分之九十九读的是教科书,剩下14万读书人中,百分之九十是用各种经费买书的,真正自己掏腰包买书的,大概也就一万多人。
九十年代以后,大陆学术书印量大幅减少,最少的,老步买过一本费孝通江南调查随笔,印数:600册。因为是名人,才会出,但无疑,出版社赔本是赔到家了。
当然,外国书呆不是傻瓜,这种情况知道后,再写亲爱的教授就不灵啦。
20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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