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司大哥突然问我,你平常看书多么?我说我不看你信么?他笑着摇摇头说不信。
不是我说不喜欢看书,什么斗破武动大主宰,二狗傲世特种兵,修真修仙校园异界穿越武侠黑道特种兵我都看过。这,算么?
看小说的人很多,但能写出来的,不多。我也写不出来像土豆那样洋洋洒洒几千万字长篇巨作,但几千字的杂文还是随手拈来。
还是说看书,小学看作文选,看杂志;初中看青年文摘,看故事会;高中看郭敬明,韩寒,莫言,贾平凹,看落落,安东尼,还看过47页的红楼梦,看过诸多野史,杂记,看中华上下五千年,看海底三万里,看鲁宾孙看祥子。我说的这么多,大抵所有人都看过,我高中那会特别特别痴迷郭敬明,我有很长很长一段时间内刻意的去模仿他那种明媚的忧伤。但现在,我是乐观且悲伤。
我大学看的第一本书是严歌苓的《陆犯焉识》。我认真读后写了一篇感言最后当着老师同学的面大声读出来,而其他同学都是找的豆瓣。还记得后来琅琊榜比较火,朋友让我写读后感,然后我就开始读琅琊榜,看了一半左右,写了一篇读后感送给了她,不喜欢这类的文章,即使它很火,即使电视剧版梅郎长苏很出色,当然,也是与胡歌的帅气有关。
我只完整看过两部电视剧,一个是是刘亦菲胡军林志颖的《天龙八部》另一个是胡歌唐嫣刘诗诗的《剑三》除此之外,我再也没有完整的追过一部电视剧,甚至三集都没有看到过,我知道花千骨很火,知道琅琊榜很好看,听说潜伏者也不错,去年的诛仙听说也不错,今年的三生三世看哭了一大片人,朋友说步步惊心挺好看,甄嬛传也不错,母亲说芈月传和武媚娘都很好看。特别轰动的欢乐颂,余罪,盗墓笔记,鬼吹灯,太阳的后裔,行尸走肉我通通没看过,余罪看的最多,看了第六集,然后就再也没看了。不过倒是偶尔会看看爱情公寓,医馆笑传也看过一点,因为闲暇会多点乐子。
有人会问,为什么不看?
因为太拖沓,我静不下心。也并不是说我是一个急性子,而是我看着两个人你一句我一句的对话感觉很无聊,各种法术特效飞天遁地虽然我也觉得很炫酷很厉害但也仅此而已。
比起看电视剧,我更喜欢看书还有电影。我读过花千骨,读过琅琊榜,读过琴心剑魄,读过余罪,更别提盗墓和鬼吹灯以及诛仙之类的了,都是几遍几遍的看。我觉得书本拍成电视剧,真的是拍一部毁一部。刚说刘亦菲的天龙八部是最完美的翻版,我认为。
倒是偶尔会看电影,成龙的武打,吴京的痞劲,宝强的笑点,黄渤的演技,周冬雨的清纯,彭于晏的帅气。还有范迪塞尔的酷到没朋友,保罗沃克的英俊,汤姆克罗斯和杰森斯坦斯身手 ,马特达蒙和小李子的潇洒还有我所钟爱的狼叔杰克曼和杰克船长。当然,斯嘉丽约翰逊还有安吉丽娜朱莉我也很喜欢,不得不提的还是米拉乔沃维奇,是我永远的爱莉丝。
写了这么多,我突然感觉我和别人好不一样,不过也没关系,我仍是我。
聊点别的
上一篇文章是酒,我原本想写一章有关于烟,都知道我不抽烟。22年里从未有过一次把烟放在嘴边的动作,即使我最近特别特别想抽一支。但母亲不喜欢抽烟,她也不喜欢。
我小时候最为骄傲的两件事是睡眠质量和特别黑且硬的头发。
如今,整晚失眠夜半惊醒已然是常事,就连头发也白了许多。昨天去找她,她说我头发上好多白头发,拔掉一根给我看,从梢至尾都是惨白。我心惊肉跳,但又无能为力,仿佛白头发一夜之间就蹭蹭冒出来一样,止都止不住。
昨天和她漫步在广场。灯火璀璨,歌声震耳,她突然停顿挣开了我的手,侧身看着我无比认真的一字一顿的说:我等你五年,等你娶我。
那一刻,挽尽风华,占尽了月光。
我刹那间热泪盈眶,这是我这辈子听过最美的情话,你知道我一无所有。
你用整个青春的十年陪我赌,我又怎么可能让你输?
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十年。
换个话题
昨天在广场,被叔叔偷拍,下午来公司,叔叔叫我说小赵,你来看看这张照片。我走到跟前看到了我拉着她的手漫步在广场的灯带里,我无比尴尬同时感叹世界真小。
写到这里,再也没有继续写下去的欲望,快要下班了,可太阳还是很高,我一个人坐在办公室里对着22度的空调发泄着心中的燥热,楼下又传来洒水车的歌声,是兰花草:
朝朝频顾惜, 夜夜不相忘,期盼春花开, 能将宿愿偿。
@云朔溪,一位随性的写手,为人自由懒散但昂扬向上,专注于心理情感类文字。微信公众号“云朔溪”同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