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在B站上看到了一个我关注的美国up发的视频,视频内容是关于美国人讨厌的欧美明星,其中毫无疑问地包含了我喜欢的Taylor Swift和Justin Bieber,还有我不喜欢的Kim Kardashian和Kanye West。这个视频里,很多人说讨厌他们是因为觉得他们没有才华,还有就是单纯讨厌的,部分人的分析确实挺到位,有的就是像单纯的泄愤。那一期的视频虽然有点片面,但是总体来说还是挺到位的。
在那个视频出来的第二天,B站又出现了一位up主写了一篇文章抨击这位美国up主的行为,称其是在引战。其实我觉得这没什么,一个明星出名后,是一定会有人不喜欢的,而且越让人讨厌的事物,有时候恰恰喜欢的比讨厌的更多。就比如Justin Bieber的《Baby》是油管上最让人讨厌的一首歌,但是看它的点赞率和观看量,是远远的超过差评率的。
就像我在那篇文章下看到的一个评论,我就觉得说的非常好,非常赞同。往往人们会因为嫉妒他人的成就而讨厌他人。那位美国up也在视频最后做了总结,为什么这些人被这么多人讨厌,还是这么火,因为那些讨厌她们的人会时刻关注她们的新闻,然后找点子黑,但是这样恰恰为媒体赚足了流量,所以她们依旧火。正是因为嫉妒,所以想想方设法地黑,但是有一些名人确实没有什么才华,这类人,我相信是火不长久的。
最后,对于自己喜欢的爱豆,自己喜欢就好,别人的想法我们应该持着一个理智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