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摇摇晃晃地走路,以诗歌作为拐杖行走在人间

最近,导演范俭拍的记录片《摇摇晃晃的人间》获得阿姆斯特丹纪录片电影节大奖。于是人们再次将目光转移到这个因《穿过大半个中国去睡你》而被贴上“脑瘫诗人”的农民女诗人余秀华的身上。

诗人余秀华


看着眼前这位说话表情扭曲,口齿不清,面容蜡黄黝黑的女人,你也许很难相信她能写诗歌。(很可笑,我当初第一眼看到她的照片时,我吓得不敢点进去。)


这可就是我们的“刻板印象”了吧,所谓“人不可貌相”。人家可出版过诗集,登上了领奖台,还到北大演讲过,到美国参加交了流会。我只能说,她活的比你还精彩。


从小患上了先天性轻微脑瘫,(脑瘫可不是脑残,智力无碍,就是身体机能差了点)直到6岁才学会走路。


但是祖师爷赏饭吃啊,上帝在关上一扇窗的同时会给你打开一扇窗。虽然行动不便,但是写的一手好文字。在初中时写的文章就经常在校刊上发表了。


那又怎样呢。生活在农村,又是残疾。写的那些坑坑洼洼的字体有谁愿意去端详呢?你的才华有工具去传播吗?


作为一个长期生活在农村还带有残疾的女人,她注定被人看不起,注定得不到自由。

高中还没毕业就无奈辍学。不久后父母为她张罗婚事。对象是一个大她13岁来自穷山沟的老男人。父母初衷很简单,能照顾她就行。


农村女孩相信能改变自己未来的“要么书读的好,要么嫁的好”

余秀华呢,她没得选。她后来在诗中这样形容「那时候有铺天盖地的忧愁/19岁的婚姻里/我的身体没有一块完好的地方」甚至在参加鲁豫的访问时说“最后悔的事就是结婚”


是啊,没有精神交流的婚姻怎么可能会幸福?她说,脑瘫不代表我脑残,难道一点点缺陷就要否定自己整个人生吗

婚后两个月,他提出离婚。母亲怕她不能料理自己,更怕她老无所依。结果不了了之。


她试图证明自己的能力,试图让自己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来获得婚姻的选择权。

一个人去温州的残疾人工厂里打工,手脚不便,老板嫌她干活太慢。

她还想到了乞讨,找了一个师傅,照着指点买了一只碗。但站在人来人往的大街上,却怎么也跪不下去。

她灰溜溜的回去了,同时也意味着身体上的残疾彻底地将她困在了这四方小的庭院里。


得不到切肤之亲(丈夫外出打工,一年只回来一两次),更享受不到灵魂之爱。她孤独,绝望,心寒。此时,唯有诗歌,得以解忧。


关于生活她写道「有时我是生活的一条狗/有时生活是我的一条狗」

关于身体她这样想象「我身体里的火车,油漆已经斑驳/它不慌不忙,允许醉鬼,乞丐,卖艺的,或什么领袖/上上下下/」

她写给父亲「我要挡在你的前面,迎接死亡/我要报复你——乡村的艺术家…………/来生,不会再做你的女儿/哪怕做一条/余氏看家狗」

她也渴望自由「我请求成为天空的孩子/即使它收回我内心的翅膀」

她描绘她所有的一切,她所能感受得到的以及她想象的、渴望的。可以说,诗歌成为了她生活唯一的突破口,她借诗歌行走在人间。

余秀华在家门口写作


真正改变她命运的是这首《穿过大半个中国来睡你》。“睡你”多么通俗的字眼啊,纵观文坛,有谁能这么一本正经的写出来呢。她实在该火。

图片来自网络

诗人和学者沈睿当即称她为中国的“艾米莉·迪金森”(地位可以与莎士比亚、托尔斯泰并齐)

《诗刊》编辑刘年这样评价,”她的诗,放在中国女诗人的诗歌中,就像把杀人犯放在一群大家闺秀里一样醒目——别人都穿戴整齐、涂着脂粉、喷着香水,白纸黑字,闻不出一点汗味,唯独她烟熏火燎、泥沙俱下,字与字之间,还有明显的血污。“。(光看这评价,我都佩服她了)


她在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为了凸显她的特殊性,“脑瘫诗人”“农民女作家”这样博人眼球的标签呼之欲出。而更让她推上刀尖浪口的是离婚。


出名然后离婚。这件在旁人看来匪夷所思的事情,她不动声色地给办了。

人们骂她抛弃“糟糠之夫”,说她忘恩负义,甚者讽刺她“脑瘫,你有人要就不错了”

她霸气地回应“离婚,是因为我有钱了”。爆红带给她最实际的就是十几万的版税,而她终于有底气实现她埋藏了将近16年的愿望了。

“你明天回来10万,今天回来15万”她这样对丈夫说。如果能用钱换回她的自由,她愿意;如果可以用钱摆脱这段令她窒息的婚姻,何乐而不为呢?

和丈夫去民政局的路上

虽然爆红,但她不失自我。相反,她真实地让人可怕,直率地让人胆寒。

有记者问「你怎么看待别人总说你的身体疾病」她直接打断了「脑瘫,你直接说呗,修饰什么」

有人说她的诗恶俗,称作“荡妇体”,她立刻怼了回去「荡妇就荡妇了吧,怎么着」

对于来访者她说「你以为问几个问题就能走进我的内心深处啊?幼稚!」

有人想借她揩油,登门拜访,她坚定地拒绝「这是毫无必要的热情」

她比任何时候都要清醒,比任何人都理智。

对于成名她说「一个人再出名,都是虚名。人生本来就是一场虚惊」

图片发自简书App


关于实力,有人质疑她频繁参加社会活动,是否已经不能平静下来认真创作了。她不否认,公开承认「这两年写的诗歌水平有所后退,也不是完全后退,就是略微后退。」


即使这样,你也不能否认她的诗歌。

首先是态度。她未曾将诗歌看做赚钱的工作,「是人来养活诗歌,而不是诗歌来养活了」。这样以绝对的赤子之心还怕发挥不好的天赋吗。

接着是诗本身。也许是因为学习海子的关系 她的诗往往都是直抒胸臆,直白地表达。你可以说她的语言缺乏节奏和韵律,甚至通俗,但她的诗却有一种穿透力,一个字就能刺激内心,情感一下子就升华了。比如她在《我把自己毒哑》中,她写道「玫瑰是女人的经血涂染的/包括一百次流产后的大出」

最后是主旨。也许她的主题大多关于情爱,是孤独的,甚至含有恨。可一个诗人,敢于解剖自己,将一切真情实感用文字血淋淋地表现出来,难道不值得我们去尊敬吗?难道她在创作的时候想到自己压抑的生活就不曾痛苦的吗?

余秀华手稿

余秀华还是余秀华。她会继续在横店村家门口写诗,继续以自己歪歪扭扭的文字行走在人间,继续做自己。


最后附上我最喜欢她的一首诗《我以疼痛取悦这个》

当我注意到我身体的时候,它已经老了,无力回天了

许多部位交换着疼:胃,胳膊,腿,手指

我怀疑我在这个世界作恶多端

对开过的花朵恶语相向。我怀疑我钟情于黑夜

轻视了清晨

还好,一些疼痛是可以省略的:被遗弃,被孤独

被长久的荒凉

这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

爱得不够些,我羞于启齿:我真的对他们

爱得不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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