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洗脸的时候,妻子隔着卫生间的拉门,严谨的说,还隔着从客厅的沙发到卫生间之间四米半多一点的距离,喊我到客厅里吃草莓。洗手盆上方的镜子里克隆出一个刷牙刷到一半的我,一大团糅合了表面活性剂、摩擦剂、粘合剂、香料和甜味剂的牙膏沫正顺着另一个我叼在嘴角的牙刷悠闲自得流向末端,然后纵身一跃,投进洗手盆的半盆水里,溅起几朵水花。我突然一阵恶心,干呕了几下。恶心干呕不是因为咽炎,很庆幸,我并没有患上这种疾病。也不是因为不小心咽下了牙膏沫,即便真的咽下了,味道还是不错的,是我喜欢的薄荷味。更不是因为突然看到了镜子里的自己,虽然我生得并不好看,但终究不至于让自己看了恶心。况且,有谁因为自己的相貌丑陋而把自己恶心到呕吐?自古至今,显然没有听说过。
我突然恶心干呕,因为妻子提到了一个词,或者说是一种水果的名字,草莓。我不喜欢草莓。我不喜欢草莓,并不是厌恶它的味道,恰恰相反,我对草莓味果酱和草莓味酸奶格外偏爱。我不喜欢草莓,就好像有人不喜欢隔壁家养的狗,尽管那条狗也许非常讨人喜欢。不喜欢的原因并不在狗本身,而在于不喜欢养狗的人,于是就恨屋及乌。我不喜欢草莓,因为它周身密集附着的芝麻粒大小的种子让我联想到了莲蓬上犹抱枇杷半遮面的莲子,继而又想到了读初中时候某位同学鼻头上集群开会的足有半厘米长的几十颗黑头,一颗一颗揪蛆虫一般揪出来,剩下一个蜂窝一样的鼻头,我真怀疑他在呼吸的时候会有空气在那些密集的孔洞里地鼠一样钻进钻出。
对不起,我只能联想到这里,我的头皮已经在发麻,我的胃液开始翻江倒海。我有轻微的密集恐惧症,或者比轻微要严重一些。我的密集恐惧症并非是天生的,大约是因为早年厌恶某种与莲蓬或者草莓有着同样密集特征的东西,久了,便终于积量变而成质变,对一切有着密集特征的东西都厌恶,包括莲蓬,包括草莓。我曾尝试着追溯这种压垮我内心对有着密集特征的东西免疫神经的最初那根稻草。那已经是很久远的事情了,久远到几乎想不起来那究竟是一样什么东西,又为什么会使我厌恶。
有一天,我在梦里梦见,原来那根稻草是一枚顶针。
那是一枚银灰色的顶针,许是银制的,也或许是铝制的,但肯定不是钢制的,因为它可以被反复平展和卷曲而不折断,柔韧性很好,不像钢材那样宁折不弯。我对金属材料缺乏辨识力,就好像有脸盲症的人看谁都分不清记不住。记得当年和同龄的堂弟在村南头的铁匠铺墙外从一大堆炉渣中挑拣废铁卖钱,我用一块巴掌大的石头敲砸挑拣出来的疑似铁块,收获颇丰,足有五六斤。几天以后,赶着一辆毛驴车走村串巷的收废品中年男人,从我那五六斤“铁块”中只挑拣出了二两多,给了三张皱巴巴的一毛钱票子。票子上带着细微的尿骚味,想是在给我钱之前,他在哪处墙角或者树后撒完尿没有洗手。那些被挑剩的原是没有丝毫用处的炉渣。相比起来,堂弟则聪明得多。他不用石块敲砸试探那些可疑物体的硬度,从而判断是炉渣还是铁,他拿着一块磁铁,在炉渣中扫雷一般搜索。他只有一斤多收获,但他找到的都是铁,而我的五六斤的收获跟如今一些小城的楼市一样,充斥着严重的泡沫。拿一块磁铁可以轻易判断出一个物件是否是铁制的,这个道理我本是知道的。但磁铁无法分辨出一枚顶针究竟是银制还是铝制。我的理性告诉我,那枚顶针是铝制的可能性更大,或者基本可以确定。我实在无法想象,它的拥有者,一个清贫的女人,一辈子不曾拥有过一副银制手镯,或者项链,或者戒指,甚至是一枚银制耳钉,却肯买下一枚足以打造成一条项链或者几枚戒指的几乎没有审美价值没有浪漫气息的银顶针。是的,它应该是铝制的,我确定。
那枚铝制的顶针是祖母的。我见她右手中指上戴过它。她日常里是不戴它的,只在做针线活的时候才戴上。也不是做所有的针线活都会戴,比如钉纽扣或者补袜子就不戴,而是在做比较吃力的针线活的时候才戴上,比如缝被子或者做鞋子。它在她的手指上松紧刚好,轻轻的箍在中指的第二根骨节上。其实它可以继续向下,滑落到第三根骨节上,那样看起来会更美观,更像是其他女人戴在手指上的戒指。但它没有继续下滑,她也没有允许它继续下滑。滑下去就成了戒指,停留住则是顶针。我猜想,对于一只勤劳了大半辈子,并且已经养成了勤劳习惯的手来说,一枚实用的顶针比一枚奢侈的戒指更有意义。她戴着它,用它周身均匀密布的圆形凹坑中的一个对准刺穿鞋底的穿有糙麻线一端的钢针,然后右手用力向前顶,左手捏着穿透鞋底的针尖一端使劲往外拽。多年以后,我操着针线缝补开了线的鞋子的时候才体会到,这一顶一拽,虽也费了不少力气,但终究比起单一的拉拽轻松了许多。这让我想起了多年前在农田里耕地,有时候牛来了脾气,任凭牵牛人如何拉拽,牛就是不往前拉犁,非得有人朝牛的屁股上拍上一巴掌,牛极不情愿地翻个白眼,才又继续往前拉犁。这和顶针的原理虽是两码事,但终究都是一顶一拽的事情,方向上形式上是相似的。而比起牛拉犁,“牛拉犁,犁耕地”这种叫做顶针的修辞手法更是形神俱似。可不就是,前半句话的尾字是后半句话的首字,恰似顶针的最前端顶着钢针的尾部,一个向前拽,一个向前顶。记得第一次知道有顶针这种修辞手法的时候,那天夜里,或者那之后的某天夜里,我在梦里梦见过一头龇嘴獠牙的野猪在追赶一个仓皇逃命的人,野猪的长獠牙不停地戳着逃命人的屁股。醒来后,竟感觉自己的屁股也隐隐痛着。这梦梦得如此真实,以至于那以后每次接触到顶针这种修辞手法,都莫名地会感到屁股在隐隐作痛。
我对顶针并不是从一开始就厌恶的,就好像我的密集恐惧症并不是天生的一样。至少在祖母戴着她的那枚铝制顶针给我做第一双千层底鞋的时候,我对它并不反感。我穿着祖母用巴掌丈量我的脚掌做好的鞋子,把玩那枚铝制顶针。它看起来是那样的粗笨,它套在我的中指上,径直滑落到了第三根骨节,就好像我身上总也套着的哥哥穿小了的衣服,松松垮垮。那些时候,日子是无聊的,村庄是无聊的,人在无聊的日子无聊的村庄里,习惯干着无聊的事情,并在那些无聊的事情里咂摸一些比无聊稍微有些滋味的东西。我那时是有多无聊?我盯着那枚铝制的顶针,一圈一圈数着上面的凹坑,数了三遍,三圈四十二个,三圈四十一个,总共二百四十九个凹坑。好险!如果再多出一个凹坑,就成了二百五。这差出来的一个凹坑,便成了我在无聊的日子无聊的村庄里咂摸出的比无聊稍微有些滋味的东西。我大约是唯一一个发现那枚铝制顶针制造者耍了那样一个数字小聪明的人。
祖母为我做好第一双千层底鞋之后,我除了发现那枚铝制顶针制造者耍了一个数字小聪明之外,还发现了顶针上有四个凹坑被钢针的屁股坐穿了。被撕裂的孔洞边缘参差不齐,向内翻出新鲜的金属茬口,像被钝器戳开的伤口,血肉淋淋。我的确在一处孔洞边缘发现了一丝血迹。祖母用顶针用力顶刺穿鞋底的钢针的时候,有那么一次突然缩回了手,那种缩回完全是下意识的,嘴里发出的“嘶嘶”的吸气声急促而响亮。少时,她用左手转动右手中指上的铝制顶针,换一个凹坑重新顶鞋底上的钢针,她鼻腔里传出“吭吭”的发力声,头上的青筋凸起,手臂微微抖着。我想,那血迹应是她发出“嘶嘶”声的时候留下的。我不知道钢针坐穿顶针的凹坑并坐进祖母手指的时候,拔出钢针后的伤口是否也如顶针上留下的孔洞边缘一样,参差不齐中透着血红。那一定很疼吧?那伤口少说也要三五天才能愈合吧?可祖母只是“嘶嘶”了两声,几秒钟的时间,伤口便愈合了,然后像是什么事情都未曾发生过一样,继续做她的鞋。
不,是我的鞋。
其实,那时候我不但不讨厌祖母那枚铝制的顶针,甚至还有些喜欢。我喜欢它,其实也不是喜欢它,而是喜欢祖母戴着它为我做的千层底鞋子。我穿着祖母为我做的第一双千层底鞋子去村子南头,比村子南头的铁匠铺还要以南的学校,我的鞋子在整个学前班的教室里独一无二,我在同学们或惊奇或艳羡的目光中高昂着头,接受群臣跪拜一般,用鼻孔扫视一切。我是多年以后才开始厌恶那枚铝制的顶针的。我厌恶它,也不是因为厌恶它,而是厌恶祖母戴着它为我做的我曾经喜欢的千层底鞋子。那鞋子仍然独一无二,同样的款式,同样的材质,同样的缝制手法,无非是鞋号大了一些,它周身令人惊奇与艳羡的光环却不知从哪一天起消散得无影无踪,然后冷笑、调侃与讥讽像黑夜一寸一寸稀释日落后的天空一样,直到黑夜变得浓稠,稠得不再流动。有同学背地里给我的千层底鞋子起了个“豆包大傻鞋”的外号,继而又把“鞋”字去掉,称呼我“豆包大傻”。他们是背地里那样说的,但这种背地里,或许仅仅是背着我一个人。我讨厌那个带有侮辱意味的外号,我讨厌那个外号的时候,便又对脚下的祖母做给我的鞋子生出了厌恶,一日胜过一日。它是那样的丑陋,没有旁的颜色,没有一丝花纹,团团鼓鼓的,甚至左右脚不分,看上去还真像是一对豆包,连颜色都像。我厌恶那豆包一样的鞋子,于是又牵出了对祖母做鞋子的时候戴着的那枚铝制顶针的不满。是的,祖母每次做鞋子,都戴着那枚顶针。若不是因为有了那枚顶针,便不会有我脚下的千层底鞋子,也就不会有“豆包大傻鞋”和“豆包大傻”的外号。
我只记得那是一个周末晴好的下午,具体是哪一年哪一月已经记不清了,但肯定不是冬天,因为我记得那天我在太阳底下出了一身的汗。那个下午,祖母在炕上睡了大约一个多小时。我趁着祖母睡下的时候,偷拿了那枚铝制的顶针,跑到离家一百多米以外的村子西头的河边。跑出去的时候,手里还攥着几枚细铁钉,拎了一把小铁锤。我在河边找了一块大石头,把祖母的铝制顶针用力掰开,平展,然后一手捏着铁钉,将铁钉的钉尖顶在顶针的凹坑里,另一只手攥紧铁锤,一锤一锤敲击铁钉。我花了大半个小时的时间,终于把祖母的那枚铝制顶针打成了筛子。两百多个被铁钉击穿的孔洞,密密麻麻,张牙舞爪,向着同一侧翻出新鲜而锋利的金属茬口,鲜血淋淋。
两百多个孔洞密集在一块三五厘米见方的铝片上,它们像聚在农村老式粪坑里的蝇蛆一样,朝着粪坑的上方张嘴呼吸,或者饥饿的等待着新鲜热乎的粪便从天而降。我在将平展开的被打成筛子的铝片重新复原成顶针的时候,胃液毫无征兆地突然上涌,绿的菠菜,白的豆腐,连同或整颗或嚼碎的米粒,中午吃下肚的饭被吐出了足有一大碗。
那天以后,祖母再没给我纳过千层底鞋子。她本可以再买一枚顶针,其实那枚被我打成筛子的顶针原本已经有了十几个孔洞,理应被淘汰掉了。可是祖母没有再买。大约也就是打那天的呕吐起,每次见到有密集特征的东西,总觉得头皮发麻,胃里翻江倒海。
多年过去了,我对顶针已经不再厌恶了。当初厌恶它,是因为厌恶祖母戴着它给我做的鞋子。后来祖母不做了,后来祖母走了,后来因为听一位歌者唱了一句“最爱穿的鞋是妈妈纳的千层底”,便不再厌恶那双“豆包大傻鞋”。再后来专门逛了几家卖老北京布鞋的店,买过两双,踩在脚下总觉得不比当年踏实。
祖母走后,我曾在她生前用过的衣柜暗格里翻找过那枚铝制顶针。我知道她没有把它扔掉。自那次我把它打成了筛子以后,她就将它收在了那里,用一块白色绣了桃花的手帕包住。她喜欢桃花,喜欢桃花,因为桃花谢了,会结出桃子。可惜,我的翻找一无所获,连那块白色绣了桃花的手帕也没有找到。许是家人收拾祖母生前用过的衣物时,将它一并烧掉了。我却更愿意相信,是祖母走时,将它一并带走了。那时候大家只顾着守着躺在冰柜里的她伤怀,却没有谁留意到,她的右手中指上戴着那枚被我用钉子和铁锤打成筛子的银灰色铝制顶针。她把它戴在了第三根骨节上,而不是第二根骨节。是的,戴在第三根骨节上,那顶针就成了戒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