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作为国家治理中体系中的基本单元,其治理效能直接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现。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持续深化拓展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出部署,明确提出要健全为基层减负长效机制。伴随各地相继出台各项举措着力破解“小马拉大车”问题,基层减负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不可忽视的是,受各地区发展水平不一、政策反应效率不同、基层干部个人素质有别等因素影响,减负效果也存在一定差异。
形式主义依然存在。一是部分上级部门开展督导考核或进行相关调研依然存在“材料依赖症”或以“材料论英雄”,从前期的基本情况介绍,到考察时重点问题提纲的汇报材料,再到后期相关问题自查与下一步整改材料,使得基层干部在动辄数年的材料中疲于应付。同时,不同部门或不同业务但内容同质的“多头汇报”也在极大浪费基层资源。为按时完成任务层层加量传导压力,上级部门下发的任务,内容与时间要求越向下越高,这种任务量与要求严格程度反向相关的关系导致许多需要基层摸排调研填写的数字与相关情况质量堪忧。
硬性指标与基层水土不服。针对各地区发展水平不同、文化传统有异、发展阶段不一的现实,指标任务的下达也应有所区别或及时进行调整,但部分基层仍面临着上级部门决策上“一刀切”带来的巨大压力,从企业团体组织成立的数量,到创建的品牌、打造的亮点,参加举办的相关活动等,这些层出不穷的与实际情况不相符的硬性要求往往使基层干部感到难以招架。
基层干部压力重重。一是基层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依然突出。尽管各级政府都在努力提升基层干部的能力素质,但现有基层干部的学历层次或过往经验依然存在无法适应或引领新发展要求的问题,部分基层干部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基层治理任务时显得力不从心,难以有效应对各种挑战和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基层治理效能的提升。其次,年轻力量的“不欲久留”也为基层人才储备带来困难,晋升渠道狭窄、生活条件不便、待遇落实不到位、压力重大关爱不足等诸多方面的问题亟待解决。
针对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问题,我们要进一步明晰权责边界,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为契机,继续深入理清基层工作内容,推动村级组织“摘牌”行动,对没有法律法规、没有经费保障、没有实际效用、群众不认可的机制牌子进行统一清理。明确基层单位应该承担哪些任务和职责,以及不应该承担哪些任务和职责。
要强化基层治理队伍建设,抓实教育培训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组织不同类型干部有针对性参加省、市、县、镇四级组织的相关培训,结合自身业务与实际需要实现乡镇领导班子成员与其他干部、村“两委”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培训全覆盖,教育培训内容涉及党的建设、安全生产、乡村振兴、综治维稳、重大项目推进等与基层工作相关的各个方面,有效帮助基层干部及时掌握政策法规,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要构建一体化治理格局,构建完善基层治理网格体系,结合镇村中心工作,推进党建网格、疫情防控、社会保障、综合治理、应急管理、社会救助等多个网格融合,实现各类网格“多格合一”“一网多能”,推动服务、管理、资源、力量向网格集聚,实现资源力量与治理重心下沉至村民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