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文章“趸交,还是期缴?保险公司内心的小九九”遭遇打脸。
但是这脸打得我是心服口服,无他,打我脸的这位是某保险公司精算部门领导,正牌北美精算师。
首先我要大大感谢前辈不吝赐教。这里遇到一个很尴尬的问题,前辈的回答我有几处不是特别懂,我知道是我学问太少,书读得太少的缘故,也没好意思继续询问。
然而问题一直放在我心中,于是我又腆着脸又去问另外一位精算师。不幸的是,我还是没有完全弄懂。最后,我在第三位前辈的呵斥声中,把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弄清楚了。分析如下:
程澄(2007)在期缴保费的优点及消费者的缴费方式选择一文中指出,期缴保单对保险公司有多重好处:
- 有利于提高保费滚存性,保持公司业务持续增长,
- 提高公司内涵价值
- 期缴保费资本金占用相对较少
- 获得稳定现金流,增强经营稳定性
因此,保险公司通常更喜欢期缴保单的结论是正确的。但昨天的文章中指出保险公司出于偿付能力考虑而希望收取期缴保费,存在严重的逻辑问题:仅从这一个角度来说明保险公司对期缴保费的偏爱是片面的,不充分的。趸交保费的确会占用相对较多的资本金,但是趸交保费因为不用考虑保单继续率的问题,增加保险公司对保费的使用时间,能够获得更多的投资利率。同时,因为市场上有能力趸交的人群数量较少,因此趸交保费量对保险公司的偿付能力影响较小,说保险公司出于偿付能力考虑而偏爱期缴保单是不具有说服力的。
在昨天的文章中还指出,保险公司因为偏爱期缴保单,所以采取提高期缴保单佣金率的方式激励中介出售期缴保单,这一论断也存在逻辑问题。张冲和宋少文(2014)在关于人寿保险期交和趸交选择问题的博弈模型讨论一文中指出,由于我国保险行业现今还是粗放型的,所以保险公司更多注重“抢客户”来赢得更多的市场,保险公司现行的佣金制度大致如表2所示。显然,无论是期交或者趸交,保险代理人都是从首次缴费中获取大量佣金,因此保险代理人更愿意去开发新的市场,而不愿意花费大量精力在老客户身上。
但这就会产生保单继续率的问题,为了提高保单的继续率,保险公司有必要保持一定的续期年度佣金比例,这也会导致期缴保单的佣金率高于趸交保单。张冲和宋少文(2014)还指出:收入水平较高且保险意识较强的居民趋向趸交,他们将保险认定为投资行为,且趸交计算清晰,不必担心因为后期缴费问题省心省力;收入较低且保险意识较弱的居民更趋向期交,因为在他们的意识里保险本身是种消费性质的保障,期交可以减轻他们的心理承受压力和实际经济负担,同时,假设中途退保,因为前期合计所缴纳保费较少,退保损失的绝对值相对较少。也就是说,中介在面对有能力趸交的客户时,期缴保单面临的销售难度更高,而工作难度与佣金率是成正比的。因此,期缴保单佣金率高于趸交保单佣金率是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昨天的文章的论断有失偏颇。
此外,期缴保单还对保险公司的标准保费规模也有影响。这就涉及折标系数的概念:通常而言10年缴产品,折标系数为1,即每销售100万就完成了100万的计划;5年缴产品,折标系数为0.5,即每销售100万就完成了50万的计划;趸交或账户追加,折标为0.1,即每销售100万完成 10万的计划。假设,某保险公司销售一10年缴产品,该年度保费收入为100万,则该年度标准保费为100万元;而保险公司销售同一产品,趸交年度保费收入为811万(假设折现率为4%,811=100*(1-1.04-10)/0.04),则该年度标准保费规模仅为81.1万元。因此出于市场规模排名考虑,保险公司也会更青睐期缴保单。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更喜欢期缴保单是多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不是简单的由某个原因导致。其次,期缴保单与趸交保单佣金率也受多种因素相互影响,不能简单的归结于保险公司鼓励中介销售期缴保单。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要考虑的因素是非常多的,这些因素相互联系相互影响进而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任何孤立地、机械地分析保险公司某些行为偏好,都是不严谨不科学的。
最后,由衷的感谢三位前辈的批评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