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上今年,我认识小赵有小十年了。
是啊这么认真算起来我两岁就认识她了。
小的时候住的地方是爸妈单位分的房,一个单位的同事们住在一个单元楼里,别提有多尴尬了。
好在一个单元里同龄的孩子不多,就我和小赵两个,没认识之前,我还在心里暗暗较劲过,像小赵那种长的好看的女孩子,成绩一定不会太好。
我小时候的头发那真叫一个短啊,吴彦祖那么短,真的,我妈帮我剪的,她的观念就是小孩子如果留长发就会吸收很多长身体的营养所以会变傻,一定要把头发剪得短短的才会聪明,事实证明,她是错的。
可小赵头发很长,而且是有一点像混血儿样的棕黄,每次看都觉得像洋娃娃一样。眼睛也大,忽闪忽闪的眨着望向你的时候,瞬间就被秒成渣。
少年时不懂事,大概往往是个不受欢迎的人,现在可能应该也是吧。小赵反倒和我亲近,有时甚至感觉受宠若惊。她成绩不错,长得漂亮又爱笑爱闹,深受男同学的喜欢。我记得当时苏有朋版的《倚天屠龙记》正在热播,每天放课在教室里嚼着泡泡糖都听着周围的人在热切的讨论着,我表面上嗤之以鼻私下里却探着耳朵偷偷的去听。
长大以后好像突然有种领会,但凡是赵姓,似乎都有一股子和别人不一样的劲儿,勇于活出真我的那种,比如我认识的她,比如赵薇,再比如...赵又廷?
那时候我是个不折不扣的好学生,上课从不迟到,作业认真完成,老师给的批注都恨不得誊抄三遍那种。小赵呢,是个聪明的坏学生,迟到是常事,上课睡觉作业不做也没少挨她父母的板子。但你知道才气这种东西,没有的人装不出来,有的人想藏也藏不住。
期末考试的时候班里石破天惊的出了个数学满分,一问是谁,小赵。
数学老师的眼镜腿像折了一样,眼睛瞪得老大。回家以后我妈问我数学考了多少分的时候我撒谎说卷子还没发下来,其实是被我藏进了桌肚里。好在小赵的爸妈和她一样谦逊,从没在街坊邻居跟前炫耀过满分神童的故事——后来想想依她的个性,估计是考了满分也压根没告诉爸妈。
友情这件事十分的奇怪,山河表里,莫名其妙。
我们因为家住的近就经常一起上学放学,一来二去的竟成了习惯。小赵一有什么新发现都会扯着嗓子从教室一头喊到另一头,生怕我听不到。比如,今天小食堂的茄子特别油,比如,明天我们一起把早操翘掉,还比如,晚上要去我家和我一起做饭吃。
每次听到我都是懵一下然后马上点点头,生怕别人把注意力投放在我身上。但时间长了,班上的同学似是默契十足,都自然的把我和小赵捆绑成了举世无双绝代双骄式的朋友。男孩子的示好礼物,女孩子的悄悄话,一齐向我涌来,一时间我还真适应不了。
小赵笑着替我解围说,“别打扰她,有什么好事直接冲着我来吧!”
就这么过了三年,快到小学毕业的时候,班里商量着一起出去春游。班主任固执的坚持必须要四到五个人一组一起,我本来就是懒性子,加上小赵当时不在学校里,我也没有张罗。等她回来,发现组已经分好了。其他的都满了,有两个组都是差一个名额到四个人。
我抱着随便哪个组都行的态度想看之后会如何,结果两个组的人都争着要小赵不想带上我即便再加上一个小赵也只是四个人而已。
奈何我自己本身就是一个不自省的人,你们不要我一定是你们自己的问题,大不了我不去就是了。后来想想好像对这样的坏习惯一点改进也没有,只是现在也许对于这样的事情会更有底气不会再沮丧太久罢了。
结果小赵回来以后听说了这件事,二话没说就拒绝了两组人的邀请,铁了心的要和我一起留在学校里。我说你没必要这样,留在学校就是打扫卫生,人家要你你干嘛不去。我也忘记当时她说了句什么,反正也不是什么鼓励宽慰的话,大概是挖苦我何必这么端着,心里难过就直说之类的吧。
结果我们就真的在学校打扫了一上午的卫生,下午的时候趁老师不注意偷偷的溜进了鼓号队的排练室,捣鼓完小号又捶捶大鼓,因为校园里剩下的人不多,只听得见老旧玻璃门被大风刮得呼扇呼扇的声音,外面零星有人拿大号竹叶扫帚扫落叶的刷刷声,还有就是,排练房里我们心照不宣的笑声和她不疾不徐的鼓点、我不成曲调的小号声。
我看着阳光从玻璃窗里悄悄钻进来,这里摸摸,那里嗅嗅,最后定格在她脸上,她整个人像站在蜂蜜罐子般的金黄里笑着,真是光芒万丈。
一个下午的时间过得飞快,我心里想。
就这么平稳的升上了初中。
小赵在我初中二年级的时候就出了国,除了数学超强,她喜欢画画。
油画水墨彩铅,什么样的都难不住她。她让我忍不住觉得会画画的人都天生自带buff,有种洒落一地晖光的闪亮技能。
她初中留学英国之后到现在,我们一直保持着联系。也不是一定的每天必聊,以前是但凡是谁遇到了点新鲜的事情就发个QQ,后来微信兴起了又用微信,其实就像小时候在教室里她隔着数十张桌子叫我那样,只是如今隔着一个大洋和数十个国家罢了。
但除了年岁的增长,一切都未改变。
没有刻意的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也没有对世界产生更多的爱和更多的恨,一切都能量守恒。
不过“全身透着傻气”,这个经常被别人用来形容我的话,现在好像也可以合理的用在小赵身上了。
在画室里一待就是好几天,人不犯傻才怪。
不按部就班的过生活,好像是她的格言目标。
这几年我看得出,她做到了。
虽然其实我并不赞同很多鸡汤博主口中的为自己好好活一次,什么二十岁之前你必须做完的三十件事之类的人生哲理。因为每个人追求的东西不一样。有的人就充分的渴望稳定和睦的安稳日子,不想风里来雨里去的在冒险家里奔走闯荡,这有什么可奇怪呢?只要自己觉得这样是好的是快乐的,为什么要把普世的那套价值观强加到他人身上呢?
安稳平淡和刺激波澜,都只是生活的一种常见形态罢了。
就像你穿长袖和短袖,都好看,因为那都是你啊,只是季节的更替使你变化。
我虽然不喜欢动荡波折,但我喜欢小赵,也喜欢她为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乐此不疲战斗的样貌。
从那个初到英国时候什么也不懂四处碰壁的小姑娘渐渐成长为现在进出高端酒席也丝毫不怯场的代购女郎,不知道经历了多少冷眼嘲笑。时间能改变很多,但如果不压着时间的脚步好好的跟着走,那也一样是徒劳一场。
前段时间听她说做代购的一把辛酸泪时,想起好几年前我们聊天说起的话。她说每个人都不一样,我只希望你能过得开心一点,不要给自己设限,交多一点朋友,即使没有,也要放宽心,别让心事郁积在心里。
我还笑了,我说,哦好,果然出了国的人思想境界都和我不一样。
到如今,她有了属于自己的稳定的感情,对方是个帅气的意呆利小哥,大概追了她两天她就答应了,思想做派倒还是和从前一样开放,我笑着祝福并揶揄她。
“对呀你最近不是喜欢诺一吗?我也特喜欢!我要和这小哥好好生个诺一出来玩玩。”
好吧,我只想说,你有梦想是件好事,万一有天真的实现了呢。
:-D
于2015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