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4年的相关信息,残疾人评定标准分为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和精神残疾。以下是详细的评定标准:
1. 视力残疾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2. 言语残疾
一级: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
二级: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
三级: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
四级:具有发音能力,语言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通过四级测试水平。
3. 肢体残疾
肢体残疾的分级依据日常生活活动能力的评价计分,分为以下三个等级:
重度(一级):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严重偏瘫,一侧脚体功能全部丧失。
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双大腿或双上臂截肢或缺肢。
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4. 智力残疾
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5. 精神残疾
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6. 多重残疾
存在两种或两种以上残疾为多重残疾。多重残疾应指出其残疾的类别,并按所属残疾中最重类别的残疾分级标准进行分级。
办理残疾人证的条件
符合上述申办资格和必要条件之一者。
具有相关的医院认定。
第一次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和第一代残疾人证换领第二代残疾人证的申请人(或法定监护人),均需持申请人身份证、户口本和二寸免冠照片六张向户口所在地县级残联提出办证申请。县级残联接到办证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手续后,由办证人员对申请人、照片、身份证、户口本进行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