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亲爱的孩子,
恳请万自珍重自己的人身。我们的“血肉之躯”实属来之不易,父母之精血和合成就了我们初来时的肉身,后在一路成长中又得到了社会大众的集体供养,方才有了如今的生命状态。事实上我们的“吃穿住行”无不是万人供养的结果,众缘和合而来的“生命”本就不能由己任意妄为裁夺去留。
亲爱的孩子,
如若你因一时的情绪郁结便草率了结了自己的生命,这将弃父母的生育之恩而不顾,也会将世间众人的供养之恩全部付之一炬。你以为你选择了“潇洒一去”,然而你“挥一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的洒脱换来的却是父母的以泪洗面,这将会把痛苦深深种植在留世亲友的心里,让爱你的人久久不能从你贸然离去的阴影里释怀。
亲爱的孩子,
事实上,对于被大家“轻视”的这具肉身,我们每个人都只有今生的“使用权和管理权”,并没有绝对意义上的“生死支配权”。选择草率了结自己生命的行为也并非真正意义上的“自由”,这种完全不顾他人感受而自我裁决一切的做法实际上不过是“自私”和“不自爱”的面具而已。
生命的完成是社会大众的众缘所成就的,理应回报社会大众,因此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义务使自己活得更幸福、更有意义,更没有权利毁灭任何生命。佛法里讲,忌“杀生”也包括“自杀”,因为杀害自己等同杀害生命。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失意”,但我们切不能因一时承受不了重大打击而用自杀来逃避责任,从而把所有问题留给人间、留给爱你的人来替你承受,代你受过,这不仅不容于道德,也将令人难以同情。
亲爱的孩子,
我们要了解“生命的真相和本质”,生命源于自然,理应顺应自然,自然而生,自然而灭,“强求苟活与自暴自弃”都不是对“自我生命”负责任的行为,也都不是生命最终的好归宿。
见佛展颜,望佛生欢喜,愿你我都能以“出世之心”平安喜乐行“入世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