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得那时候的我们是有话说的,记得那时候的我们是彼此开心见到对方的,记得那时的我们一无所有却很开心。
有时候我真的觉得这是不是一场幻觉,我真的好希望,快点结束。毕竟我不想受任何的委屈。看到你和他那么开心啊,又是被摸脸又是被搂肩,你又是靠在他肩上……我好酸啊。
是真的酸。
算算的话,我很久没有这么喜欢过一个人了,大概有四年没有喜欢一个人了。这段时间是学习陪我走过来的,也许学习是我的恋人吧。可是后来就变了,后来,也就是遇到你之后,我感觉被捧上珠穆朗玛峰,然后再冷冰冰的掉下来,过程很冷,心很凉。我还要装作一副没看见、无所谓的样子。真是受不了自己啊。我就是一个这样的人。
我刚才突然在想,我写的这些,多年以后被我自己看到的话,那时的我会怎样?是一笑而过,还是和现在内心的感觉一样酸楚呢?
也许很多年以后,我们渐渐成熟,渐渐像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一样彼此错过、错开。但是我不会忘记当初喜欢你的那颗心。为什么说是喜欢呢,因为我感觉谈不上爱。喜欢是占有,爱是看曾喜欢的人或让曾经喜欢的人过的好。那才是爱。
我希望在接下来的凛冬寒春里,能够陪着你,陪着你走过春夏秋冬,陪着你走完这将近两年的时光。到时候我们也许会分道扬镳,可以说有很大几率分道扬镳。因为我的志向是出国留学,你应该不会有这个打算吧……如果你希望我留下,我也会尽全力不去。嗯,为了你。当然,如果没有人“挽留”,好奇怪啊,挽留这个词感觉很陌生而不恰当。没有人挽留我就会义无反顾的离开,越远越好,我不想被伤害,我只是想在你生命中最美的年华里遇见你,然后在你记忆中留下浓重的一笔,将来你在某聚会会回想起来,“噢,有个叫深深的,当时对我可好了。”这样就足矣。
岁月静好,祝你快乐。我一直是一名寻找快乐的实习生,至今没有合格毕业。如果让我晚点遇到你,我会在秋风飒飒的一个傍晚,在鱼翅边,对你微微笑,牵着你的手,飞向天际,原谅我永远属于天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