毫不夸张的说,《龙族》伴随着一代人的成长。
刚接触到龙族是读初中时的事情了,那个时候,网络和网购都还不那么流行,实体店依然是商品销售的主力。那天我路过一家书店,闲着无趣,就走了进去,翻看一下杂志。
我还记得,那是个下午,阳光懒懒的照进书店,老板正托着腮算账,上了年纪的玻璃柜上,睡着一只花色杂乱的肥猫。
书店里,只有我一个人。我很满意,直到日暮西垂,翻完了整本意林,才打算走,可惜,店里只有我一个客人,又呆了这么久,什么也没买总不像话。
于是我把人家书店里里外外逛了个遍,然,什么也没看上。于是寻思着干脆买本书,书架上的书并不多,几乎没有怎么犹豫我便决定要买这本白皮包着的小说。理由有三,封面好看,名字简单,是小说。
这就是我与龙族的初遇。后来我陆续看完了龙族已出的系列。
在这个过程中,我在长大,路明非也是,诺诺也是。诺诺要嫁人了,嫁的不是路明非;路明非遇见了另一个女孩,虽然他们没有在一起。
龙族里路明非是最厉害的一个,只有他能杀死恶龙,但也是最怂的一个,只敢悄咪咪的豁上性命,再眼睁睁的看着她嫁给别人。
后来路明非变了,他不再是那个沮丧的像个被狗熊拿来擦了屁屁的兔子,他穿着合体的西装,梳着精致的背头,不再流露出蹭饭的卑微姿态;但是他也没有变,还是喜欢看着别人热闹。那些来来去去的一切里,虽然没有什么属于自己,但只要这些热闹还在,路明非就很高兴。
路明非成长了,人群中有欢呼声是送给他的,有把他当英雄的男男女女。
以前自己高不可攀的女神,变得不过如此,可路明非也不愿意把曾经的女神当做沾了番茄酱的纸巾,弃如敝履。因为女神就是女神,如果不再是现实里的,那就放进回忆,如果在那里路明非真的把那个女孩儿轻飘飘的拾起,再随手丢弃,那么他丢弃的不光是那个女孩,还有他的整个青春……
龙族四里,套着主要人物的肖像设计,可我总觉得不那么合我的心意。但是想来想去实在也想不出他们到底该是什么样子。
骄傲的诺诺,自负的凯撒,沉着的子航,他们有多自信张扬,站在人群后的路明非就应该有多沉默空虚。他们的个性和神态是那么的鲜明,我们对他们是如此熟悉。只是他们的面容就像蒙了薄雾,看不清,绘不起,用谁的脸拼上去都不合心意。
龙族里的人成长了,老去了,我们也是。
这虽然是一个屌丝逆袭的热血故事,但抒写了人生的哲学。是一个屌丝成长的道路上的经历,也是我们的。
人生就是这样,有一扇扇的门会为我们敞开,但机会转瞬而逝,所以又会有一扇扇的门在我们眼前关闭。
无法评判,路明非当初的选择是对是错,是赚了还是赔了。时间流逝,谁都在变,也谁都没变。
关闭的道路,不会再敞开,错过的时间,也不会回来。人生也不过如此,只是观棋不语和落子不悔的规则大家都懂,可惜还有一句话是“懂得的道理那么多,却依然过不好这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