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文
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子于是日哭,则不歌。
2、译文
钱穆白话试译
先生在有丧者之侧进食,从未饱过。那天吊丧哭了,即不再歌唱。
丧者哀戚,于其旁不能饱食,此所谓恻隐之心。曰未尝,则非偶然。哭指吊丧。一日之内,哭人之丧,余哀未息,故不歌。曰则不歌,斯日常之不废弦歌可知。然非歌则不哭。余哀不欢,是其厚。余欢不哀,则为无人心。颜渊不迁怒,孔子称其好学。是哀可余,乐与怒不可余。此非礼制,乃人心之仁道。本章见圣人之心,即见圣人之仁。或分此为两章,朱注合为一章,今从之。
傅佩荣注解
孔子在家有丧事的人旁边吃饭时,从来不曾吃饱过。孔子在这一天哭过,就不再唱歌了。
在古代,丧事的礼仪非常复杂而繁琐。一个人从过世到入土为安,需要经过五十几道手续,一般百姓根本无法明白其中的细节,所以需要专业人士。
我们知道,孔子曾以“助丧”为职业,也就是帮别人办丧事,这在当时属于高难度的正当职业。一个月,他大概会为人办三四次丧事,其间自然要在丧家吃饭。但是孔子非常真诚,在丧礼气氛的感染下,别人的悲伤他也感同身受,自然没有胃口,所以每次都是简单吃一点就不吃了。
久而久之,学生们也观察到这种情形。由此可见,孔子也是平常人,只是比我们更能保有原本的真诚的心意。他也常提醒自己“丧事不敢不勉”(【9.16】),如果朋友过世而无人料理其后事,孔子就说:“于我殡”(【10.22】)。
哭是感情的自然流露,有感而发或触景生情,都可能使人落泪。孔子的学生记下这句话,表示孔子一定不怕别人知道自己哭。
学生另外发现,老师只要这一天哭过,就不再唱歌。由此可知,孔子能感受到别人的痛苦,这是感情丰富的表现。
人的情感反映了其本质。孔子闻葬,则哭而不饱,并且整日不歌。这体现的是对死者的敬重。如同在发生重大的事故后,国家要脱半旗,人们要致哀。如同菩萨日,信佛者以吃素为敬。用傅佩荣老师的注解,这是一种礼仪。中国是礼仪之邦,包括在红白喜事内,不同的礼仪表示不同的象征。
不过有一种不同,仍然是表示敬重,比如妻子去世,歌而鼓之。方式不同,并不重要,重要的是诚心诚意,敬而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