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乡间
的小路上
暮归的老牛
是我的同伴
蓝天配朵
夕阳在胸膛
缤纷的云彩
是晚霞的
衣裳
多年以后,我才理解这首歌的感情
我家在华北平原上,一马平川,一望无际。
我喜欢家乡的初夏,风吹麦浪,此起彼伏,仿佛置身广阔的大海,一股股浪打过来,温柔而又有力量。
我也喜欢初秋,家乡田野的早晨,凉风习习,听着玉米地里哗啦啦的声音,就像地里的庄稼和秋风在肆意的海阔天空聊着。
初中在乡里上学,我没有选择走骑自行车的大路,而且选择需要步行30分钟的小路,因为我喜欢,喜欢微风流过我的脸颊、发丝,喜欢踏着杂草,嗅着它的甘爽,听着它们欢快的呼叫,因为喜欢,初中留给了我一段快乐的美好时光。
喜欢田野,喜欢和大自然亲密接触。
记得小时候和哥哥姐姐一起去地里摘棉花,他俩在前面摘,我在后面摘,平时在家永远精力充沛没有困意,到地里就想睡觉。摘会棉花就在地上铺个袋子,垫上摘好的棉花,躺在阳光斑驳的棉花柴下,呼呼睡一下午,直到太阳下山哥哥姐姐要回家了再把我喊醒。
每年十一回老家,我都喜欢早晨早点起床去田野间散步,华北农村的早晨空气微凉,披一件薄外套,换一双运动鞋,走在熟悉的小路上,路边狗尾巴草上还挂着晶莹的的露珠,还有些不知名的小草上,点点露珠像一颗颗小小的散钻,又亮又闪。舍不得走太快,生怕错过了这些小可爱,可是内心的雀跃又让我忍不住甩开双臂,加快步伐,和家乡的早晨撞个满怀。
现在才明白,为什么我喜欢城市的春天了,春风佛面,让身体的每个细胞都活跃起来,痒痒的都想溜出来,每当这个时候我就疯狂的奔跑,有用不完的力气。现在知道了,这是家乡的气息,儿时已习惯的感觉,根源于内心深处的情感。
这情感一经唤起,就已经回到了故乡……
侯小艳,从事会计和家庭教育工作,喜欢一切美好的事物
心若向阳,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