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乙己》是鲁迅先生所著的短篇小说,作品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和封建制度“吃人”的本质。
19世纪末期,在清政府腐败无能地统治下生灵涂炭,民不聊生。科举制度仍在盛行,少数读书人通过科举考试爬上统治地位,但多数下层知识分子仍穷困潦倒、学无所用。鲁迅先生笔下的孔乙己就是这个时代的一个典型。
故事发生在鲁镇里的咸亨酒店
酒店的酒客,有以下层劳动人民为主的“短衣帮”和以上层读书人和有钱人为主的“长衫客”。
短衣帮社会地位低下,没有钱,只能站着喝碗酒,最多再加一文钱买一碟盐煮笋或者茴香豆做下酒菜就了不得了。而有地位的长衫客可以随意走进包厢,坐着喝酒吃肉。
孔乙己是穿着长衫但又站着吃饭的唯一的人。他的长衫又破又脏,却不肯脱去。
他认为这是身份的象征,读书人无论如何都应该比劳动人高人一等。对人说话满口之乎者也,处处要显示自己的身份,卖弄学问。
他既不属于穿着长衫坐着吃饭的上层阶级的有地位之人,也不属于穿着短衣站着吃饭的贫苦劳动人民,而是在这两者之间不伦不类。
孔乙己身材高大,又皱又青的脸上时常挂着伤痕。他最怕被人说中是干了偷盗之事被打得伤痕累累。
他觉得自己是个读书人,君子固穷,常争辩道:“窃不能算偷,读书人的事,能算偷吗。”孔乙己这个名字便是别人给他取的一个绰号。
孔乙己是读过书的,只是连秀才都没考上。他没有功名利禄,却有着封建教育制度影响下的书生特有的清高。
精神上迂腐不堪,麻木不仁,生活上四体不勤、穷困潦倒。他排斥劳动,没有经济来源,日子越过越穷,时常小偷小摸、好吃懒做。端着读书人的架子卖弄自己的学问。
孔乙己写得一手好字,经常替人家抄抄书,挣顿饭钱。
由于自己性格的原因,抄书不到几页,就连人家的书籍、纸墨笔砚,一同卷走消失。几次下来,也就没人愿意找他抄书了,只能干起鸡鸣狗盗之事。
他在这家酒店,却从不拖欠,即便没有现钱,也会临时赊账,在一个月之内便能还上这钱。
当邻舍孩子们围住孔乙己时,他便会给他们一人一颗茴香豆吃。在这个喝酒都要掺水的酒店里,没有人会同情弱者,更不会对别人施以援手。孔乙己却每每把自己花银两买来的茴香豆分给孩子们一起吃。
这回,孔乙己欠酒家十九文钱,但好久没来了,有人说他又干了偷盗之事被打断了腿,兴许是死了。
相比孔乙己的死活,店家更在乎的是自己的十九文钱。
过了几个月,一个寒冷的初冬,孔乙己出现了,他已经黑瘦得不成人形。原来这次他又发昏,偷到了丁举人的家里。
这姓丁的考中了举人,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他家的东西,是偷不得的,抓住了孔乙己打到半死,断了两条腿。
店家嘲笑孔乙己偷盗东西被打断腿,孔乙己却用恳求的语气低声说:是跌断的,不要取笑。孔乙己始终维护着自己做为读书人的尊严和面子。
店家温了碗酒,放在门槛上,便索要欠的十九文钱,孔乙己仰面答道下次还清,便用满是泥巴的手给了这次的酒钱,原来他是用手爬来的,喝完酒,便又用手爬了回去。
一年又一年,再也不见孔乙己,他的死活没人知道。偶尔店家还会抱怨孔乙己还有十九文钱没有结清。大约孔乙己的确是死了。
结语
01.孔乙己是清朝末年的知识分子,深受封建时期教育理念和科举制度的毒害,信奉“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教条。
只重视课本,排斥劳作,最终被封建地主阶级所吞噬,成为封建教育制度下的牺牲品。
02.众人的麻木、冷漠把孔乙己推向了死亡的边缘,都是穷苦人民,还要分三六九等。
残暴的统治阶级让无数穷苦民众在肉体的毒打和心灵的扼杀中悲惨地死去。
03.孔乙己是那个时代的受害者。即使在穷困潦倒,没钱吃饭的时候,也保留着内心的纯真和善良,给吃不饱饭的孩子施舍茴香豆。
在黑暗腐败的恶势力下,仍坚守初心,小心翼翼地守护着自己作为读书人的特质和理想,不与人同流合污。当今,有多少人活得不如孔乙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