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一直处在伤害别人,以及被别人伤害。我们也一直误解别人,以及被别人误解。
我从来没有要求自己必须放下过。它只是在某一天向我走来,带着很多层的慰藉。我没有办法去追逐这件事,只能等它自己愿意到来。
我觉得很多人生活里都误会了原谅这个词语的定义。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失恋之后,你发现自己的生活反倒比以前好起来了,甚至是在下一任遇到的人发现更加合适相处。于是你会说上一句,即使跟前任有过不快乐,可毕竟也是得以成长的一课。
可是倘若后来的日子并没有过得更好,你就会陷入一种自己如此不幸运的怪圈——为什么我遇上的都是渣男?为什么就不配得到美满的结局?
也就是说,原谅这件事情并非取决于对方曾经对你做了什么,而是在于你后来所得的部分,是否足以抵消掉原来被伤害的那个量——那才是真正的放下——你甚至不需要告知对方你的心境变化,那只是你单方面的心路历程而已。
或者说在对方的眼里,在后来的某个时刻他真的醒悟到自己的确是做错了,可是另一方面他也会因为“我在那个年龄阶段跟思维格局下,对应作出的选择也只能是那样——尽管我是个施害者,可是我也有我的苦衷”让你无法有所反驳。
于是到了最后,我们都变成了相互伤害的人——你不曾理解我,我也不愿意去理解你。
事实上很多人都会拿马后炮的心理去证明一件事:你看我一早就知道他是个不简单的人物,我当初就知道他不是个好东西,我早就知道你们之间不会有好结果。
如果是作为旁人的角色,我很少会上纲上线分析一件事情的原因逻辑。大部分我做的事情就是在对方取得成功的时候给予祝贺,在对方处于困境的时候给以情绪上的抚慰。
至于对于自己,我也有一套应对的逻辑——为了自己的受害者心理再少一些出现,我先去完成自己力所能及的部分,剩下的,再去责怪命运本身,而不是具体的某个人。
我一直觉得,我们跟除了自己之外的人都会存在裂痕,或者说是嫌隙。你可以说父母是无条件爱自己的孩子,可是那也仅仅是对于他们的自我角色完成而言。
本质上来说,“施者”跟“受者”永远无法达成绝对的匹配认同,无论是父母同孩子,爱人之间,或者甲方跟乙方。
因为处于的立场不同,所以对于同一件事情的反馈态度不同。在所有的人际关系里,大部分的切入思维都会认定自己是那个被伤害的人——哪怕在客观事实上就是自己的错误,可是我们也要在其中找出让自己不要在其中找出让自己不那么自责的安慰理由。
看刘震云的一场演讲里说到,潘金莲并不是个坏女人,她只是在对的时间对的地点对的温度对的湿度下做了一件不正确的错事。
这个逻辑并不拗口,我们在评价一个人或者分析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会从单一的层面去对待,而并非站在整个事情的大局去探究当事人的出发点。
只有跳出自我的格局,你才会体会到所有的一切,都归咎于是人性使然——以及所有的对错本身其实并没有对错。
人性这样东西会让人觉得残忍、不堪,可是我总觉得如果一开始我们就愿意认同它的存在,并且以此作为自己做出一个决定以及面对一个难题的最后归纳的时候,那么前面所有的那些纠结也就不会如此左右摇摆了。
有天夜里看到一个朋友在朋友圈说了一句:我信奉人己有别,相互尊重,对等回报,善恶分明,并且不认同一笑泯恩仇。
这个逻辑我是一直认同的,只是在日常里很少会拿出来说。是因为很多过来人会叮嘱自己:做人要大度,包容,谅解,更要学会原谅别人的那些不好——因为到最后你发现所有的人都是芸芸众生,不值得去计较。
我承认自己是个世俗之人,还远远没有到达这般境界。除了我对于父母可以无条件地包容跟谅解之外(甚至这一部分也是建立在自己独立不需要依赖他们的基础上才得以实现),我对于所有的其他人际关系都会存在一套对待逻辑的。
这套逻辑的原则当然是缘分在先,真诚相待,其次是互助进步,相互理解,最后便是在对方身上得到的那部分好足以抵消他所带来的不好影响,所以才值得相互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