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看到好多的回忆自己青春的文章,我也忍不住文艺一次。外面酷热难耐,只能在宿舍装逼的写下我那狗血的青春。
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从小到大,我都是有一点孤僻的。和别的小伙伴都玩不到一块去,整个小学生涯,都生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过那时的我也还是快乐的,因为班里有自己喜欢的女孩子。
我家离学校比较远,从家到学校的路上,可以路过那个女孩子的家。那也是我每天最期待的时光,每天我都算好时间,希望我路过的时候她正好从家里走出来,然后我们就可以相跟着走一路。女孩留着两条马尾辫,扎一个粉色的蝴蝶结,黑黑的皮肤,穿着那个时候班里面最漂亮的衣服,学习还特别的好。像我这种长像不出众,学习也不好的男孩只有暗恋的份儿。我们班里的老大也喜欢那个女孩,或是说班里的好多男孩都喜欢那个女孩。小学表达喜欢的方式就是欺负她,揪她的马尾辫,在她的课桌上画上各种小人。我就在一边看着,心里有说不出的滋味。
感觉能读到我的文章的人,在小时候也不会是那种爱欺负别人的人,因为他们现在都已经有了工作或是在家带孩子了。谁还有工夫在这里听别人闲扯。那时候的我,就像是一个打酱油的,喜欢的人也只是默默地在心里暗恋。
记得那是在五年级或是六年级的时候,班主任鬼使神差的把我这个“文静”的孩子和她调在一起坐了,也可能是看我面相老实,不会影响她的学习吧,真是风水轮流转。我喜欢画画,老师上课让我们写字,我就拿着笔在作业本上画个没完,为的就是能在她的面前展示我那拙劣才艺。夏天,女孩穿着短袖,写字的时候胳膊肘就放在两张桌子的中间,我也假装写字,然后用自己的胳膊肘轻轻地碰她的。默默地感受那种肌肤相碰的感觉,那种感觉就像是全身触电一般,全身所有的神经都集中在那一次次的“无意间的”触碰当中。那是我对喜欢这种感受的最早记忆,这也许是我小学时代最美好的记忆了吧。
六年级,大家都在讨论要去哪里上初中。听说她要去当地就读,而我的父母则把我送到了一所封闭式学校,这让我难过了好久。
之后也陆陆续续的见过几次,有几次她也向我示好,希望可以做男女朋友。可惜时光在走,我和她都变了,变得早已不是原来的模样。那段美好的时光,只能留在心低,记在心间,等我们老了的时候,再拿出来慢慢的回味。
小县城的中学,在我的记忆里就是一个魔鬼的所在地。所有的人都在学学学,吃饭要小跑,上厕所要小跑。生活除了压抑还是压抑,真是希望所有和我一样经历过那样初中同学们一切安好,没有经历过的便不要再经历。
高中在重点班里,周围都是好学生,我的成绩差,显得特别不合群。每次按成绩分座位,那个角落里的位置永远不变的等着我。班主任不时的就会在我的耳边说上一句“现在不学习,以后就等着喝西北风吧。”这种挖苦加讽刺的话来激励你的学习。其实我那时学习很认真,每天晚上都要学到很晚才睡觉。现在想想,那只是没效率的学习,就是安慰一下自己,欺骗一下自己,告诉自己说“我已经很努力了啊,成绩不行那是先天因素。”
在那段无力的岁月里,每次和我坐在一起的也是一个班里倒数的学生。她剪着一头短发,笑起来很大声,宽大的校服被她一改还挺别致的。也许是两个孤独的人都需要互相的安慰,渐渐地,我们就在一起了。故事发生在一个没有班主任的晚自习,班里学习好又长的帅的男生鼓动大家打开电脑看电影。即使大家心里想自习,可是嘴里还是一口一个好的欢呼着。就这样,我第一次和女生看电影这么浪漫的事就这样狗血的发生了。
在那个一切以学习为重的班级氛围里,两个被老师抛弃,被同学看不起的人就这样聊了一整晚。好吧,从那时候开始,我想我真的有一点喜欢她。我们从来也没有做过什么浪漫的事,不过那时的喜欢比现在这种要好得多,没有读过什么爱情宝典,也不去想以后怎样怎样。就是单纯的一起做事。下学后,从教室一起往回走一段路。上课了,互相鼓励着学习。记得那一次期中考试,我和她都有了不小的进步,她开玩笑跟我说“我们以后就在一起吧”我说“好啊”。
时光一晃,来到了高三,那个变态的一年。
老妈为了我能够吃得好一些,每天中午开车从公司回来。做好饭之后再回到公司上班。夏天的太阳能让人发疯,外面三十度,车里面就得有四十度。老妈就这样每天跑着,我说自己在学校吃也行,母亲说最后一年了,她不能让我的营养跟不上。我心里烦的就不行,好像一块巨大的石头压在我的肩上,但也不愿意和她说什么。高考,真是能把人给逼疯了。考上了,老妈就能在公司和亲戚面前扬眉吐气,老师就能领到更多的奖金,同学们也不会小看你。考不上,哦,MY GOD,仿佛一切都要毁灭了。那时我的心里就是个变态,我认为不应该谈恋爱,我应该主动远离她,至少我喜欢的人应该是一个大学霸。在这样的一个世界观的指导下,我开始主动地疏远她,甚至有一点讨厌她。
那一段时间,她的闺蜜跑来问我是什么意思,我答不出来。我的好哥们问我,我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就这样的,在众叛亲离的情况下,我彻底的孤立了。我给自己立了一道厚厚的墙,不让别人进来,却也把我自己困得死死的。每天上课,下课。上补习班,下补习班。高考,我俩都考到了二本学校,也算是一个好的结局了。这应该是我离爱情最近的一次,最终,我们还是互相错过了。
好吧,看到这里你们会不会觉得我是一个流氓,一个感情的骗子。如果你们不愿意往下读了,便大可关了网页,该做什么做什么,至于那损失的时间,我也是补不回来的。如果还愿意听我啰嗦,那就听我说完我的最后一个故事。
最后的这个姑娘我们就叫她M好了,M是我的小学同学,在小学她和我一样,都是扔到人群里找不到的那种。只知道她初中在当地一所不好的初中念的,中考以全校第一的成绩考到了市里的一所一流高中,高考她又比我高出了二十分。我开始追她应该是在教堂的一次偶遇吧。她穿着素色的裙子,一头秀发和干净的面庞,就像偶像剧里的女主人公一样。那一次偶遇之后,我就下定决心要追到她。
M姑娘是家中的老大,她还有一个妹妹和一个弟弟。在家里,她会做好多的饭菜。对我这样一个只会煮方便面的人来说,这个技能绝对是非常厉害的。她的家和我家离得不远,我就总是找各种理由去她家里玩。不知道她是不是喜欢我,反正她的奶奶和爸爸是非常喜欢我的,每次去了,都要和我聊着聊那的,就像我已经是他们的女婿了一样。
记得有一次情人节,我和同学一起买了好多的玫瑰,准备在那天晚上赚一笔小钱。其实我的心里还有自己的如意算盘,就是在那天晚上向她表白。我高高兴兴的向她说的时候,她一开始还答应了,可是到临走的时候,她说她不能在外边太晚不回家,就又拒绝了。我一个人一晚上卖了一百多只玫瑰,蹲在路边喝了两瓶啤酒,骑着我那骑了三年的自行车一路狂飙回家。
那时电影《那些年我们追过的女孩》正在放映,柯景腾在高考分手时送给了沈佳宜一件自己DIY的衣服,从那件礼物之后,沈佳宜知道了柯景腾对他的心意。那时的我就幼稚的想,如果我送她一件那样的衣服,她是不是也会知道我的意思呢。我就开始选衣服,购买颜料。一星期之后,两件由我自己亲手画的衣服做成了。我拿着两件衣服去她家的时候,她不在家,本来想拿走的,她母亲说把东西放下就好了,我就放下了。那天晚上,收到了她回给我的一条短信“我们只是普通的朋友,你把你的东西拿走吧,以后也不要老送我东西了。”
看了这条短信,我想谁都应该明白了,人家不喜欢你,该走了。
最近看她的网名改成了花样.少女,评论里有一个格子.少年。听说是她的男朋友,别说,我心里还真是有一点羡慕嫉妒恨。这么好的女孩就这样的和我没事了。不过我也不是那种纠缠不清的人,喜欢归喜欢,原则归原则。
听过这样一个问题,在一个碗里有你爱吃的菜和你不爱吃的菜,在你必须吃完的情况下,你会先吃哪一个。有的人选择先吃好的,有的人选择先吃难吃的。我是后者,总是先把碗里不好吃的东西先吃掉,在慢慢享受好吃的。我希望自己的人生也是这样吧,前二十年,我把自己关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不让别人进来,也把自己堵的死死地。那该死的自卑,让我给自己穿上了一件带刺的铠甲,把自己和别人都弄得遍体凌伤。
我的青春故事就是这样的,狗血到不能再狗血。没有单车后面那个长发飘飘的女生,也没有爱恨纠葛的不离不弃。有的只是那些平常的不能再平常的事。大部分的时光里,我都是独行在人生的路上,孤独的时光远远大于快乐的时光。不过现在想想,在那些一个人的日子里,我何尝不是快乐且充实的呢。在大家都努力的让自己显得合群的时候,我在看书,看那些当时还不懂的书。正是这些独自度过的闲暇时光,让我有了自己的梦想,让我的心还能保持笃定。在微信,微博占满我们生活的时候,我能拿起笔来,将自己或好或坏的心情诉诸于文字。那些像流水账一般的记述,却留住了我生命中最美好的时光。生活中的感动就这样越聚越多,美好也越聚越多。每隔一阵子,我都会翻翻以前写下的心情。那些忧伤的,糟糕的事,别担心,时间都会给你答案。
一个人也好,两个人也罢,生活始终是在那里,不来不去。幸福始终是在那里,不增不减。心底平和而又安宁,安静的做好自己的每一件事,相信梦想,相信时光。我想,我们终究会成为自己想成为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