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看到湘西实力作家姚筱琼写南京梅花山的一篇文章,提到自己做报纸编辑的时候收到一篇为大汉奸汪精卫“翻案”的文章,使她义愤填膺,愤恨难平。我当时非常奇怪:这样板上钉钉的大汉奸,还有人为他翻案吗?
后来去网上查了下,确实有很多糊涂蛋或别有用心的人在为汪精卫“翻案”。
对把汪精卫定性为汉奸,第一个不服的应该是汪精卫老婆陈璧君。陈璧君在抗日战争胜利后的审判庭上歇斯底里辩称:“日寇侵略,领导无力护民,国土沦丧,人民遭殃,而被迫每日生存于铁蹄下,这是蒋中正的责任,还是汪先生的责任?说汪先生卖国?有哪一寸国土是汪先生卖去日寇的?重庆统治下的地区,汪先生从未向一将一兵招降。南京统治下的地区,是日本人的占领区,并无寸土是汪先生断送的,相反汪先生以身犯险,忍辱负重,在敌前为国民生存谋福祉,每天生活在敌人枪口下,这有什么国可卖?汪先生创导和平运动,赤手与日本人往还。收回沦陷区,如今完璧归还国家,不但无罪而且有功。”
呵呵,这确实堪称铜牙铁齿,颠倒黑白,振振有词了。
为汪精卫翻案的还有林思云。林思云在《真实的汪精卫》一书里认为:一、汪精卫生活作风严肃,在国民党任高层时不抽烟、不喝酒、不赌博、不近女色,这在当时的国民党高官中少有人能做到。二、汪精卫思想与行动都比较忠实地贯彻、执行了孙中山的三民主义思想。1927年提议中央军事委员会不设主席,由7人集体领导;同年未得悉“五月密令”之前,依然力排众议贯彻孙中山的联俄容共政策。三、1931年九一八事变后,汪属于第一批抗日的主战派,欲边作战边争取与日本谈判的筹码,苦无军权支撑而失败;后以杂牌军力战不果,于1933年才签订塘沽协定。
汪精卫在被行刺受重伤后,仍然继续宣传和平救国的理念,期间也与日本的主和派接触并谈判讲和条件。林思云认为:这条主和的路比主张抗战的路,艰难得多。此点在汪精卫离开重庆时给蒋中正的留书中“今后兄为其易,而弟为其难。”一语可见端倪。
林思云这本书争论很大,书中认为在汪精卫统治的日占区,人民生活能较稳定,而且认为因为汪精卫代表国民政府和日本求和,使得日本没有再大举进攻重庆和延安,这都是他的贡献。而汪精卫站在日本一方,蒋介石站在美国一方,那么战后无论同盟国胜利还是轴心国胜利,中国都是战胜国,那就避免了战败国割地赔款的损失,保存了中国文化的延续,起码“让中国还能苟延残喘”。
汪兆铭政权承认了伪满洲国,但也以和平交涉的方式逐步取消一些各国在中国的租界,例如1943年3月与日本签约收回苏州、杭州、天津等八市的日本租界,7月收回上海法国租界,8月收回上海英国租界,十月宣布废除不平等的《中日基本条约》等……
应该说,林思云这种观点肯定是片面而错误的,是典型的汉奸立场。我们说,再完美的苍蝇都是苍蝇。汪精卫就是这样一只苍蝇,一个民族的败类。
实际上,汪精卫及其南京伪国民政府对日本在华的侵略战争上起到了积极的配合、推动作用。在军事上,大量策反国军近百万,尤其是杂牌军,组织伪军,多次进行清乡扫荡,使得人民生活更加困难。所谓日占区的民众是“安稳的”,那么其他地区的人民由于汪精卫政府对日本的物资支持,恐怕就生灵涂炭、水深火热了。汪精卫自兼清乡委员会主任,打击其统治区的地下抗日武装,使得日军可以抽身进行其他战役,也是典型的为虎作伥。
在经济上,伪南京国民政府协助日军对沦陷区的搜刮可谓变本加厉。比如1943年1月在上海强迫实施储藏物资全面登记,并对棉纱、棉布进行强制性收买,以供日军侵略战争所需,就是显著例子。
思想教育上,汪精卫在学校推广与日媾和的理念,美化日本侵略,发动“新国民运动”,从思想上削弱民众的反日抗日情绪。
汪精卫承认满洲国、德王的蒙疆联合自治政府等日本人的傀儡政府,被大多数中国人认为是出卖中国领土、分裂国家的不可饶恕的严重罪行。
最后还想啰嗦几句,林思云这个人一直在三观上都很有问题。林思云祖籍日本福岛,1963年出生于南京,1992年赴日留学,1996年获得工学博士学位。他所写的文章多为以中日关系为主,核心观点都明确反对中国,常为侵华日军与日本制造的南京大屠杀狡辩。所以,他的文章不值得取信。